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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的教会冲突(吴主光)

 

圣经中的教会冲突

 

《圣经》中的教会冲突

吴主光

  笔者做过不下十家教会内部冲突的「和事老」,但真正成功的个案却非常少。本来发生在这些教会内部的都属「小事」,但当事人总看为非常严重的「大事」,而且还是随着时间「会长大的大事」,大到他们认为不能不分裂教会,不惜诉诸公堂为止。当然,如果教会里出现改变福音的「异端」,那么连保罗也认为必须「受咒诅」(参加一8),人人都应该起来指斥和抵挡。可是,今天教会里所发生的冲突,十居其九都是属于「个人小事」,却因为「自大」的缘故,以致不惜「毁基督的身体而保个人的自尊」,实属非常不智和可惜的事。

{\Section:TopicID=122}一.神与人,谁更重要?

  大家来做个判断,神国的事大,还是个人得失的事大?但那些看自己个人的事为「大事」,看神的事为「小事」的,其心态实在已经看自己大过神了。如果我们能明白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小人物」,凡属自己的事,就都是「小事」,我们就不会因一己而伤害到神的全家了。人看不见自己为「小人物」,全因为灵性出了问题。《以赛亚书》第四十章形容得好,那因为等候耶和华而从新得力的人,便如鹰展翅上腾,他的灵性越高,视野就越阔,地上的事就会变得越小。

  问题是「大」是「小」,其实不用很大的智慧就可以判断,但那些自称为有智慧的人,虽然明知所发生的都是「小事」,却故意搜罗许多小事,然后将它们串连在一起,使之变为「大事」;或很有智慧地分析别人的一句话,找出其中许多所谓「重大的原则」来,于是就美其名说是「为了原则」而坚持与对方冲突!为何我们不情愿吃亏一点,不肯忍一时之气呢?为甚么不反过来将「大事」分析成为许多「小事」,然后逐个「小事」化解呢?那些「小事」岂不都是为一口难下的气、一句不好听的话、一个无礼的脸色、一时的冲动所产生的吗?

{\Section:TopicID=123}二.犹太人与外邦人,水火不容?

  我们研究《圣经》,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很难大得过初期教会里「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冲突,然而,《圣经》用了许多篇幅来强调「犹太人」和「外邦人」也要和好。这样的例子和教导,遍满了《圣经》中的罗马、哥林多、加拉太、以弗所、腓立比、歌罗西、帖撒罗尼迦、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等地的教会。拿保罗在《以弗所书》二章十一至二十二节所教训的道理为例,保罗指出犹太人看外邦人「六个没有」:「没有受割礼」、「与基督没有关系」、「没有以色列的国籍」、「没有神的应许」、「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因着这六个「没有」,犹太人一直歧视外邦人,看他们为「狗」、为「不洁的族类」,从不与他们吃饭、通婚、结盟、在信仰的事上交往。若要详细了解犹太人怎样歧视外邦人,我们在《圣经》里可以找出极多可怕的例证。

{\Section:TopicID=124}(一)约拿恨极了外邦人

  约拿先知就是犹太人恨外邦人的最佳实例。约拿抗拒神的吩咐,不肯去尼尼微城传道,更「宁愿死在海中」,也不肯向尼尼微城的外邦人传道。后来,他才无奈地答应去尼尼微城传道。可是,约拿只走了一天就不走了,因为他不甘心外邦人蒙恩得救。神吩咐他传道,若将信息讲得最简单,最少也应该讲两句,第一句是「再等四十天尼尼微必倾覆了」,第二句应该是「如果你们肯悔改,神会原谅你们。」约拿却只讲了前一句,不肯讲后一句,因为他不想外邦人得救。虽然如此,神使全城的人都悔改归向神。约拿就愤恨得求死,这就是犹太人对外邦人的仇恨的典型例子了。

{\Section:TopicID=125}(二)耶稣为拿撒勒人所厌弃

  新约时代,最希奇的事例可能就是主耶稣在故乡拿撒勒会堂里讲道的那一次吧。为甚么拿撒勒同乡的人这么狠,一分钟前才称赞耶稣,一分钟后立即就要耶稣死?那是他们无法接纳主耶稣竟然认为:神爱外邦人多过爱以色列人。

{\Section:TopicID=126}(三)彼得犹疑不决

  也许我们说,上述那些都是不信的犹太人。但是,彼得这个大使徒又怎样呢?神三次借着「一块大布载着许多飞禽走兽」的异象来感动他,告诉他「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他还是不肯听从。及至圣灵明明吩咐他跟随来访的兵丁去见外邦人哥尼流一家,他还是怕与外邦人接触,所以他带了六个犹太人一同去,加上自己合共七个犹太人(犹太人十分注重七的数字),为要见证自己只不过是顺从圣灵的声音而去,绝没有与外邦人来往。当彼得将这事带回耶路撒冷教会,教会因而产生极大的辩论,犹太人坚持外邦人不可以得到救恩。彼得却指出,这是神自己主动的作为,又说:「我是谁,能拦阻神呢?」(徒十一17)众人才不敢发声。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真的肯顺服下来,因为后来保罗也上到耶路撒冷教会去报告他在外邦人中传道的事,耶路撒冷教会的犹太人又再为外邦人若不受割礼不能得救而大大争辩,彼得又再起来重复哥尼流的事例,最后主耶稣的弟弟雅各也起来引据《圣经》,证明神悦纳外邦人,众人才勉强服下来,但这些犹太人却在日后加增保罗不少带锁链的苦楚。

{\Section:TopicID=127}(四)保罗自述使命被弃

  大家还记得保罗第三次上耶路撒冷去吗?其实那一次保罗说服许多外邦教会捐了许多金钱,由各外邦教会的代表带上耶路撒冷去,为要帮助那里贫穷的犹太弟兄,希望借着这样的善举能叫犹太人和外邦人和好。保罗认为,为了这个使两下和好的使命,就是死也是值得的。可是,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误会保罗竟然带了外邦人进入圣殿,污秽了圣殿,他们就耸动全城的人起来要杀保罗。这时,千夫长起来营救,将保罗带上台阶之时,保罗要求千夫长给他机会向百姓分诉,他就站在台阶上向犹太群众详细讲述自己从前怎样迫害教会,后来在大马士革路上怎样被主耶稣的荣耀照倒在地上,又怎样得到医治,最后保罗说:「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徒二十二21)众人一听见他说奉差遣到外邦人中去传道,就高声喊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徒二十二22)这件事例,充分看见犹太人恨外邦人之深,是任何人也难以想象的。

{\Section:TopicID=128}三.神作之「合」

  我们在上面举了四个例子,但其实犹太人恨外邦人的例子何其多。然而,保罗却认为「外邦人和犹太人在主里面已经成为『一体』,应该『和睦』相处」。保罗在《以弗所书》二章十三至二十二节非常详细地讲说这个道理:「你们从前远离神的(外邦)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请注意,主用「血」使人与神和睦,从前外邦人「六个没有」,现在因基督的血所造成的和睦都「有」了。这是神主动的作为,犹太人绝不能为个人的感受和意见,将外邦基督徒与神隔开。

  保罗又指出:「因祂使我们和睦……藉这十字架使两下(犹太人与外邦人)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外邦人),也给那近处的人(犹太人)。」(弗二14~17)请注意,十字架就是最大的理由叫我们要和睦,难道我们人与人之间的仇恨还大得过犹太人与外邦人的仇恨吗?难道我们在仇恨中所损失的还大得过主流的血吗?我们怎可以因为我们个人的恩怨而毁掉主用血所造成的和睦呢?保罗指出,我们两下必须先和睦,然后才能与神和好;再者,我们和好之后,我们还有一个责任去将「和平的福音」传给其他人。如果「传和平福音」的教会也不肯「和平」,所传的福音怎能有效呢?

  保罗又指出,这「和好」的工,不但是「主」用祂的血完成的;同时也是「圣灵」所感动而成的,为要将我们引到「父」面前。故这和好的工是「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一体的神合力造成的。这可以说是神在宇宙万有中,最伟大的「杰作」,在神看来亦是至为宝贵,但我们却常常因为个人不同的意见,并看自己的「工作」为大事,看神的「杰作」为小事,最后毁坏了神的「杰作」。

  再者,保罗又指出,主耶稣「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这是说神要仇恨外邦人的犹太人与外邦人同住一间房屋,天天相见,共同生活;「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这是说,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所有的仇恨都因为主耶稣钉十字架的缘故而全部化解了。倘若有人竟敢恢复这样的冤仇,他就是与神为仇。「便藉这十架使两下归为一体」,犹太人与外邦人都一同在基督的身体上有分,今后彼此一同承受神的应许:「造成一个新人」,意思是说,不能分开,若分开就是死。

  因此,保罗说:「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foreigner,外邦人)和客旅(stranger,陌生人,即没有关系的人),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并且被建造……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弗二19~22)读者要明白,我们因着「归为一体」,就归为同一个「国」,今后我们同有一个敌人就是魔鬼;同一个「家」,因为我们同有一位父,同有一个生命,我们都是弟兄;同一个「殿」,因为我们敬拜同一位神,我们在主里成为圣洁,配得过一同事奉神;今后我们不能再看主内弟兄为「外人」(即「外邦人」)或「客旅」(即陌生人,或没有关系,没有来往的人)。这些极其宝贵、极其重要的描述,怎可能不会大过发生在今天教会内部的冲突事件呢?我们凭甚么看我们个人的得与失,大过神藉基督耶稣在教会里所造成的合一呢?

(作者为加拿大温哥华列治文平安福音堂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