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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綜合

 

【靈和魂分開】慕安得烈說:「教會和個人所應當最懼怕的,就是魂之意志和心思的過度作用。」梅爾也說:「如果我不知道如何分別靈和魂,我今日的靈命,就不知如何了。」其他如司托克梅爾、賓路易、羅伯斯、蓋恩夫人等,也都是作同樣的見證。── 倪柝聲《屬靈人》

 

【分別靈和魂與我們的屬靈生活關係重大】分別靈和魂,實在有甚麼關係呢?有,有頂大的關係。關係於信徒的靈命生活頂多,因為信徒若不知道靈的界限到那裏為止,他怎能明白靈性的生活呢?不能明白,怎能有靈性長大的生活呢?就是因為信徒不分別,或是不知道怎樣分別靈與魂,就叫他們的靈不會長大成人。並且在許多的時候,就要以屬魂的算為屬靈的,因此就長久居在屬魂的生活裏,而不更去尋求屬靈的。神所分開的,我們若混亂了,就不能無損失。── 倪柝聲《屬靈人》

 

{\Section:TopicID=110}靈魂體的作用】體就是「世界知覺」的所在。魂就是「自己知覺」的所在。靈就是「神知覺」的所在。身體有五官,叫人有五種的知覺。由這物質的身體,人能與這物質世界相往來,所以叫作「世界的知覺」。魂就是人智力的部分,幫助人有存在的可能;愛情的部分,叫人與對方的人和東西發生戀愛;刺激的部分,就是從知覺中所生出的。這是屬於人的自身、人的人格,所以叫作「自己的知覺」。靈是人與神往來的部分。在這部分裏,人知道怎樣敬拜、服事神,知道他和神的關係,所以叫作「神的知覺」。神就是住在靈裏,己就是住在魂裏,知覺就是住在體裏。── 倪柝聲《屬靈人》

 

【靈藉魂遣動體;路一46~47靈自己不能遣動體,惟有藉魂才可以。這個我們可從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至四十七節看出來:「我的魂尊(現今式)主為大,我的靈曾(完全過去式)在神我的救主裏喜樂。」這裏原文時式的改變,就是表明靈當先()喜樂,後來魂才尊主為大。靈先把喜樂通達到魂,魂就利用體的覺官表明出這喜樂。── 倪柝聲《屬靈人》

 

【聖經按原文人有三種不同的生命】有的讀聖經的人指明:在希臘文裏有三個「生命」字:()「比阿司」,()「僕宿刻」,()「奏厄」。這三個字雖然都是說生命,但它們所說的生命,卻各有不同的意思。「比阿司」是指肉體的生命說的。當主耶穌說,寡婦將一切養「生」的,都獻給神,就是用這字。「奏厄」就是最高的生命,靈的生命。聖經用永「生」的地方,都是用「奏厄」這個字。「樸宿刻」就是叫人有生機的生命,就是人天然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聖經中說到人的生命時,就是用這一個字。── 倪柝聲《屬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