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服、順從
【順從】
一、僕人當順從主人(西三22;提前六1~2)
二、兒女當順從父母(弗六1~3)
三、妻子當順從丈夫(西三19;多二4~5;弗五22~24)
四、信徒當順從引導的(來十三17~18)
五、百姓當順從官長(羅十三1~87;多三1)
六、人人當順從神(申十三4;王下廿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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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德禮《歌羅西書註釋》
【順】
(一)順服的重要:
1.不順服即是背叛,背叛的人不能事奉神。
(1)亞當(創二17)。
(2)該隱(創四3~5)。
(3)含(創九20~25)。
(4)米利暗(民十二1~15)。
(5)大坍、亞比蘭和二百五十個首領(民十六1~35)。
(6)拿答、亞比戶(利十1~2)。
(7)掃羅(撒十五22)。
2.順服的人才能事奉神――亞伯(創四4)、大衛(徒十三22)。
3.不順服是最重、最醜陋的罪。
(二)天然生命中沒有順服,人被圈在不順服中(羅十一32)。
1.不順服的生命。
2.不順服的環境。
3.養成不順服的性格――木料盤絲頭。
(三)順服是基督徒最美性格
1.基督是我們順服的生命(西三4;腓二8)。
2.順從神,不順從人(徒五29)。
3.順服基督(林後十5)。
4.順從靈(加五16)。
5.神賜給順從之人靈(徒五32)。
(四)教會中有生命的等次,就必須有順服。
1.順服在上權柄――代表權柄。
(1)國家有權、有位(羅十二1)。
(2)妻子順服丈夫(弗五22)。
(3)兒女順服父母(弗六1~3)。
(4)僕人順服主人(弗六5~7)。
(5)年幼順服年長的(彼前五5)。
(6)順服引導者(來十三17)。
(7)彼此順服(彼前五5;弗五21)。
(8)順服真理制度(彼前二3;一22)。
(9)順服乖僻的主人(彼前二18)。
2.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脂油(撒上十五22)。
3.苦難中學順從(來五8)。
4.不可在背叛的原則下事奉神。
(五)對有關信養上錯誤的權柄,可順而不從(徒五29)。
(六)不順服自取刑罰(羅十三2)。
1.米利暗長大痲瘋(民十二10)。
2.拿答、亞比戶死(利十1~2)。
3.可拉黨地開口被吞下(民十六31)。
(七)順服的操練:
1.存心順服,歡喜順服(腓二8)。
2.不以順服人為恥,反覺榮美。
3.在一切環境中、事奉上,活在靈中,住在愛裏,為著愛神、愛教會的緣故,學習不講理由的順服。
4.當不能順服時,向主說:哦,主阿,我不能順服,你能叫我順服,阿們,阿利路亞。
5.在順服的靈中,交通相反不同的感覺,卻不堅持自己。
(八)順服權柄的人才能作權柄。
1.大衛。
2.百夫長(太八8~10)。
──《性格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