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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教会()──使徒后的教会

(主后100 ~ 主后325)

 

【引言】主后100年至325年之基督教史,是基督教运动的极度危险时代。它面临的两大险阻:一是从异教政府而来的仇视与残害,二是自己内部的腐化与纷争。

         外在的主要危险,是从罗马帝国来的。自使徒时代(主后100)结束以后,罗马皇帝便视基督教为非法的宗教。一个人只要承认自己是基督徒,便有生命的危险。在这期间,罗马政府很不惮烦地用尽方法,要从世上消灭基督教,直至康士坦丁下令保护基督教,并在主后323年独揽皇帝大权后,基督教的倒悬便解了。主后325年,在尼西亚所举行的世界基督徒大会,结束了这一个时代,而基督教也朝向一个新方向去发展了。

         在基督教里面,腐化和纷争的危险,是从它与犹太和异教运动的密切关系来的。基督教的内部,实在很受外在环境的影响。有的时候,从排斥异端而来的反动,竟与腐化的情况同样有害。

 

【罗马帝国逼迫教会的原因】()政治原因:基督教被帝国政府看成犹太教分支的期间,很少受到当局的取缔,因为犹太教是公认合法宗教之一。罗马帝国对国内宗教信仰的政策,本来是相当开明的。只要某一宗教的教徒尊重政府当局,避免行为不检,就能受到宽容。犹太人虽然坚守特殊的排他性「唯一神」信仰,仍然被允许执行独特的礼拜方式与宗教习俗,只是不可恃宠而骄罢了。后来火热的宣教运动使基督教的独特性越来越明显,犹太教徒对基督徒的敌意乃有增无减,公开否认基督教是犹太教,基督徒也否认自己是犹太教徒。两教的区别一旦划分,基督教自然属于非合法宗教的部类,就开始受法律禁止了。

         当时基督徒宣扬强烈的末世性信仰,期待普世性王国的来临。以政治立场而言,此超强的新王的出现,对罗马帝国的安全构成莫大的威胁,而宣传对此王的信靠与顺服,无异公开煽动叛乱。不但如此,活在这种期待之中,无非是不满现状,非难当代政治。事实上,基督徒拒绝参加对当政者政绩的歌功颂德,反对国家主权者的神格化,唾弃世俗价值的绝对化,所以被目为对公民责任的不履行,对国家社会阴险而肆意的破坏;换句话说,对帝国不忠。

         护教士每每著书主张基督徒是最守法的良民,他们所盼望的王国不是属于现世的,乃是一个属灵的国度。可是非基督徒根本听不进他们的话,一来是听不懂,二来是因为普世性基督教会在帝国内的成形。教会组织越来越严密,从异教皈依者越来越多。这庞大而团结的教会,几乎成为国家里面的国家。难怪罗马帝国的忧国之士对教会深具戒心,有心人越来越不相信护教士的话。事实上,越有为的皇帝如奥热流(Marcus Aurelius)、德修(Decius)、戴克理先(Diocletian)等,越仇视基督徒;而像柯模督(Commodus)、卡喇卡拉(Caracalla)、纥流加巴鲁(Heliogabalus)等愚昧昏君,则缺乏政治眼光,对基督教都很友善。

         基督徒火热的宣教活动,也触犯了帝国政府禁止勾引他教信徒归依自教的规定。政府当局认为这样会造成不同宗教之间的磨擦,妨害社会安宁。可是,基督教的本色就在于排除万难做耶稣复活的见证,到普天下去使万民做基督的门徒。以政府的立场而言,基督徒显然逾越了帝国宽容宗教的限度,顽梗的一意孤行。

         ()社会原因:基督教在贵族跋扈、阶级意识强烈的罗马帝国社会中,公然主张人人平等。打从基督教的源起,教会一向是关怀被忽略的人,同情弱者的。贵族为维护阶级利益与特权而憎恨「惹是生非」的传教者。大量下层阶级的平民和奴隶被吸引而皈依基督教,使有财有势的特权阶级惧怕教会雄厚的群众基础。许多教会成员的出身低微,更遭受上层阶级的鄙视。

         基督徒不参观政府在圆形斗技场所举办免费但残忍的流血表演,不观赏淫荡的戏剧,也不光顾淫秽的公共浴室,不加入游行,不参加宴会和竞赛,不用花包头,不用香油、香水。他们不过是以消极的不同流合污,表达对不道德的风俗习惯无言的抗议,但一般罗马公民却把他们的洁身自爱,看成孤芳自赏而反社会的罪行。

         逼迫的社会原因和宗教原因是没办法严格加以区别的。异教徒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都浸润于偶像崇拜的环境中,基督徒乃被迫洁身自爱,避免与异教徒发生社交。异教徒这就给基督徒一个绰号「憎恶人类者」,把他们说成人类公敌。

         基督徒不参谒异教神庙,既不祭拜偶像,又从自己身上和家中除掉一切偶像的痕迹。说是作礼拜,但根本没有看得见的敬拜对象。异教徒无法领悟心灵的礼拜,就指控他们是无神论者,诸神之敌。

         基督徒既然被看成诸神与人类共同的敌人,流行于罗马社会的荒诞谣言,只要那是与基督徒有关的,就不管多么骇人听闻或不近情理,都有人信以为真。当时的信徒惯常在夜间秘密聚会,守「主的晚餐」。基督徒互相之间的团结与亲昵,又是众所周知的事。异教徒自然忖度,基督徒鬼鬼祟祟的相聚,一定有见不得人的隐情。从聚会人数之众多看来,所干的勾当是伤风败俗的群众无疑。何况听说基督徒主张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他们将淫乱所生的孽种献为「活祭」,岂不是一举两得!他们聚会时「所吃的身体,所喝的血」(参林前十一24~25),想来必定是残杀这种活祭的结果!狂野的想象力加上偏见,基督徒挖心肝、吃人肉的谣言,就如野火的延烧,传遍于罗马帝国。

         对无神论、群奸、吃人肉等根深蒂固却无稽可笑的诬告,游斯丁、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特土良、俄利根等护教之士,都有所辩驳辟谣。然而,主后250年以前的逼迫,主要是上述未经证实的所谓罪行,引起群众公愤的结果。

         ()经济原因:逼迫的宗教原因与经济原因也难以区分,有时候异教徒所发动的逼迫,表面上的理由是宗教性的,可是,深一层的动机常常是经济性的。基督教公开否定偶像,传扬独一真神。基督徒的增加,等于崇拜偶像者的减少,异教的衰微。靠异教的存续维生的祭司、庙里的神妓、占卜者、雕刻偶像者、绘画的、盖神庙的、销售祭牲和偶像的,难免敌视威胁他们生计的基督徒。

         天灾、地变、人祸或瘟疫发生,削弱帝国的经济力量而民不聊生的时候,总有人很快把宗教意义赋予这些灾难,一下子就跳到结论,主张基督教的存在引起诸神的愤怒而降祸、降灾。逼迫基督徒,是异教徒取悦诸神、改善经济生活的手段。

         ()其他原因:在某一特殊的时际,经济原因与心理原因造成一次有计划的大逼迫。在主后248年帝国庆祝罗马建城一千周年纪念时,令人沮丧的瘟疫、饥荒与内乱、外患接踵而来,使一般罗马人将这些灾祸归咎于帝国内基督教的存在。传统诸神已保佑了罗马长期的昌盛,此时发生天灾、人祸,必定因为诸神不悦帝国容忍「诸神之敌」基督教,而撒手不管,不再保佑罗马。逼迫基督徒是取悦诸神、解除困境最合乎逻辑的方法。

         同一时期,帝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哲学,是重视心境宁静笃定、求安身立命的「斯多亚主义」。罗马社会中有识之士,不隐瞒他们对基督徒火热宗教行为的厌恶。奥热流皇帝对基督教的憎恨,部分起因于他的斯多亚哲学观念对「宗教狂热」的鄙视。

         帝国政府规定公务员与军人有义务在皇帝守护神的祭坛献祭,向皇帝的像下拜,以表示忠君爱国之忱。当时归依基督教的人,只要他有真诚的信仰,就无不勇敢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只承认基督是主,甘愿被控以叛国之罪。

 

【罗马帝国的十次大逼迫】第五世纪的教会历史学家阿若修(Orosius),将逼迫期分成十个时期。事实上,全面性的逼迫并不多于十次,但地区及省域的逼迫就不止十次了。而所谓「十次大逼迫」的头两次,是发生于使徒时代。

 

         ()罗马帝国首次逼迫:初期的教会首次遭遇罗马帝国的大逼迫,是在尼禄(主后54~68)作王的时候。尼禄的性情十分凶暴,他弒了自己的母亲,又杀了妻子和胞妹。主后64年,他吩咐部属纵火焚烧罗马城,自己反登塔顶,玩琴吟诗,豪语在他死前,他愿万物毁灭净尽。九昼九夜火光冲天。高楼大厦付之一炬,数千人民葬身火中。这件事触犯众怒,引起极大反感。王深怕百姓罪己,乃捏造谣言,将纵火的罪推在基督徒身上。逼迫就此开始。尼禄发明许多新刑:有的被缝在兽皮内,丢给野狗玩弄,直到气绝;有的被迫穿上腊油浸透的内衫,绑在木杆上,晚间燃点,充花园的灯火。迫害蔓延全国,基督徒非但不消沉,反而更挑旺。主后68年,尼禄被国人讨伐,畏罪自杀。

         以拉都(Erastus)本是哥林多城管银库的,得着保罗的引导而信主。他辞去职务,跟随使徒保罗游行各地,直到被留在马其顿工作。他在腓立比被人虐待而死。

         亚里达古(Aristarchus)生在帖撒罗尼迦,信主后常与保罗作伴。当以弗所城发生大乱时,他被拥进戏园,受尽羞辱,但他毫无怨叹,反而以善报恶。后又跟随保罗赴希腊等地工作。最后护送保罗至罗马,遭尼禄逮捕,被斩而死。

         特罗非摩(Trophimus)乃以弗所人,经保罗引领归主。常随使徒游行各地,宣扬福音。保罗被解送罗马城,彼亦随往,殷勤伺候。彼曾目睹保罗殉道,后亦被斩而死。

         约瑟(Joseph)又称巴撒巴,一生竭力传扬福音,人常迫其饮毒物,但未受害。他受到犹太人多方侮辱,最后又遭犹太地的外邦人所杀害。

         亚拿尼亚(Ananiuas)是大马色的信徒,曾按手在保罗身上,使他能看见。他是七十位门徒中之一。最终在本城殉难。

 

         ()罗马帝国第二次逼迫:第二次大逼迫发生在多米田(Domitian)任内(主后81~96)。多氏性情凶暴,杀兄篡位。他迫害基督徒,并吩咐杀尽大卫后裔,因他误解基督再来,辖管万国,以为基督要来夺他的王位。虽经主的兄弟犹大的两位子孙讲明基督乃天国的王,他仍闷闷不乐,意不能释。他抢夺许多基督徒的财产,有的信徒被充军,有的被处死。将使徒约翰放逐拔摩海岛,又将罗马议员的女儿弗兰维(Flavia)充军本都。他制定一条残酷的律法说:「基督徒一进法庭,除非反悔,无可免刑。」国内遇有饥荒、瘟疫或地震,一概加罪于基督徒。很多人被利所诱,起来诬告无辜者,使之丧命。凡不肯起誓,或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被处死刑。这次逼迫中采用各种刑罚,如:监禁、拷问、火烫、热烙、火焚、鞭打、石击、绞刑等。烧红的铁钳撕裂了许多人的皮肉,野牛的角挑死其他的人。被害人的朋友不准收埋尸体。迨主后96年,多米田被部属杀害。

         丢尼修(Dionysius)乃亚略巴古的官,精通希腊文学。曾往埃及研究天文,并观察日蚀,其时适逢救主被钉十字架,天地黑暗,太阳掩蔽。返雅典后,备受荣誉,升为议员。他听见保罗讲道,受感信主,后来作雅典教会的监督。他被斩首殉道。

         尼哥米底(Nicomedes)乃罗马城内著名的基督徒。大逼迫临到教会,他服事受难的弟兄不遗余力,安慰贫穷的,探望被囚的,勉励动摇的,坚固信实的。因着他的善行,他至终被捕,鞭打而死。

         提摩太(Timothy)在保罗殉道后,重返以弗所,在那里他殷勤服事教会,直到第一世纪将告结束的时候。某次居民举行庙会,各戴假面具,手中持杖,抬着偶像环街游行。提摩太劝勉他们回头敬拜真神。百姓不听,反用棍乱击,以致重伤。两日后,他在主里睡了。

 

         ()罗马帝国第三次逼迫:他雅努(Trajan)登基后(主后98~117),立志兴国定乱,基督徒得以相安无事。迨哲学家皮尼(Plinius)就任庇推尼巡抚,见基督徒人数众多,既不赴庙宇,又常受人民控告,于是上奏:「臣不能明指基督徒有何为非作歹之事,只知这些人意志坚定,无论如何不变初衷。今后对于信道的人,是否遽行判刑,或须有其他罪名纔罚之?」他雅努覆谕:「勿无故追搜基督徒,但若有人指控,应即查办。」因着这个谕旨,逼迫的门户洞开,且从庇推尼省逐渐蔓延全地。

         不久,他雅努又指令耶路撒冷的官吏,灭尽大卫的后裔。有犹太教派的人起来控诉西缅(Simeon),他是在耶路撒冷教会的监督,又属于大卫的苗系。他被带到方伯阿太留的面前,忍受多日的鞭打,而后坚定地殉道,使方伯和群众都感觉惊讶。那时他已一百二十岁了。

         他雅努崩,哈德良(Hadrian)继承,逼迫的事并未减少。富葛(Phocas)是本都教会的监督,因为拒绝向偶像献祭,被扔入火窑,再拖出来,投在沸水里烫死。哈德良崩于主后129年,死前数年下令缓和逼迫。

         辛弗沙(Synphrosa)是个寡妇。王吩咐她和她的七个儿子,向偶像献祭。她们抗不遵命,大大触犯王怒。先将她带到庙宇内,用她的发髻悬她在梁上,重重鞭打,然后用大石头系在她的颈项,把她扔在河里。她的七个儿子被绑在七根木柱上,用滑轮吊起,四肢脱节,但是这种酷刑不能摇动他们的信心。于是长子破喉,次子扎胸,三子剖心,四子破脐,五子刺背,六子刃侧,七子锯裂,一一为主殉道。

         罗马教会的监督亚历山大(Alexander)和二位执事,亦在此时殉道。约计殉道的人数超出万名。许多基督徒被钉在亚拉腊山上,头戴荆棘冠冕,肋旁受枪扎,重演当时加在基督身上的苦楚。罗马著名的将军犹推革(Eustachius),在庆祝他胜利的大会中,拒绝参加向偶像献祭,竟判处死刑,全家殉道。

         勃里赛(Bressia)的公民法斯丁(Foustines)和乔维他(Jovita)耐心忍受各种暴刑,使旁观的人凯罗西利司(Calocerius)钦佩万分,不禁出声喊说:「基督徒的神实在伟大!」因此他被捕处死。

         哈德良鼻孔流血而死。继承的庇乌(Pius)十分良善,人民尊称他为「美德之父」。他登基后,立刻下令禁止逼害,并说:「假若有人因他们是基督徒而难为他们,此外别无缘由,可释放被告,而惩罚原告。」基督徒因此得到一时的平安。

        

         ()罗马帝国第四次逼迫:奥热流(Marcus Aurelius)接承王位(主后161~180),第四次逼迫开始,许多信徒殉道,在法国和亚细亚一带,尤其众多。奥氏乃斯多亚派的大哲学家,对于任何事都不动心。因为不服信主的人热诚洋溢,也不信永生之道,遂仇视教会。他本人虽然不信鬼神,但是身为罗马国王,见基督徒不赴庙宇,认为有损其尊严;加以信徒常说属天的国定胜属地的国,误认近乎叛逆;于是任人迫害教会。当时所用的暴刑,常使旁观者战栗,而惊奇受苦者的勇敢。有人被迫用受伤的脚行过荆棘、利壳和尖钉;也有人被鞭打,直到筋脉毕露。

         裘曼尼葛(Germanicus)是个青年的基督徒。他被扔给野兽噬害,他的勇敢激励了旁观的人,使数人悔改归主,因此触怒了百姓,群起呼叫「灭尽恶人,快捉玻雷卡。」结果,士每拿教会的监督玻雷卡,和十二位其他的信徒,不久亦名录殉道者的册子上。

         菲丽西达(Felicitas)是一位尊贵的罗马主妇,品德高尚,信道虔诚。她有七个儿子,个个受她良好的教导。国内发生地震、饥荒和水灾,谣言纷传,说这些灾害乃因基督徒不敬鬼神所致,百姓群起攻击信徒。菲氏和她的儿子们因此被执。王令巡抚波勃里审问他们。巡抚先从母亲着手,以为只要说服母亲,余者自然跟随。无论是利诱,或是恫吓,菲氏的信心坚定不移。她轻看应许,也鄙视恫吓。巡抚乃转移目标,分别审问她的儿子们。他们的信心坚强,他们的意见相同。于是下令全家处死刑。长子经鞭打后用重物压死,次子、三子被木棍击死,四子被推下山谷跌死,其他三个幼年的被斩首。母亲亦被枭首示众。

         游斯丁(Justin Martyr)也在这次逼迫中殉道。他是一位著名的哲学家,原籍撒玛利亚的尼波立(Neapolis),生于主后103年。他受到当时的最高教育,并且游学埃及。在亚历山大,他获悉编译圣经七十士译本的一切人物事迹,参观过他们工作的小房间。他爱慕真理,是个博学鸿士。他研究斯多亚派和巴黎培戴底派(即亚里斯多德派)的哲学,尝试过毕赛古利的制度(即轮回学说)。后又转攻柏拉图的哲学。迨主后133年,当他三十岁之时,悔改归主。他曾写过一篇优美的通启,劝告世人,归服他新近所得到的信仰。他的生活十分纯洁,堪称基督徒哲学家。他也用他的才智来劝导犹太人。他常游行各地,最后寄居罗马城,在那里开办学校,教育多人。当外邦人开始逼迫基督徒的时候,他上书罗马皇帝,替基督徒申辩。结果王降旨缓和逼迫。不久以后,他与克利新发生辩论。克氏乃讽刺派的著名人物,为人不修品行。游斯丁的理由十分有力,对方无法驳倒,于是克氏怀恨在心,极思报复。当时适有夫妇二人住在罗马,都是不良之徒。后来妇人悔改信主,多次设法使她丈夫归正,均告无效,乃请求离异。因而激怒了丈夫,上告妇人乃基督徒。经妇人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