施行、認真、這事

施行、认真、这事

〔舊約鑰字〕

〔旧约钥字〕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你們若認真行這事,就必有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他的臣僕、百姓,或坐車,或騎馬,從這城的各門進入。』」(耶二十二3~4)

《耶利米書》第二十二章記載耶利米猶大諸王的結局。全章可分為四部分:

  1. 1.  先知勸西底家王(1~9節)
  2. 2.  沙龍(即約哈斯)結局(10~12節)
  3. 3.  約雅敬的滅亡(13~23節)
  4. 4.  對哥尼雅(即約雅斤)的責備(24~30節)

接著上一章,神對猶大家西底家王的宣判後;本章不按時間的順序,嚴厲的譴責約西亞王以後的四位王。這段預言他們的結局乃是描述耶和華棄絕耶路撒冷的背景,而那時猶大國已無望再蒙復興、拯救。

【歷史背景】

耶利米為先知時共曆五王。有關這五位王的事蹟可參閱《列王記下》二十三和二十四章。

  1. 1.  約西亞(Josiah,意神所建立的)(耶一2)—— 約西亞於西元前531年即位,歷31載,乃猶大最後有道之君。
  2. 2.  約哈斯(Joahaz,意神扶持的)(耶二十二10~12)—— 約哈斯即沙龍,為無道之君,約西亞之子,即位於西元前500年,在位僅三個月,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便為埃及新法老尼哥廢除和放逐,最後死於埃及。
  3. 3.  約雅敬(Jehoiakim,意神堅定的)(耶二十二13~23)—— 他是約哈斯之兄,亦是無道之君,於西元前499年即位,他在位十一載,只顧為自己營造不義的宮室,貪婪的房屋,大興土木,苟征賦稅,與乃父約西亞作風大相逕庭。他曾焚毀耶利米的書卷。最後尼布甲尼撒王攻破耶路撒冷被,約雅敬被殺死,其屍首被扔到城外,人埋葬他如埋野驢一樣(19節)。因為神是審判的主,也是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的主。
  4. 4.  約雅斤(Jehoiachin,意神所派定的)(耶二十二24~30)—— 約雅敬之子,亦名哥尼雅和又稱為耶哥尼雅,行惡在神面前,登基三個月,便被擄到巴比倫作人質。
  5. 5.  西底家(Zedekiah,意神的公義)(耶二十二1~9)—— —約西亞的三子,約雅斤的叔叔,於西元前488年即位,尼布甲尼撒立他為王,歷十一年,其為人懦弱無力,國家益衰。後來他背判巴比倫,使耶路撒冷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大災難。當耶路撒冷城被攻破之時,他被擄,雙眼被挖出來,被帶到巴比倫。

「施行」「認真」希伯來文為 Asah(阿薩),其意思包括:

  1. 1.  「製作/建造」 —— 指將一個想法轉化為實體的成品
  2. 2.  「實踐/履行」 —— 強調不只是口頭說說,而是有具體的行動
  3. 3.  「產生/結出」 —— 像果樹結出果子

在此將「施行」「認真」並列,強調具體、徹底、認真地實行神的要求。

「這事」希伯來文為 Dabar(達巴爾),其意思是「話語」、「事情」、「具體行為」。在此指神所吩咐的公平、公義、保護弱勢、不可流無辜血等具體行動。神應許大衛的王朝能延續,如果他們「認真行這事」

本章是神對大衛王室最後的通牒。神吩咐耶利米親身到王宮,去警告西底家王和臣僕們,要求他們行公平和公義的事。他們若認真行公平和公義的事,人們將看見耶路撒冷的榮耀和繁榮。他們若不聽這些話,猶大雖如基列和利巴嫩那樣壯麗,也將變為曠野,無人居住。藉著本文,我們可以明白君王乃是從神領受特殊的使命,他們的責任就是積極地「施行公平和公義」,而帶領百姓行在正道上。因此,他們的行為會將直接影響到國家的興衰;另一方面國家的興亡亦是決定在於他們是否聽神的話。

親愛的,這些惡王離棄了神,導致屬靈和道德雙方面的敗落,因而造成猶大國的毀滅。你若身為教會的領袖,是否從本章中得到什麼警惕呢?願教會的領袖在屬靈的事上向神負責,也用行動帶領眾人過合乎神旨意的生活。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拯救被抢夺的脱离欺压人的手,不可亏负寄居的和孤儿寡妇,不可以强暴待他们,在这地方也不可流无辜人的血。你们若认真行这事,就必有坐大卫宝座的君王和他的臣仆、百姓,或坐车,或骑马,从这城的各门进入。』」(耶二十二3~4)

《耶利米书》第二十二章记载耶利米犹大诸王的结局。全章可分为四部分:

  1. 1.  先知劝西底家王(1~9节)
  2. 2.  沙龙(即约哈斯)结局(10~12节)
  3. 3.  约雅敬的灭亡(13~23节)
  4. 4.  对哥尼雅(即约雅斤)的责备(24~30节)

接着上一章,神对犹大家西底家王的宣判后;本章不按时间的顺序,严厉的谴责约西亚王以后的四位王。这段预言他们的结局乃是描述耶和华弃绝耶路撒冷的背景,而那时犹大国已无望再蒙复兴、拯救。

【历史背景】

耶利米为先知时共历五王。有关这五位王的事迹可参阅《列王记下》二十三和二十四章。

  1. 1.  约西亚(Josiah,意神所建立的)(耶一2)—— 约西亚于公元前531年即位,历31载,乃犹大最后有道之君。
  2. 2.  约哈斯(Joahaz,意神扶持的)(耶二十二10~12)—— 约哈斯即沙龙,为无道之君,约西亚之子,即位于公元前500年,在位仅三个月,却「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便为埃及新法老尼哥废除和放逐,最后死于埃及。
  3. 3.  约雅敬(Jehoiakim,意神坚定的)(耶二十二13~23)—— 他是约哈斯之兄,亦是无道之君,于公元前499年即位,他在位十一载,只顾为自己营造不义的宫室,贪婪的房屋,大兴土木,苟征赋税,与乃父约西亚作风大相径庭。他曾焚毁耶利米的书卷。最后尼布甲尼撒王攻破耶路撒冷被,约雅敬被杀死,其尸首被扔到城外,人埋葬他如埋野驴一样(19节)。因为神是审判的主,也是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的主。
  4. 4.  约雅斤(Jehoiachin,意神所派定的)(耶二十二24~30)—— 约雅敬之子,亦名哥尼雅和又称为耶哥尼雅,行恶在神面前,登基三个月,便被掳到巴比伦作人质。
  5. 5.  西底家(Zedekiah,意神的公义)(耶二十二1~9)—— —约西亚的三子,约雅斤的叔叔,于公元前488年即位,尼布甲尼撒立他为王,历十一年,其为人懦弱无力,国家益衰。后来他背判巴比伦,使耶路撒冷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大灾难。当耶路撒冷城被攻破之时,他被掳,双眼被挖出来,被带到巴比伦。

「施行」「认真」希伯来文为 Asah(阿萨),其意思包括:

  1. 1.  「制作/建造」 —— 指将一个想法转化为实体的成品
  2. 2.  「实践/履行」 —— 强调不只是口头说说,而是有具体的行动
  3. 3.  「产生/结出」 —— 像果树结出果子

在此将「施行」「认真」并列,强调具体、彻底、认真地实行神的要求。

「这事」希伯来文为 Dabar(达巴尔),其意思是「话语」、「事情」、「具体行为」。在此指神所吩咐的公平、公义、保护弱势、不可流无辜血等具体行动。神应许大卫的王朝能延续,如果他们「认真行这事」

本章是神对大卫王室最后的通牒。神吩咐耶利米亲身到王宫,去警告西底家王和臣仆们,要求他们行公平和公义的事。他们若认真行公平和公义的事,人们将看见耶路撒冷的荣耀和繁荣。他们若不听这些话,犹大虽如基列和利巴嫩那样壮丽,也将变为旷野,无人居住。借着本文,我们可以明白君王乃是从神领受特殊的使命,他们的责任就是积极地「施行公平和公义」,而带领百姓行在正道上。因此,他们的行为会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兴衰;另一方面国家的兴亡亦是决定在于他们是否听神的话。

亲爱的,这些恶王离弃了神,导致属灵和道德双方面的败落,因而造成犹大国的毁灭。你若身为教会的领袖,是否从本章中得到什么警惕呢?愿教会的领袖在属灵的事上向神负责,也用行动带领众人过合乎神旨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