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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主作見證

 

作見證

 

{\Section:TopicID=274}教會的見證】(先點一支蠟燭放在講臺上。)這一支蠟燭,有被風吹熄的可能。加果這一支蠟燭沒有被風吹熄的可能,它的光要繼續多少時候?燒到底就了了。現在,要問初信的弟兄說,你們喜歡你們的光就是這樣延長不了呢?還是喜歡你們的光就是這樣到底就完了呢?所以在這裏還有一件事要作。(拿出另外一支蠟燭來,用第一支蠟燭把它點亮。)現在的光,是不是比剛才多了一倍?但是,第一支的光,會不會因為叫第二支的光亮而減少?我們知道沒有減少。(再點第三支。)再點一支,會不會叫第一支的光減少?再點一支,它本身的光並不會減少。(再點第四支。)再點一支,它本身的光也沒有減少。但是,這一支的光(第四支),它也會繼續到它完了為止。如果再點一支,再點十支,再點一百支,再點一千支,這一個光要一直繼續下去。這就是教會的見證。

            有一件很可惜的事,就是光到有的人的身上,見證到有的人的身上就停止了。這是最可惜的事!教會是一代過一代,一直傳下來的。但是,有多少人沒有後代,就斷絕了。但是,有的人還是繼續下去。對初信的弟兄,我們不盼望見證到他們身上就停止。一支蠟燭只能燒到它的光停止了,也照樣,一個人的見證,到他死為止。如果一支蠟燭要它的光一直繼續下去,就要在它的光末了之先點別的蠟燭。這樣,第二支可以再燒,第三支可以再燒,第一百支,第一千支,第一萬支,可以再燒。如果一支過一支,一直在那裏點,這一個光就能夠遍滿普天下,而它並沒有減少。這樣與它自己毫無損失,又能叫見證繼續下去。

            所以,初信的人要學習為主作見證。因為這個見證如果不繼續,福音傳到你身上就停止了。你們固然是已經得救了,有了生命,也亮了。但是,如果你們不叫別人也亮,到你燒完了,就了了。所以,你們要帶領許多人到主面前去見主。不是雙手空空的去見主,是要帶許多人到主的面前去。

            我曾說過,凡人信了主以後,在第一年之內,不會開口承認主的,恐怕一輩子也不會開口。我今天在這裏也說同樣的話。凡人在信主第一年之內,不會為主作見證的,恐怕一輩子也不會作見證。除非主有大恩典臨到他身上,或者有大的復興。我們看見許多人,第一年不作見證,就一輩子不會作見證,一輩子不會帶領人歸主。所以要對初信的弟兄說,你們信了主,你們第一次得了這麼大的愛,第一次得了這麼大的救主,第一次得了這麼大的救恩,第一次得了這麼大的釋放,而你們不能為主作見證,把你們當作一個光給別人去點一點,就在你們身上的盼望少得很。

            初信的人,第一年不開口,將來總是難以開口。要叫每一個初信的人,在第一個禮拜,第二個禮拜,就起首作見證,就起首帶領人歸主。這件事千萬不要放鬆。過了些日子,想要恢復,已經太遲了。許多作工的人的失敗,就是人得救之後,沒有好好的安排,結果下一代不行。所以盼望你們在人得救之後,頭幾天,頭幾個禮拜,頭幾個月之內,就帶領他們往這一條路走。要叫他們馬上對人作見證,帶領人歸主。

            你們可以把這個比方,再拉長一點。神的兒子來到地上的時候,祂點了好幾支蠟燭。然後到了保羅,主在他身上再點這一支。從那一個時候起,很少,或者說沒有看見是我們直接在那裏救人。你所看見的,教會二千年來,都是一支蠟燭,從頭燒到末了光熄了。再有一支蠟燭,又是從頭到末了光熄了。但是一直到今天,教會還繼續在地上,救贖、救恩也還繼續在地上。這是因為一支蠟燭,把另外一支再點,一支點一支的往下點。在有的人身上是點十支,點八支,點幾百支,所以雖然第一支燒了,還有第二支繼續下去。一支一支的點,你看見光是一直的接下去。許多人舍去他自己,把你們點了。我們不盼望光到你們身上為止。我們是盼望初信的人,一個一個在那裏盡他所能的去作救人的工作,去作見證,帶領人歸主。在那裏能夠一支一支的點,叫一代一代的人,能把這一個見證,繼續光照在地上。

 

{\Section:TopicID=275}作見證的意義】我想有好些經節我們特別要讀。現在先讀四個地方:

「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嗎?」(約四29)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裏,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可五19)

「吃過飯就健壯了。掃羅和大馬色的門徒同住了些日子,就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說他是神的兒子。凡聽見的人都驚奇,說:在耶路撒冷殘害求告這名的,不是這人嗎?並且他到這裏來,特要捆綁他們,帶到祭司長那裏。」(徒九19~21)

「聽見約翰的話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於是領他去見耶穌。耶穌看見他,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翻出來就是彼得)。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來跟從我吧。這腓力是伯賽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腓力找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約一40~45)

「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萬人為祂作見證。」(徒廿二15)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約壹四14)

 

            前四處是連在一起的,後二處也是連在一起的。從這幾處聖經裏,我們可以看見甚麼叫作為主作見證?作見證的意義是甚麼?

            使徒行傳二十二章十五節說:「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萬人,為祂作見證。」這是主托亞拿尼亞對掃羅說的話。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萬人作見證。所以初信的弟兄作見證的第一個根基,是在乎看見和聽見。你不能見證你所沒有看見的事,你也不能見證你所沒有親耳聽見的話。保羅的特點,是他不像別人是聽見別人所傳的,他的聽見是親耳聽見。他是把他親耳聽見,親眼看見的見證出來。

            約翰一書四章十四節,說這一個見證,是甚麼見證?「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人所看見的,人就作見證。感謝神,你們在最近的時候,已經相信了主,已經遇見祂,相信祂,接受祂,你們是一個蒙了救贖的人。你們是已經脫離罪孽,得了赦免,有了平安的人。你們知道相信了主之後,你們是何等喜樂的人。這一種喜樂是你們從前所沒有的。本來罪孽的重擔壓在你身上,是何等重的事。今天,感謝神!這一個罪孽的重擔,已經脫去了。你們是看見的人,你們是聽見的人,今天你們對於這一個該怎麼辦?今天,你們就要將這一個見證出去。我們不是請你們去作傳道先生,也不是要你們從今以後把職業丟掉了,出來為主作工。乃是說,應該將你所看見,所聽見的,向你的親戚朋友,你所認識的人見證出來。並且,應當想法子把人帶到主面前去。

 

{\Section:TopicID=276}怎樣作見證】再看以上四處的聖經。這四個地方是相當簡單,都是特別指作見證說的。

            {\Section:TopicID=277}往城裏去說──撒瑪利亞的婦人:第一個地方,是約翰福音第四章。撒瑪利亞的女人,當她看見主的時候,主向她要水喝。後來主對她講活水的道,給她看見,人活在地上沒有活水是不能活,不能滿足的。人活在地上,喝這井裏的水,還要再渴。你能夠多少次的喝,還是多少次的渴。你還是不能滿足,還要喝,多次的喝。這一個世界所能貢獻給人的一切,就是我們喝了,還要再渴。所以,今天的滿足,不過是一時的滿足,等一等遠要渴。只有主的水,喝了不渴,因為有泉源在你裏面湧起來,叫你一直的滿足。惟有這種裏面的滿足,才能夠叫人脫離世界上的要求。

            到這裏,你們看見當主耶穌指明出「我是誰」的時候,本來那一個女人水罐子是最要緊的,現在她把水罐子丟掉了到城裏去,說:看哪!在這裏有一個人,把我所有的事,都說出來了。你們要去聽祂。這就是作見證。

            這一個女人是已經嫁了五次。一個丈夫過去,再嫁一個,再過去,再嫁一個。總是不滿足,一連換了五個丈夫,就像人喝水,喝了還要喝,總不滿足。到了今天,主說,現在你所有的丈夫還不是你的丈夫,你還是一個不滿足的人。但是,我有活水可以叫你滿足。當她聽見這話的時候,當她得了這麼大的一位主的時候,就把水罐子丟了,到城裏去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麼?」她第一件事,就是作見證。

            見證甚麼?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有一個人把我完全說出來了。這一個女人,素來行了許多的事,也許有一部分是城裏的人所知道的,有一部分是城裏的人所不知道的。她怕把她的事告訴人,現在卻被主都說出來了。她就作見證說,我素來所行的許多事,沒有人知道,只有我自己知道的,在這裏有一個人,把我完全說出來了。所以你們來看,莫非這就是基督麼?我告訴你們,她一看見主就開口。聖經說,許多人因這女人的話,就相信了。

            從這裏,你們可以看見一件事。每一個人都有作見證的需要,就是作自己的見證。如果主把你這麼大的罪人拯救了,你就必須在神面前看見說,非開口來作見證不可。在這裏,有一位救主把我救了,我沒有法子不開口來承認祂。道理雖然講不出,最少我看見了這一位神,這一位是基督,這一位是神的兒子,這一泣是神所立的救主。我也看見我是罪人,被主拯救了。你只要這樣講就夠。你只要講你的感覺就夠。

            到底這是怎麼一回事?我說不上來。但是你們來看,我這個人是變得多好!我也不知道這件事是怎麼樣的。本來我以為自己是一個好人,今天我看見我是個罪人。本來我不以為是罪的,今天主把它說出來給我知道了。現在,我明白我是甚麼種的人。從前的時候,我作了許多事,別人不知道,連我自己也不知道。從前我也犯了許多罪,但是我一點不覺得是犯了罪。在這裏,有一個人把我的事完全說出來。我自己所知道的事,祂給我說出來;我自己所不知道的事,祂也給我說出來。我只得承認說,我摸了救主。在這裏有一個人告訴我說,連我今天的丈夫還不是我的丈夫。祂說,你喝了這水還要再渴。你還要再來打水,還要再渴。我所不知道的事,祂告訴了我。你們來看,這一位恐怕是救主,這一個恐怕是基督,只有這一位能救我們。

            我告訴你們說,凡看見自己是罪人的,都應當有見證好作。當你看見這一位主的時候,你也應當有見證好作。請你們記得,這一個女人的見證,是在她遇見了主之後一個鐘頭以內的事,是頭一天的事。並不是在她過了多少年之後,赴復興會才有的。回家去,就立刻作見證。我很妥當的說一句話,如果頭一年是啞吧的人,總是一輩子是啞吧的。

            總是人一得救,就應當出去,把所看見的,所懂得的去對人說。不要說你所不懂得的。不要講那麼多,那麼長的話給人聽。只要說你所知道的。有的人,可以說,我沒有信主的時候,夜裏睡不,現在會睡了。我從前常常氣悶,現在無論作甚麼事都覺得好得很了。也許有的人可以說,我從前吃飯吃不下,現在吃得下了。許多這一類的事,你所經過的,像睡不,吃不下,氣悶,今天信了主,都過去了,你可以把事實拿出來給他們看。不必說你所不能說的話,不必講你所不知道的事。

            弟兄姊妹要學習不多話,不可越過你的地位來說你自己所不知道的話,以致引起人的辯論。就是把自己當作活的見證擺在人的中間,你要看見人沒有話說。

            {\Section:TopicID=278}回家去作見證──一個被鬼附的人:再看馬可福音五章一至二十節。在這裏有一個人被鬼附,可以說是聖經裏附鬼最厲害的一個。鬼附在他身上,他就用石頭砍自己,看見人就動武;用鐵鏈鎖他,鐵鏈被他弄斷;住在墳塋裏,人也不敢從他那裏經過。主把他身上的鬼趕出去,鬼跑到豬的身上去,豬就死了許多。這一個人要跟從主,主不許。主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族那裏,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你對他們去傳,這是一件何等大的事,主替你作了。我告訴你們,這就是見證。

            這個被鬼附的人,他不能住在屋子裏,只能住在墳墓裏。墳墓是死人的地方,活的人住在死人的地方。他住在那裏,人不敢從那條路經過。結果主耶穌吩咐那些鬼出去,鬼附到豬群裏去,豬的數目約有二千,都投到海裏淹死了。在那裏,有一個人身上所能忍受的鬼的力量,是兩千隻豬所不能忍受的。鬼的力量,在他身上是這麼大,是超過二千隻豬所能忍受的。他用石頭砍自己的身體。沒有一個落在鬼魔手裏的人,不是用石頭砍自己的。前面是一個尋求世界快樂的人,這裏是一個兇惡的人,主救了他。主對他說,主替你作了何等大的事,你是怎樣的蒙了主的憐憫,所以你應該回家去告訴你的親屬。

            一個人蒙恩的時候,總得讓家裏的人知道,讓附近的人知道,讓親戚鄰舍和你一輩的人都知道你是個得救的人。不只告訴他們說,你信了耶穌,並且告訴他們,主替你作了何等大的事。你就是將你的事向他們承認,頂實在地向他們作見證。當你這樣作的時候,好象你把別人點亮了一樣。救恩不停止,救恩繼續下去。如果救恩不停止在你身上,救恩就能得繼續。

            {\Section:TopicID=279}到會堂裏去宣傳──掃羅的故事:再看使徒行傳九章十九到二十一節:「掃羅和大馬色的門徒同住了些日子;就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說祂是神的兒子。凡聽見的人,都驚奇說,在耶路撒冷殘害求告這名的,不是這人麼?並且他到這裏來,特要捆綁他們帶到祭司長那裏。」這裏的「就」字,在希臘文裏有一點特別。在中文裏看不出它是一個重的動詞,不過好象是一個虛詞,或連帶詞而已。但這是一個時間的字眼,在中文裏可以翻作「立刻」。所以這裏應該是說:「立刻就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說祂是神的兒子。」

            約翰說,凡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的,都是從神生的。掃羅到了這裏,就是這樣立刻得救了。但是當他一得光,一跌到馬底下,來到大馬色城裏去的時候,眼睛看不見,軟弱得很。後來亞拿尼亞來給他受了浸,他吃了飯就健壯了。過幾天他立刻就去說耶穌是神的兒子,立刻就去作見證。他這樣作,有一點難。因為他是公會裏的一個。猶太人的公會,是七十個人組織而成的,他是那七十個中間的一個。他拿了大祭司的文書,出去要把相信主耶穌的人捆綁起來,送到祭司長那裏。但他現在卻接受了主耶穌,這怎麼辦?本來他是去捆綁接受主的人,現在他自己也許要被捆綁了。他逃也得逃去,了了就算了。但是他反而走到會堂裏去,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不只是一個會堂,乃是許多會堂。

            在這裏你就看見,一個人接受主之後,第一件事要作的,就是為主作見證。那個時候,也許保羅的眼睛有病。等眼睛的病好了,一有機會,他立刻就去作見證,說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我告訴你們,每一個相信主的人,都應該這樣作。

            一切不信的人,聽見耶穌的名字的也好,連在歷史上知道有一位耶穌的也好,總以為耶穌是拿撒勒的耶穌。世界上的人,都承認有一位耶穌。但人只知道在許許多多世界的人中間,有一個人叫作耶穌。換一句話說,耶穌在你的心目中不過是那麼許多人中間的一個。雖然比較特別一點,但還是平常的人。到有一天,當你得了亮光,心眼開起來的時候,你得了一個啟示,你找到了一個事實:耶穌是神的兒子。那怕是半夜三更,你也要跑到人家裏去說,神有一個兒子,給我找到了。神的這一個兒子,就是耶穌。

            我姑且假設一個比方來說:我們這幾天在外面雇用了一個小孩子送信、送菜。你們都和他相當熟,你們知道這一個小孩子,不過是鼓嶺山上的一個普通人家的小孩子吧了。有一天忽然有一個人跑來告訴你說,我告訴你一個頂重要的消息,這一個小孩子郭功余,他不是姓郭,不是叫功餘,他的父親是作總統的。我告訴你們,你們要覺得這是很大的發現。也許半點鐘之內,整個鼓嶺都知道了郭功余是總統的兒子。

            但是,我告訴你們,有一天你找到說,在人的中間有一個人,被人找出來說,是神的兒子,那是不得了的事。你們要看見那一個關係。當人接受主耶穌作救主,承認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的時候,他是作了一件大事,不得了的大事。他不能馬馬虎虎的過去,因為這是一件大事。在全世界二十二萬萬人之中,六千年之中,我找出一個人來說,這是神的兒子,這是甚麼事?你們不要以為說,你們所說的這一位主耶穌,是一個馬馬虎虎的人。我告訴你們說,你們是在這世界千萬的義人中,在六千年中,忽然知道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實在是一件大事。如果今天在這麼多人中,有一個不是人,有人找出來說,他是天使。我告訴你們,你們都要覺得希奇。何況祂是神的兒子!

            不要說在那麼多人的中間。就是在這裏,在我們這一百個人之中,有人忽然找出來說,某弟兄不是人,他是天使來作人,你們要覺得說,這是何等大的事。但是我告訴你們,天使和我們的主比起來,不知道差了多少萬萬倍。在這裏,沒有可比擬的,那個比例差得太多。

            今天,在這裏有一個人,騎在馬上的時候,還說要殺凡信奉這名的人。但是,當他跌到馬底下爬起來的時候,進到會堂裏去,卻說這一個人是神的兒子。我告訴你們,他若不是瘋子,就是看見了異象。他若不是瘋子,就是得了啟示。如果沒有得啟示,他定規是瘋子。但是他不是瘋了,他是得了啟示。他的確從千萬人中,揀出了一個人來說,祂真是神的兒子。所以,初信的人,你們像保羅一樣,已經在千萬人中,揀了一個人出來說,這是神的兒子。你們就應當半夜三更去告訴人說,我遇見了神的兒子。

            我告訴你們,如果有的人得救了,他還能夠坐在那裏,好象若無其事一樣?他相信了主耶穌,還覺得並不算是怎麼一回事,並不會覺得是那麼希奇的,並不會覺得那是特別的,我就懷疑這一個人。因為在這裏有一個人,是超越人的常情的,是特別到沒有法子再特別的──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是多麼大的事!你們看見了這麼大的事,你們得半夜三更,去叩你朋友的門。你這樣的作,我一點都不覺得希奇。人應當到山頭上去喊,人應當到海邊去叫,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在宇宙裏面有一個神跡奇事,就是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

            在這裏有一個人病剛剛好,眼睛剛剛看見,就立刻到會堂裏去說,拿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這不是作工的人的工作。每一個相信主的人,看見一個事實,找到這一個奇妙的事的人,都得立刻到會堂裏去喊說,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我不知道你們怎樣覺得,每一次當我想到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的時候,我總是覺得這是全世界第一大的發現。沒有第二個發現,比這個更厲害。把全世界所有的發明都合在一起,都趕不上這一個。在這裏有一個人是神的兒子,給我們找出來了。這是一件大事。

            今天有一個某某省長,某某主席,或者一個總統,或者一個元帥,一個國王,從我們中間微行而過,卻給你知道了,你覺得你的眼睛厲害。他本來不要給人知道,是微行而過的,現在給你知道了,你覺得這是一件大的事,當神的兒子微行而過的時候,給我們找出來了。這一個微行的,是神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我告訴你們,這是一件大事。所以,當彼得對主說,你是永生神的兒子的時候,主耶穌對他說,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當祂微行在我們中間的時候,如果不是父叫人知道,就沒有一個人能知道祂。

            所以,初信的弟兄!你們千萬不要以為說,你們的相信是一件小事。基督教說信仰,說信心,說相信,為甚麼緣故?因為這是超越過一切人所有的。世界上沒有這一個東西。從人的眼光來看,這是快事。在人世中間,沒有這樣的東西。但是弟兄們!你們是相信了,你們如果在這裏發現拿在你們手裏的信心,是何等希奇的東西,你們會叫,你們會喊,你們會到街上去,你們會到會堂裏去,你們會到聚會的地方去,你們會到每一個地方,一有機會,就要說,我找到了拿撒勒人耶穌是神。你們看見我們的弟兄保羅所作的事,是希奇的事。你們如果領會,你們所看見的是何等希奇,你們也會作同樣的事。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是希奇的事實,也是極大極榮耀的事實。

            {\Section:TopicID=280}一個對一個作見證:第四處的聖經,是安得烈去找西門,還有腓力去找拿但業(約一44~45)。從這裏我們可以看見,一個人信主之後,不只要到城裏去對人講,不只要回家去對人講,不只要在公會裏作見證,並且還要有一個特別的見證,就是一個領一個。

            安得烈和腓力是一個找一個 安得烈一相信了主,就去帶領他的哥哥彼得來遇見主。到後來才發現,彼得乃是一個更大的恩賜,也許是更大的使徒。但是安得烈是引導彼得的人。他自己先得救,然後去帶他自己的哥哥。腓力和拿但業的關係,不是弟兄,乃是朋友。在這裏有一個人是去帶領他的弟兄,還有一個人是去找他的朋友。腓力找了拿但業,把拿但業帶到主面前。這是一個找一個。

            配基注重對付一個 請你們記得,基督教的根基,就是建立在這一個救一個上。前一百年的時候,英國有一個信徒,名叫哈利配基(Harley Page)。他特別蒙主的恩典,開他的眼睛看見說,我甚麼恩賜都沒有,甚麼事情都不會作,我是最簡單的人,我不會帶領許多人,但是最少我總能一個對付一個。許多人能夠作大的工作,我作不來,我就只對付一個人,只注意一個人,老注意他,老跟他。我只會說,我得救了,你也要得救。抓牢一個,怎麼都不放。總得要等他得救才過去,老替他禱告,老和他講話。結果,到他去世的時候,得了一百多個人信主。

            何多馬和他的「一一團」 接他下去,就有何多馬(Thomas Hogban)所發起所謂的「一一團」(One by one band),一個救一個的團體。配基是一個很簡單的人,何多馬從他得了幫助,也這樣老是一個一個的釘去作,總是要等到這一個人得救了,才再換一個。不然的話,老是對付這一個。配基的意思是:我如果要對付兩個不行,對付三個更沒有這件事,我只對付一個,總不肯讓他過去。結果到他去世的時候,得了一百多個,結結實實的一百多個。後來何多馬受他的感動。何多馬是有學問的人,也是一個會禱告的人,他就組織了一個「一一團」。在二十七個國家之中,都有他們的團體。現在是停止了,從前是救了許多人。他們不管教會問題,只管救人。

            老跟一個 初信的弟兄,要自己看見,也許我不是大有恩賜的,我初信就像安得烈一樣。不過安得烈在他得主的那一天,就去找他的弟兄。腓力也是在他遇見主的那一天,就去找拿但業。這都是當天作的事。所以當你得救之後,立刻就得對你家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