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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湯潘湯(作者不詳)

 

第一部分:前言

 

一段「不受歡迎的」真理

 

  潘湯(David Morrieson Panton18701955)從主所領受的託付 ,是讓每一個信徒都能從神的話中,清楚的認識「責任」和「交賬」。

  他忠信的宣揚這一段常是不受歡迎的真理,「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林後五10)他也徹底的說明了聖經中關於選擇性被提的真理。潘湯根據聖經解釋說,「若是藉著信得著生命,賞賜便是根據相信之後的工程。」(基督的審判台,第5頁)也就是說,信徒會按照各人在基督裡的成熟度,而在不同的時候被提。在主回來的那時,每一位信徒,不管是活著的或是已死去的,都會按照各人在信主之後的工程,或是得著賞賜,或是受虧損(林前三1315)。

  關於潘湯生平的記載非常少,而且他的教導既深奧又容易遭人誤解,這篇文章的重點,將說明他所釋放的真理,和這些真理對信徒們應有的影響。

 

第二部份:晨光報(DAWN

 

傳揚福音揭示真理

 

  從主後19241955年潘湯去世為止,他出版《晨光報》達三十一年之久,在這份月刊的封面,寫著「由潘湯編輯的傳道月刊」。主後1955年八月份的《晨光報》,也就是潘湯離世之後所發行的那一期,藍姆西(George H. Ramsay)寫了一篇「已故編輯的短篇回憶錄」,以下是其摘錄:

  潘湯篤信神將晨光報交在他的手裡編輯出版,是為著讓基督徒認識並持守那些在神的話裡已被闡明,卻被大多數基督徒認為是死的字句的真理。曾經,「因信稱義」這個基要真理幾乎從基督徒的心中消失了,直到路德被神興起,接受神的託付來揭示這個真理,並用他的性命來辯護這個真理。

  同樣的,另一個真理也被忽略了。那就是每個蒙救贖之人對救贖主應有的「責任」與「交賬」。這個真理應該是自然的在得救時就生發的,如今卻大多不在召會的認知裡;這個認知,是影響基督徒一生的一股強烈又急切的力量。然而,大部分的信徒漠視了他們今日與救贖主的關係的「未來影響」;也就是說,一個基督徒,將來必須在主的審判台前,交管家執事的賬,也要就他忠信或不忠信、服從或不服從、聖潔或滿了罪,從主領受該得的判決。

  這樣的教導在今天的召會中幾乎是省略不說了,有些人甚至只要一想到這個教導就心生厭惡;但是在聖經裡,這個真理卻和因信稱義一樣的清楚記載著,好產生成熟、穩定、過得勝生活的門徒,他們儆醒的等候主再來時,能夠歡樂的出去迎接主,也被主所接受。

  潘湯相信,神將晨光報擺在他的手中編輯出版,為了叫遠近的人都知道這真理……。潘湯乃是忠信直到路終……。潘湯到底是誰呢?他的讀者都想知道。

  潘湯於主後1870年生在牙買加,他的父親是英國國立教會的傳道士,在當地是第一位會吏長(Archdeacon)。潘湯於主後1885年赴英國求學,學習法律,想要成為一名律師。在大學時代,他非常歡喜與來自澤西(Jersey)的敬虔教師萊貝斯德(Labarestier)在一起。從他那裡,潘湯頭一次聽到了許多的真理,包括要來的國度與基督的榮耀,千年國,以及主的門徒能蒙召與祂一同作王的條件。

  這些真理,革命性的改變了他的一生。他放棄了法律事業,棄絕這地一切的利益和獎賞。他一生未婚,過著簡單寄居的生活,卻傾倒出所有,好使所有他所接觸的人得著祝福。這些真理以及許多聖經的教導,先是藉著小冊子和寫作發表,在他生命最後的三十一年,則是由晨光報詳細的闡明出來。

  這是最後一期的《晨光報》,潘湯根據時間來準備,以便在六月出版,而他自己卻在五月二十日被接去與主同在……

  潘湯曾任諾威治市(Norwich)薩里教堂(Surrey Chapel)的牧師。郭維德(Robert Govett)在主後1854年創辦了這個教堂,並擔任牧師直到主後1901年二月間離世為止。同年十月,潘湯接續牧師職務,他的職事滿了神的祝福。他一直專注於這個職務,直至1924年,藉著《晨光報》的發刊,他開始以多樣不同的方式盡職,雖然間或也有替補的職事,但我們真切相信,潘湯對當地會眾有著深遠的屬靈影響力,因他全心深愛著信徒。

  潘湯也是偉大的聖經教師,常常吸引大批群眾來參加禱告聚會、查經聚會、和主日聚會。許多人藉著他的職事而信神;當時參加主日學的孩童超過六百位;許多的年輕人也接受呼召到海外傳道。在《晨光報》之外,潘湯還寫下無以數計的短文小冊。

  主後1941年,潘湯七十一歲,他從薩里教堂的牧師職位退休,之前很長的一段時間,他就因身體的限制而不太能講道。然而,他繼續編輯雜誌直到去世,當時他已經八十五歲。《晨光報》是他與召會交通心中負擔的管道。所以,認識《晨光報》的基本主題,可以幫助我們了解潘湯本人。這份雜誌從主後1924年創刊,直到主後1955年的最後一期,一直以月刊的方式發行,基本風格也沒有改變。

  從《晨光報》所著重的事物來看,我們可以相當合理的推斷出潘湯的屬靈考量。首要的乃是福音,也就是得見眾人接受基督的救恩,從每一期都標示這是一份「傳福音的雜誌」即可看出。他對福音的關心是全世界的,藉著許多福音的文章、報告和記載,他不斷的告訴並鼓勵讀者,從家中到海外都要為福音作見證。

  他也關心召會,也就是宇宙召會,全地基督徒的見證。他對基督徒團體中激勵的事總是給予正面的評價,不論他們是聯於那一個宗派。他也對放棄基本基督徒信仰,以及人為宗教傳統的虛空,有所評論;羅馬天主教經常是他的評論對象。他也論及社會及其領袖的道德光景,以及基督徒的影響或不足之處。

  潘湯對於聖經中的預言非常熟識,所以他常在《晨光報》裡以他自己對現今世界情勢的觀察,來看預言如何得以實現。原則上,他的心思是清明的,因而儘量不作特定關聯的指涉。雖是這樣,他當初的一些推測,在我們這些半個世紀以後的人看來,卻是那麼的顯而易見。從這裡或能提醒我們,當我們就自己所知的聖經預言來看現今世界局勢時,不輕下斷論。

  潘湯極其敬重郭維德的職事,《晨光報》每一期都刊了載郭維德的聖經註釋。潘湯也選用各宗派不同作者的信息。比如,他發表了當時弟兄們(Open Brethren)的教師蘭格(G. H. Lang)的信息,甚至宣傳他所寫的書。他也發表了達秘(J. N. Darby)的信息和語錄,雖然他治理召會的觀點是蘭格所公開定罪的。潘湯自己也不時的寫關於基督徒合一的信息,強調接納所有的信徒。他有時也題到所謂的「自由召會」(Free Churches)。薩里的會眾似乎獨立不屬任何宗派,或許可以說他們是聯繫於其他「自由教會」的會眾。

 

關於《晨光報》的內容

 

今時展望

 

  每一期的《晨光報》,都有三到四頁的篇幅談幾個簡要的觀點,大多是潘湯對召會和世界在屬靈及道德上的評論。

潘湯信息

  月刊中通常會有一篇三到四頁的信息,如「刺殺亞美尼亞」(1925年五月),「大不列顛的以色列主義」(1927年十一月),「我的審判官」(1935年八月),「我們對神的愛」(1949年二月)等等。這些文章並不是一系列連貫的,而是多樣變化的題目。

郭維德信息

  這個專欄是郭維德對聖經詳細的註解。有一些信息是長篇連載,有時甚至連載多年。

其他作者文章

  在《晨光報》中,其他作者也寫了不同主題的文章。從解釋聖經(但大部分不是關於信徒的責任或聖經的預言),對世界和基督教的評論,神學辯護,以及福音故事與見證。其中「真理的進步」系列連載了多年,論及世界各地傳道工作的現況、分析、和需要。

福音插曲

  每一期的月刊都會有兩到三頁關於得救或奉獻的故事,無疑的是要鼓勵讀者多多見證福音。比如以下兩個例子。

  《救知樂》(Safety, Certainty, and Enjoyment)的作者卡亭(George Cutting)有一次騎自行車經過諾爾福克鎮(Norfolk village)時,覺得必須呼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接著他心中再次受感動,又喊叫了一次。六個月之後,他去到那個城鎮,挨家挨戶的拜訪,當他進了一戶人家,問女主人得救了沒有時,她竟說:「我得救了!六個月之前,當我魂裡備感壓迫,尋求神的幫助,我聽見一個聲音喊著,『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我求主重複祂對我的說話,那聲音竟又重現。」(晨光報,1935年九月)。

  一位緬甸傳道人也說了一件奇妙的事。有一個老人,數年前得到一本緬甸文的《詩篇》,那是一個旅客掉在他家中的。他開始讀了起來,還沒有讀完,他就把家中的偶像丟棄了。二十年來,他一直敬拜那位在詩篇中向他顯現的神,並背誦詩篇五十一篇作為每日的禱告。後來,他遇見一位白人傳教士,從他那裡得到了一本新約聖經。當他第一次讀到救恩的信息,他心中有難以形容的喜樂。他說:「二十年來我憑著星光行走,今天我得以見到日光。」(晨光報,1948年二月)。

 

第三部份:著作《基督的審判台》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

 

  藍姆西寫著,「潘湯相信神將《晨光報》交在他的手中編輯出版,是為了讓這些真理(責任和交賬)廣為人知。」然而,這些真理並沒有佔據他全部的思想,也沒有佔去《晨光報》最多的篇幅。這使我們確信,潘湯是在基督的信仰和神全地工作的前提下來領會這些真理。我們若要深入認識潘湯,理應以他從神所領受的主要託付著手,也就是在他最主要的兩卷著作《基督的審判台》(The Judgment Seat of Christ)和《被提》(Rapture)所詳細解釋的。

  以下是《基督的審判台》的摘錄,說出潘湯對信徒如何得賞賜與懲罰的認識。千年國,就是從主耶穌的再來開始,一直到新耶路撒冷永世的來臨,將會是一些信徒得賞賜的時候,也會是其他信徒受虧損的時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每一個信徒都會「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林後五10

信心與賞賜

  永遠的生命是在於簡單、得救的信,這信產生了即時的重生,合併進入基督,聖靈的內住,以及不朽壞的生命。「信入子的人有永遠的生命」(約三36),我們若研讀神的話,就知道一個新的境界已經向蒙救贖的魂開啟了。若生命是藉著信,賞賜則是信入後的結果。(第4頁)

神所賞賜的

  祂會賞賜那些神聖的行為(路六35)和在隱密中的禱告(太六6)。我們的心會影響主對我們服事的判決(路六37)。我們在主面前所有的勞苦,都會一點不差的得到回報(太十4142,加六7)。神至高的賞賜,是根據所有服事的動機到底是什麼來決定的(太六1,林前四5)。賞賜也是給所有為基督受苦的人存留的(路六23,來十一26)。

血和酵的表號

  這兩面的表號,微妙的向我們開啟了神兩面的真理。穿上血是稱義;除酵是聖化:穿上血是基督為我們工作;除酵是聖靈在我們裡面動工。(第9頁)

公義審判的日子

  那要來世代的嚴格法理本質,是信徒們得賞賜的決定性啟示。因為「那日」,與現今這個世代完全相反,那不是恩典的世代,而是公義審判的世代(羅二5……第一,主在審判台與祂的奴僕算賬(太二五19),宣佈審判的開始(彼前四17);第二,主再來的時候,彌賽亞寶座的榮耀,要在地上的萬民中間做分別的工作(太二五3132);第三,白色大寶座(啟二十11),要在所有死了的人中間舉行大審。(第11頁)

審判台

  我們現在來到對召會啟示最重要的一點-基督的審判台。我們必須-因這是神聖的公義內在的需要,全部-包括所有使徒,所有申言者,所有殉道者,要被顯明-顯明給我們的良心看,顯明給世界看,更重要的是顯明給那審判者看;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林後五10),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每個人都要接受審判-這是得工價的專有名詞(Dean Alford)。(第14頁)

  門徒們所要面對的判決是特別的。第一,這是一個台,而不是座;是一個為著審察門徒的審判台,而不是傳訊背叛者的寶座;第二,被審察的只有基督徒;第三,這不是為著生命的審判;第四,審察過程是個人的;「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向神陳明。」(羅十四12)(第1516頁)

經火試驗的工作

  就像以賽亞所說的,不必試驗根基,因為已經是試驗過的石頭:火所搜尋的,乃是在根基上的建造。信徒不會因著他的立場,而會因著他的行事為人受審;並不是因著他的信心,而是因著他的工作受審;並不是因著他的生命,而是因著他的生活受審;並不是因著他的根基,而是因著他在根基上面的建造受審。「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牠要在火中被揭露,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是那一種的。」(林前三13)那火會準確的將工程的材料顯露出來,因為,乃是基督的眼來一遍又一遍的搜尋(啟一14)。(第21頁)

冠冕

  保羅啟示出贏得冠冕的條件,這是他給全召會的命令。自制是贏得冠冕的必備條件,這冠冕的榮耀也應成為我們的魂儆醒的動機(林前九2427)。不服從會失去冠冕(啟三2)。所有的冠冕都根據於我們相信以後的工作:不朽壞的冠冕(林前九2425),喜樂的冠冕(帖前二19),榮耀的冠冕(彼前五14),公義的冠冕(提後四78),和生命的冠冕(雅一12)。對一個信徒來說,「失去冠冕」的真理與聖經上任何一個真理是同樣的真實。(第26頁)

基督徒的職責

  有一個特殊的名字說出了所有的過犯-你這「懶惰的奴僕,無用的奴僕」(太二五30),主沒有用「未重生」或「背道」這些字眼來形容這個奴僕,因為他沒有亂用、盜用,或浪費主的銀子,只是藏了起來。我們的主到底控告他什麼?不信、沒有重生、背叛、背道、姦淫、偷竊或謀殺嗎?都不是,而是他這一生什麼成就都沒有;他所做錯的,就是在服事上保留了他的能力;他應當擴展的時候,他卻囤積;他沒有一點神聖的責任感。(第32頁)

千年國

  很明顯的,賞賜與榮耀-就是門徒的冠冕-是以性格與服事為條件;到底這個原則將怎樣影響一個門徒是進入千年國、或是被留在外頭呢?(第35頁)

  在讀神的話之前,我們應當知道,許多敬虔的基督奴僕,因著認識聖經,因而教導信徒他們有被排除在千年國之外的可能……「唯有那些有分於基督的降卑與苦難的人,才有可能榮耀的進入頭一次的復活;也唯有他們才能領受蒙救贖之人中那特殊的一份……」(克雷 博士,Dr. E. R. Craven,啟示錄Apocalypse編輯)。「對那些僅僅信主的人,主實在賜給了他們永遠的生命,但對他們來說,這生命豐盛的果實,必須要等到一千年的作王掌權結束的時候才開始。所以,這些人並不被允許進入諸天的國。」(彭伯,G.H. Pember)(第3839頁)

被排除於聖地之外

  神在這裡所設計的表號-與聖經裡其他的表號一樣慎重詳盡-非常清楚地解決了排除的問題……「這樣,必有一安息日的安息(SABBATH-REST),為神的子民存留。」(來四9)「安息日的安息」這一個用法沒有被用於聖經另外任何一處,甚至也沒有出 現在任何其他古典文學中,而是由聖靈所新創的,好突顯神已完成的特別的工作。所以,這安息就是千年國的作王掌權。(第40頁)

  召會是「有分於屬天呼召的聖別弟兄們」(來三1),聖靈向召會發出了嚴肅的警告,有三次之多 。神在祂聖潔裡所起的包容的誓(出十三5)與排除的誓是相對應的(這是因著人搆不上神聖的要求)所以,使徒對召會最清楚的警告是這樣結束的……「免得那進入祂安息的應許,雖然留給我們,你們中間卻有人像是趕不上了。」(來四1)(第42頁)

革除與排外

  保羅向我們揭示一個驚人的啟示:當一些門徒污穢到一個地步,若是被關在召會之外,也必被關在國度之外……你想,像哥林多這樣受過許多教導的召會,會不會危險的以為,沒有重生的姦淫者也能進入國度?所以保羅說:「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10)凡使人被革除的罪,也都是使人被排除在外的罪;兩者是同樣的,所有應當被革除的人,也必定是被排除在外的人。(第45頁)

第一次的復活

  這裡所寫的話是觸目驚心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取得了,我只有……努力面前的。」(腓三13)保羅還沒有取得的是什麼?「或者我可以達到那從死人中傑出的復活。」(腓三11)這裡非常清楚的說到,保羅是以特殊的復活,也就是頭一次的復活為目標;為著能有分於這個目標,他是把自己完完全全的擺上去了。(J. MacNeil,麥克尼爾)(第49頁)

  頭一次的復活是對那些接受救恩以後又服從的人的賞賜,「而保羅並不知道神在祂自己的旨意裡所定下的標準。」(彭伯, G. H. Pember)(第52頁)

  因為,「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二十46)(第53頁)

兩種稱義

  聖靈再一次將這兩面的真理重新啟示出來。「亞伯拉罕信主」,正如保羅所寫,「亞伯拉罕信神,這(他的信)就算為他的義。」(羅四3)(第53頁)

  聖靈也藉著另一位使徒,向我們啟示第二種稱義。「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本於行為得稱義麼?」(雅二21)(第54頁)

  每一個人都需要這兩面的稱義。先是藉著寶血,後是藉著順服;先因信得稱義,後因行為得稱義;一面稱義好得生命,一面稱義好得賞賜。(第55頁)

呼召的獎賞

  潘湯列出了十二個點,以經節為依據,作為他論點的總結,說出為何得以進入千年國,是每一個基督徒必須奔跑贏得的獎賞。這十二點擇要如下,因為:

  1. 我們的主在福音書裡說過(千年國的獎懲),聖靈也幾乎在每一卷書信裡重複著,這樣的話是啟示錄中七個召會之應許與警告的根源,也在末日的預言中被當作實際的經歷。
  2. 舊約中的種種表號,也顯著的證實了這樣的話。
  3. 來世是被啟示為「一個包含一千年的末日,是一豐滿又完全合乎法理的時代」。
  4. 藉著在祂裡面,為著每一個信徒設立了一個沒有斑點、永久的立場,使這樣的話能護衛我們的主那公義與神聖犧牲的無限價值;也藉著要求每一位信徒為自己的生活行動交賬,使這樣的話能護衛人的責任與神聖的公義。
  5. 神對祂子民的對付,必定一直要靠神的性格,而神不只是有憐憫,祂也有公義。
  6. 如果我們承認信徒的生活行動必要受審判,且要在法庭前,就是在審判台前,那麼這察驗必定要是公義的。
  7. 這樣的話在神與罪人和好的事上,表白了神的神聖與公義。
  8. 這樣的話是使保羅與雅各之間產生和諧最重要的因素。
  9. 這樣的話也許能使喀爾文教徒(Calvinist)與亞美尼亞派(Armenian)之間長期的爭論得到最好的解答。
  10. 這樣的話的論據是累積的,而且與日俱增。
  11. 神的召會能得著潔淨的根據,絕大部分是藉著看見過肉體生活的嚴重後果。
  12. 這樣的話用基督審判台嚴肅的異象,來潔除我們每一個的動機,而它所給我們的激勵,僅次於愛的能力。

大逃避

  這原則的終極應用,是直接而緊急的,那就是:在最後審判來臨時,不夠儆醒的災難。「但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得勝,能逃避這一切要發生的事……」(路二一36),指的是什麼事情?「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太二四21),從未有如此可怕的災難使我們要做如此的逃避。(第61頁)

  我們的主有這樣的應許:「你既遵守我忍耐的話,我也必保守你免去那將要臨到普天下,試煉一切住在地上之人試煉的時候。」( 啟三10)(第62頁)

 

第四部份:著作《被提》

 

以一生的奉獻來預備

 

  潘湯在他的著作《被提》裡,說明了他對被提的認識。被提是「根據信徒們在基督裡的成熟度而有的揀選」。有些信徒將會在大災難開始前,被提到與主的同在裡;其他人則會被留下,正如潘湯所寫:「大災難的烈火,將會『烤乾』那些緊抓這地不放的根。」(被提,第28頁)

基督的巴路西亞

  「巴路西亞」這個真理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視的;這是基督再來的真理的核心……聖靈用「基督的巴路西亞」一詞,說出祂與地臨近時的顯現,祂「在空中」臨近……隱藏地降下,被雲所遮藏,然後突然出現,是看得見的,也是有形有體的,祂是公義的日頭。其中的插曲就是巴路西亞。(第67頁)

  「然後我們這些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同時與他們一起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會……」(帖前四17)巴路西亞將是主所說童女、他連得、和銀子的實際。在寶座前將設立一個審判台,而能得著來自審判台的肯定,將是門徒們最大的賞賜。(第78頁)

  神沒有啟示巴路西亞到底會持續多久。敵基督不能在巴路西亞以前顯現(帖後二6),卻將在巴路西亞以後作王三年半(啟十三5),所以巴路西亞至少有三年半。然而,沒有什麼能限制我們的主在諸天裡停留更久的時間。(第9頁)

死去的人

  向來,「沒有人能在天上、在神的同在中站立得住」,是一個被人忽視的真理。沒有一處聖經說,那些死去的人是在「天堂」。……大衛曾說:「祂不被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照著使徒的話,大衛在這裡所說的並不是他自己的魂。為什麼?因為彼得說:「這位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徒二32)又說:「大衛並沒有升到諸天之上。」(徒二32)(第1011頁)

  照著聖經所說,死去的人都在陰間裡,是在地底下的某個地方。凡在基督裡死了的都要起來(而不是降下來),在空中與主相會(帖前四16)。現今,「那些死了的人分別在兩個地方。財主(主比喻中的富人),比如所多瑪人(猶7),被監禁在陰間的下層,不斷的受那不熄之火的極大痛苦(路十六23)。樂園,就是我們的主以及與祂同釘那悔改的犯人,在主釘死當天晚上相見之處,是一個安息之處……。在基督裡,生是好的,死是更好,復活則是上好。」(第1415頁)

活著的人

  我們現在來看主再來時那些還活著的人。主的大預言,在種種問題中召喚也環抱全世界,我們可預期這預言涵蓋了整個人類:這預言有三個部分,顯明神所劃分地上的三種人的命定-猶太人、外邦人、和神的召會(林前十32),這三種人也都存留在這世上,直到世代的終結……關於猶太人和外邦人這兩個部分,所有的預言都是具體的;關於召會這個部分,所有的預言都是表徵的。(第16頁)

  預言的第一部分(太二四731)啟示出猶太人的定命,「救恩」是身體的得救。第二部分(太二四32,二五30)說到召會,猶太人的逃避要靠著身體的行動,召會的逃避卻要靠屬靈的儆醒。第三部分是關於外邦人(太二五3146),說到在神的國度設立之前,這個舊世代的最後一幕,在主以及那些與祂一同作王的人管治之下,「綿羊」活在千年國的地上。(第1719頁)

  我們現在來看被提的條件:關於召會的情形,主說「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太二四40)。誰沒有被提呢?在這兩個相近的人當中,取去一個,撇下一個,那被撇下是不信的人嗎?絕對不是。第一,不儆醒,是他不能被提的原因。第二,被提時,只有門徒在場。第三,我們的主直接禁止不信的人看到主的再來(路十七20)。第四,若你要一個不信的人留意主的再來,他會聽你的話去做嗎?第五,若那被撇下的人,那被搶的家主,和那不忠信的奴僕都是沒有重生的人,那麼主這些囑咐就不是給門徒的了。第六,若這些警告是給世人的,那麼基督對那些屬祂的人的警告,一定是更深奧的:祂理當用清楚的確據來鼓勵他們-他們的被提是確定的,但他口中卻從未說過這樣的話。第七,這些壓倒性的證據顯明:有哪一個信徒能夠不儆醒?當你不儆醒,馬上就會落到該有的刑罰裡,如果你是在主再來時不儆醒,就一定會被撇下……所以讓我們注意,主在歷世歷代對凡屬於祂的人嚴肅的呼召,這呼召現今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緊迫了:「我對你們(使徒們)所說的,也是對眾人(門徒們)說,要儆醒。」(可十三37)(第1923頁)

收割麥子

  收割麥子的預表,驚人清楚的描繪了信徒被提的事。我們的主一次永遠的定下了收割的原則:「穀既熟了,他立刻用鐮刀去割。」(可四29)沒有農夫會以特定的日子來決定要不要收割莊稼,都是在莊稼成熟後才收割……。同樣的,不是基督的回來決定麥子是否成熟,而是麥子的成熟決定了基督的再來之日。

  屬靈的收割開始於那獨一麥子的被割下。「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臨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十五23)這是在祂的巴路西亞期間。在巴路西亞期間,有好幾個階段的被提……「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沒有冠詞)歸與神和羔羊;是沒有瑕疵的。」(啟十四4 5)初熟的果子是上好的,是最熟的,所以也是最有價值的(吉爾博士,Dr. Gill)。

  然後是第二個被提。……現在我們到了收割的時候,……因為初熟的果子在天上顯現後,就有信息傳到坐在巴路西亞雲中的人子,「伸出你的鐮刀來收割,因為收割的時候到了,地上的莊稼已經熟了。」(啟十四15)正如麥子是在最熱的季節開始成熟,大災難的猛烈熱度,會「烤乾」那些緊緊聯於這地的根。(第2528頁)

已收割與未收割的麥子

  聖靈揭示了不同階段的被提,藉此讓我們看見,在地上有一班神的僕人,在別人被提到神的寶座之後被提。……有一班「男孩子,是 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啟十二5)他們是主親自提名的一班聖徒,「得勝的,又守住我的工作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啟二2627)毫無疑問的,這裡所說的被提-「被提到神和祂的寶座那裡去了」-將他們完全從大災難中拯救出來,這大災難就是那古龍在男孩子被提以後所設立的 ……

  這裡有一句話非常重要,「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啟十二17)「其餘的」就是留下來的人,就是遺民。這個字的希臘文是複數的,說出遺民的兩種特徵。第一,「這些兒女守神的誡命」,這是對神屬地子民特徵的描述;第二,「他們持守耶穌的見證」,這是對神屬天的子民,就是召會的描述……這兩種子民中凡不服從的,將要被擺在大災難忿怒的衝擊之下。(第2931頁)

被提的條件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話,我也必保守你免去那將要臨到普天下,試煉一切住在地上之人試煉的時候。」(啟三10)大災難是自洪水以來唯一傾覆全地的審判。這裡推翻了所謂全召會都要經過大災難的教訓: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有可能從那可怕的時期逃離出來。但是這個應許是嚴厲有條件的。所以,既然逃避是視行為而定的,我們的主就留下了一個相對的警告。「你若不儆醒……」再一次提及主再來的真理,連同與這真理一致的生活,這是決定性的因素,「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絕不能知道。」(啟三3)巴路西亞已經開始了,但召會的使者,因著全然不知救主的來臨,所以沒有被提。這推翻了所謂全召會都會逃避大災難的教訓:神的兒女中間凡是不儆醒的,必定會陷入最後的「漩渦」裡面。(第4042頁)

  被提是屬於審判的範圍,照行為得賞賜也是一樣,都不是隨著恩典而來的特權。所以,在被提以前,一切都是不確定的。不管人昨日是如何的完全,今日又是何等的有把握,但明天的生活行動仍然可能有問題:只有被提-真正的被取去-才能證明你一直都是忠誠的,直到主從天降臨的日子。(第4344頁)

以諾

  被提(這是叫神喜樂的)不僅是幾次的行為改變,更是一生的奉獻。舊約說到,「以諾與神同行」(創五24),因他不斷的討神喜悅,以至他的生活行動叫他能被神取去。他所改變的是地位,而不是方法。「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神用不尋常的方法將他從地上取去,好使人人都知道他與 神的心是何等的親密。(Calvin,第57頁)

預備好被提

  我們的探討,結束在基督再來最實際的問題上,這也是聖靈最注重的,就是我們是否預備好了。神沒有明示基督再來的日子,為要使我們能夠時時儆醒;神也沒有明示被提的神聖準則,為要使我們能竭力往前,達到完全的地步 。(第59頁)

  在主與(得勝的)聖徒回來以前,許多預言仍然沒有得著應驗;在主回來提接(其餘的)聖徒之前,所有的預言都會得著應驗。召會的工作不在於不可知的事物和時間上,……而要堅定持續的活在儆醒裡。這樣的態度是她的保障,她的生活,也是保守她「童貞」的原則。(Godet,第62頁)

 

第五部份:結語,參考書目

 

審判台前亮光下

 

  潘湯是一個活在基督審判台前亮光下的人,他的生活和工作是我們的榜樣。他對於信徒們被提的教導,以及信徒們在基督審判台前得賞罰的認識,對我們助益良多。對我們有同樣幫助的,是他不只教導這些事,他奉獻與聖別的生活,他一生的勞苦:為著罪人得救、為著福音傳遍全世界、為著基督徒在全地見證的純正與影響,在在都證實他是一個活在向救主交賬的實際裡的人。

真理在基督裡是真實的

  「責任與交賬」不應該僅僅是一種字句道理。對潘湯來說,這些真理在基督裡是真實的,也藉著基督的靈成了他的實際,更徹底地改變了他的一生。無疑地,主耶穌基督要來審判祂信徒的工作是有原因的,祂也事先讓信徒們知道會被審判。對我們而言,祂經綸的這一方面,應該鼓舞也激勵我們,叫我們都為著基督也只為著基督而活。對潘湯來說,這些真理的釋放,能夠完成神心頭的願望。

  這樣說也許並不為過:今天絕大多數重生的信徒,不是不瞭解這些真理,就是完全拒絕這些真理。這些教訓叫人聽了並不舒服。對於我們接受稱義和在基督裡的永遠生命,新約的要求是確實可知的:藉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功救贖的死,我們得以因信稱義(羅三2324 28);我們知道我們有永遠的生命,因為我們已信入神的兒子的名裡(約壹五1113) 。然而,用潘湯的說法,我們接受國度獎賞的唯一標準乃是:神的認識和稱許(基督的審判台,第57頁)。主耶穌確實對祂的信徒們有安息的應許,卻從未要他們過太安逸的生活。許多人拒絕這些公義的話,並不足為奇(來五1214)。

神的話是靈和生命

  這些關於少數人被提和信徒們得賞罰的真理,不是普遍被人接受,基督徒在這方面的討論仍然趨向道理的層面。舉個例子來說,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中五個愚拙的童女是信徒呢?還是非信徒?得救了沒有?這真理是在說信徒之間的區分,還是在區分信和不信的?這些問題仍是在道理的層面。要解決這些爭議,我們必須認識,神在祂的計畫裡確實區分不同情形的信徒,來得千年國的獎賞,這在基督徒初期的生活確實有一些啟發作用。然而,只知道這樣的教訓,並不能使人成為精明的童女,甚至幾乎無法保證在審判台前會得著獎賞。

  有的基督徒,他們一生的活出配得過神的呼召,卻不懂得這些事,於他倒也無傷;但人若懂得某些教條卻不活基督,於他卻無助益。關於這件事,一個比較完美的起點,是認同一個事實,就是我們得重生後的行為,對神而言是緊要的。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神也確實應許一個特別的獎賞給儆醒忠信的信徒。

  若是神關於被提與賞罰的話成了我們的靈和生命,那會如何影響我們的心和我們的生活?沒有這等知識的人,或許會錯誤的自信,認為無論他們怎麼活都沒有關係。然而,僅僅把這等知識當作教條的人,可能會變得很悲觀,認為他們無法達到一個不可知的標準而懼怕主的再來。

主耶穌,你來

  保羅和約翰,因著知道他們的救主要來,也要帶著獎賞而來,就憑著這樣的良心活著(啟二二12)。保羅不盼望免去刑罰,卻竭力奔跑,為要得著獎賞(腓三1114)。有一他連得的僕人,乃是因著害怕而失敗(太二五25)。那五個愚拙的童女,乃是因著不儆醒,沒有為她們的新郎來到準備好而失敗(太二五1013)。請問,哪一位正常的新婦,不是在熱切的等候她的新郎,並為著新郎的來到做準備?

  潘湯在《被提》一書中的最後四個詞不僅意味深長,也幫助我們認識他屬靈的情形。他重複使徒約翰回應主耶穌的應許,「是的,我必快來。」(啟二十二20)願我們也有同樣的回應「阿們。主耶穌,你來。」

Doug Schulz


參考書目

  1. Panton, D. M., ed. Dawn, an Evangelical Magazine. London: Chas. J. Thynne & Jarvis, Ltd., 1924-1955.
  2. Panton, D. M. The Judgment Seat of Christ. Hayesville, NC: Schoettle Publishing Co., 1984.
  3. Panton, D. M. Rapture. Miami Springs, FL: Schoettle Publishing Co., 1988.
  4. Reetzke, James. M. E. Barber. Chicago: Chicago Bibles and Books, 2001.
  5. Surrey Chapel. www.schapel.org.uk.
  6. Surrey Chapel Norwich, Centenary 1854-1954. Norwich: Fletcher and Son LTD, 1954.

 

《潘湯語錄》

  • 若生命是藉著信,賞賜則是信入後的結果。
  • 每一個人都需要這兩面的稱義。先是藉著寶血,後是藉著順服;先因信得稱義,後因行為得稱義;一面稱義得生命,一面稱義得賞賜。
  • 神至高的賞賜,是根據所有服事的動機到底是什麼來決定的。賞賜也是給所有為基督受苦的人存留的。
  • 那火會準確的將工程的材料顯露出來,因為,乃是基督的眼來一遍又一遍的搜尋。
  • 有一個特殊的名字說出了所有的過犯-你這「懶惰的奴僕,無用的奴僕」,……他所作錯的,就是在服事上保留了他的能力。
  • 大災難的烈火,將會「烤乾」那些緊抓這地不放的根。
  • 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有可能從那可怕的大災難時期逃離出來。但是這個應許是嚴厲有條件的。
  • 神沒有明示基督再來的日子,為要使我們能夠時時儆醒;神也沒有明示被提的神聖準則,為要使我們能竭力往前,達到完全的地步 。
  • 被提不僅是幾次的行為改變,更是一生的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