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
【性格變化的重要】
一、神的旨意是要在地上建造祂的教會,成為祂在宇宙中的傑作和詩章,作基督豐滿的彰顯(弗一23;二10,15)。
二、脫去行為上的舊人,穿上新人――神而人調和的性格(約一14;弗三16~19;四22~24)。
1.神的工作是屬靈的化合結果。
2.人有責任配合神的工作。
3.神的工作因人地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
三、神的工作襯托在人的性格上,不可忽略作人的性格。
四、人是土,神的生命是種子;種子好,還得土的性質好,情形對,才能結出豐滿子粒(可四3~9)。
──《性格操練》
【性格的定義】
一、人的魂生命,即是人的個格,包括心思、心情、心志。
二、性格就是行為上的舊人――生性加習性,配合社會環境養成的。
──《性格操練》
【靈裏變化性格】
一、神的生命、性情調到人的生命、性情裏。
1.重生的人有分於神的性情,裏面的人剛強,基督安家在人心裏,充滿神一切豐滿(彼後一4;弗三16~17,19)。
2.神破碎人魂生命,變化合乎神用的性格(太十37~39;十六22~25;十七24~27)。
二、性格的變化
1.主訓練人:
(1)門徒:
(a)分餅的事上訓練他們(可六38~41;約六5~13)。
(b)訓練他們心大(路九53~56)。
(2)摩西――三個四十年。
(3)保羅――逼迫教會認真,事奉主、傳基督也認真。
2.天然生命不破碎而性格被建立,會使人更加驕傲、硬。
──《性格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