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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覺

 

            我們若要多明白屬靈的生命,我們就不能不將靈清楚分析,而明白其一切的定律。我們真明白靈的各種作用之後,我們才會明白靈作用的定律;我們明白靈的定律之後,我們才會知道如何隨靈而行──靈的定律而行。這是屬靈生活所不可少的。我們對靈的知識不怕太多,只怕我們用心思來勉強追求。

            神的福音就是對人說,墮落的人可以得重生,陷入肉體的人可以得一個新的靈。這個靈要作他新生命的根本。我們平常所說的靈性生活,不過就是藉這個在重生時所得的靈而活的生命而已。但是,最可惜的,就是這個靈的功用,和一切關乎這靈的事情,多是信徒茫然不知所謂的。就是在名詞上知道了靈和人的關係,也不會在自己的經歷上指明甚麼就是所說的靈。前已說過,他們不是不知到底自己的靈是在那裏,就是將自己的感覺,或自己的思想,算作靈的作用。所以,申述靈的分析功用,就成為需要的;因為惟獨如此,信徒才知道如何隨靈而行。

 

{\Section:TopicID=103}靈的功用】我們從前已經說過靈的功用可分為三大部分,就是直覺、交通和良心。此三者雖然是可分的,然而,它們是緊緊相聯合的;所以我們很難說其一時,而不兼說到其他部分。好像:我們若說直覺,我們就天然的不能不將交通和良心也說在裏面。因此,我們雖然要分析靈,到底我們又不得不合看它三部分的工作。我們從前已經看見靈如何是分為直覺、交通和良心了,所以我們在此就不必重溫舊課;不過,我們要更進一步的看這直覺、交通(或敬拜)和良心到底是甚麼?並且,它們的功用如何?好叫我們知道如何隨靈而行。因為靈既是有直覺、交通和良心三部分的工作,所以隨從靈而行,也可以說是隨從直覺、交通和良心而行。

            直覺、交通和良心,不過乃是靈中三種的功用而已,我們並非謂靈所包括的只有此三者而已,也非謂靈不過就是此三者中任何之一。按聖經看來,不過是以此三者為靈功用中之較大的而已。靈自己還是靈,是具體的、成位的,為我們所不得而見的。我們若欲知道靈的本體,決非我們現今所可能。我們現在只能就它顯在我們身上的功用,而明白其本體。並且我們現在並非要知道將來甚麼希奇的奧祕,不過是尋求靈命的生活而已;所以,我們如果知道了靈的功用,並知道如何順這靈所指教的而行,那也就夠了。我們的靈乃是非物質的,然而卻能單獨存在於人身體之內,而成為人的靈。這樣看來,靈雖是非物質的,然而,必定有一種的「靈質」,不然,就無單獨存在的可能性。這個靈質包含有各種的作用,以執行神對人一切的要求。我們現在就是要明白這靈的功用如何,並非要明白這靈質如何。

            我們已經說過我們的「人」如何是像聖殿一般,我們的靈如何是像至聖所一般。如果我們要更進一步的說,我們就可以說:直覺、交通和良心之於靈,就像當日的約櫃之於至聖所一般。()約櫃裏頭有神的律法,告訴以色列人,以他們所應當行為的,神藉律法啟示祂的自己和祂的旨意。照樣,神將祂的自己和祂的旨意在信徒的直覺裏啟示給信徒知道,好叫信徒隨去行。()在約櫃上面有施恩座,有血灑在上面,神就是在那裏顯現祂的榮耀,受人的敬拜。照樣每一個蒙寶血救贖的人,靈都得重生了,就是藉這靈敬拜神,和神交通。神當日如何只在約櫃的施恩座上與以色列人交通,神今日也只在被血洗淨的靈裏面與信徒交通。()約櫃,在原文就是「見證的櫃」。裏面的十誡,就是神給以色列人的見證。以色列人如果作得不錯,乃是這約櫃裏的兩塊法版見證其為不錯。如果錯了,十條誡命在約櫃裏面要無聲的定他們的罪。照樣,神的聖靈將神的律法寫在信徒的良心裏,叫良心見證我們的行為到底如何。合乎神旨意的,它要見證;不合乎神旨意的,它也要見證──定罪。「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羅九1)

            你們看以色列人是何等的敬重這約櫃呢!當以色列人過約但河時,他們並沒有別的引導者,不過就是約櫃;他們並不疑惑,就是跟約櫃走。他們攻打耶利哥時,也沒有別的,不過就是隨約櫃走而已。當他們要隨己意來支配約櫃的時候,他們就不能在非利士人面前站立。當烏撒要用肉體的手來扶助約櫃,豈非立即死亡?當他們為約櫃預備了一個所在(詩一三二),他們是何等的喜歡呢!這個就是教訓我們信徒應當如何對付約櫃,就是我們靈中的直覺、交通和良心。隨它們而行,就是生命平安,若以肉體的意思來干涉它們,就難免於完全失敗。得勝不是在乎以色列人所想的如何,乃是在乎約櫃所引導的地方才得勝,不只我們的思想,並且有直覺、交通和良心的教訓,才有屬靈的用處。

 

{\Section:TopicID=104}直覺】身體有它的知覺,靈也有它的知覺。靈住在身體裏面,雖然與身體有極親密的關係,卻是完全有分別的。身體有各種的知覺,但是一個屬靈人能覺得在他身體知覺之外,就是在他全人最裏面的地方,另有一種的知覺:會喜歡,也會憂愁;會盼望,也會懼怕;會贊許,也會定罪;會決斷,也會分別。這些就是靈的知覺,與魂藉身體所發表的知覺,完全不同。

            靈的知覺和作用,從以下的聖經裏看出來:

太廿六41靈固然願意

可二8耶穌靈中知道他們

可八12耶穌靈裏深深的歎息

路一47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約四23真正拜父的,要用靈和誠實拜祂

約十一33耶穌就靈裏悲歎

約十三21耶穌說了這話,靈裏憂愁

徒十七16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靈裏

徒十八5保羅在靈裏為道迫切

徒十八25這人已經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訓,靈裏火熱

徒十九21保羅靈裏定意

徒廿22我往耶路撒冷去,靈被捆綁

羅十二11要靈裏火熱

林前二11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

林前十四15我要用靈歌唱

林前十四16你用靈祝謝

林後二13我靈裏沒有安息

林後四13我們有相信的靈

弗一17智慧和啟示的靈

西一8你們在靈裏所存的愛心

            這樣,我們看見人靈的知覺,是何等的明;它的作用,是何等的多。聖經並不是說,他們的心如此感覺,如此作用,乃是說他們的靈這樣。我們必須很謹慎的,讀過以上的聖經節,並且明白人的靈,乃是有這樣的作用的。我們詳細看過以上的聖經節之後,就叫我們知道人的靈所作的工夫、所有的感覺,幾乎也有魂那麼多。並且,無論是思想、是主張、是感覺,凡魂所有的工作,靈也都有。這個叫我們應當學習如何分別屬靈和屬魂的。如果信徒曾經過十字架和聖靈作過深工夫,他就能逐漸成為老練的,知道甚麼是屬魂的,甚麼是屬靈的。

            乃是當信徒進入屬靈的生活時,他靈的知覺和作用,才有完全的長大發展。當信徒的魂與靈尚未分開,與主聯合為一靈之前,他靈的知覺,是很難覺得的。乃是當他得聖靈的能力灌入他的靈裏,叫他裏面的人強壯起來的時候,他的靈才有長大成人的知覺與作用。乃是在這個時候,信徒才有看見他的靈如何有各種知覺的可能。

            這靈的知覺,所以稱為「直覺」者,是因為這種的知覺,是無所憑依,無因而起的。它是「直」發出來,沒有經過甚麼手續的。人平常的感覺,都是有因而起,或是因為人,因為物、因為事,就發出某種的感覺。如果是可喜的,就喜樂;如果是可憂的,就憂愁。這樣的感覺是有因的,所以不得稱為「直覺」。但我所說的靈的知覺,並沒有所憑依,乃是從人裏面所直接發出來的。

            魂和靈常是相倣的。信徒是不可隨從魂而行的,意即不可隨從思想、感覺和喜好而行。這些是屬乎魂的。神為信徒所預備的道路,乃是應當隨從靈而行。其他的行事,卻是屬乎舊造,沒有絲毫屬靈價值的。但是如何隨從靈而行呢?隨從靈而行,就是隨從靈中的直覺而行,因為靈的直覺就是表明靈的意思,也就是表明神的意思。

            在許多的時候,我們想要作某件事,其理由也是很充足的;或者,我們的心裏喜歡作某件事,這欲望也是非常美好的;我們的意志,也是定規按這樣的思想和盼望去作;但是在我們人的內裏,在我們全人最裏面的某個地方,好像有了一種說不出來,沒有聲音,很重很悶,欲發不發的甚麼在那裏反對我們心思所思想的,情感所喜歡的,和意志所定規的。這樣一種混作一團的甚麼在我們的心裏,好像對我們說,這件事是不應當作的。在別的時候,這樣經歷卻是易地而處。起初在我們裏面,最深入的地方,好像有了一種像從前那樣說不出來,沒有聲音,很重很悶,欲發不發的感覺,在那裏催促、逼迫、感動、策勵我們,叫我們對於某件事應當怎樣;但是這件事,照我們的看法是沒有理由的,講不通的,和我們平日的思想是兩樣的;這件事和我們本來的欲望、嗜好、傾向、心愛和所喜歡的,都是完全相反的;並且,同時,我們也不願意這樣作。

            這個和我們的心思、情感並主意不同的甚麼,到底是甚麼東西呢?這就是我們所說靈的直覺了。靈就是藉它這樣的直覺來表明它的意思。在此,我們能夠看見,這直覺是如何與我們情感的感覺完全不同的。許多的時候,我們所覺得要作的事,和這裏面沉悶無言直覺的警告,完全是相反的。這直覺與我們的思想也是完全的不同。我們的思想是在我們的腦府裏,是講理性的;但是,這直覺並非我們頭腦裏的,並且,常是反理性。聖靈就是藉這個靈的直覺,來表明祂自己的意思。我們平常所說的受聖靈的感動,不過就是聖靈這樣的在我們的靈中作工,叫我們在直覺上明白祂的旨意而已。在這裏我們就能夠分別:到底甚麼是從聖靈來的?甚麼是從自己來的?甚麼是從撒但來的?聖靈居住的地方,乃是在我們的靈裏;我們的靈乃是在於我們全人最中心的地方。所以,聖靈藉我們直覺所表明的意思,都是從我們最裏面的地方發出來的。信徒自己的意思,不過是在全人的外環而已。我們的思想是在外面的,我們的感覺也是在外體的。當我們看見我們的意見不過是從心思或情感──我們外面的人──來的,我們就知道,這不過是我們自己的意思,並非聖靈的感動,因為聖靈的感動是發自我們全人最深的地方的。從撒但來的,也是如此(除了被鬼附的信徒之外)。撒但並沒有住在信徒的靈裏,牠不過住在世界裏。「那在你們裏面的(聖靈),比那在世界上的(撒但)更大」(約壹四4)。所以撒但所有對於信徒的工作,不過只能從外面攻擊到裏面來。牠若不是從身體的嗜好和知覺裏作工,就是在心思和情感裏作工,因為體和魂都不過是屬乎外面的人的。所以信徒要謹慎分析自己的知覺,到底是全人最裏面的地方發出來的,還是從外面的人發出來的呢?

            這直覺就是神的恩膏指教我們的地方。

 

{\Section:TopicID=105}神的恩膏】「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在你們裏面,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約壹二2227)。這一段的聖經,將聖靈的恩膏如何教訓我們,說得最清楚。

            當我們還未看這段聖經的時候,請我們先分別「知道」和「明白」的意思。靈「知道」,心思「明白」。信徒是藉他靈的直覺來「知道」一件事。心思只能「明白」;嚴格說來,心思並不能「知道」(這自然都是指我們和神的關係說的)。現今信徒,對於尋求聖靈的意思所以糊塗到這地步,就是因為他不曉得如何分別「知道」和「明白」。照平常的字眼看來,知道和明白好像是沒有甚麼分別;但是在屬靈的事上,知道和明白卻有天壤之差。知道是直覺的工作,明白是心思的工作。是聖靈使我們的靈知道,是我們的靈使心思明白。這個在話語上很難弄清,但在經歷上卻好像麥和稗那樣的不同。

            在許多的時候,豈不是我們的內裏有了以上所說那一種沒法形容的感覺?這感覺叫我們知道我們對於某件事到底是應當行或止。我們在靈中可算是知道了聖靈的意思。但是在許多的時候,豈不是雖然我們在直覺中已經知道了所應當行為的,而我們的心思還是愚昧不明白到底這是甚麼意思,為甚麼緣故麼?在屬靈的事上,我們可以知道了還不明白。在許多的時候,豈不是我們思想到沒有辦法的時候,但是在我們的靈中受了聖靈的教訓,我們就不禁喊說:「我知道了」麼?在許多的時候,我們反對心思一切的思想和理性,而順服聖靈在直覺裏所表明的意思,豈不是過了許多時候,我們才在心思裏得亮光,明白聖靈當日所以那樣引導我們的緣故麼?我們豈非在那個時候才能喊說:「現在我明白了」麼?這些的經歷,就是對我們說,我們是在靈的直覺裏「知道」聖靈的意思,卻在魂的心思裏「明白」聖靈的引導。

            使徒約翰告訴我們說,主的恩膏住在信徒裏面,會將一切的事教訓他,叫他知道一切事,並且,不必人來教訓他。這就是說到直覺的功用。主將聖靈賜給每一個信徒,並且住在信徒的靈裏,要引導他進入一切的真理。如何引導呢?藉靈的直覺。祂在靈裏面發表祂的意思。直覺具有一種本能,就是知道聖靈那樣的感動,到底是有甚麼意思。人就是這樣的知道了聖靈的意思。心思如何叫人曉得世界的事,直覺也如何叫人曉得靈界的事。恩膏原文的意思就是塗油。這對我們說出聖靈在人的靈中,到底是如何教訓,如何工作,如何說話。祂並不是用大聲,用火焰,用能力將信徒摔倒在地上,從天上發聲對他說話。祂乃是安安靜靜的在信徒的靈中作工,叫信徒的直覺()覺得。膏油塗在人的身體上,如何會叫人的身體有了一種感覺,照樣聖靈的恩膏塗在信徒的靈裏,也會叫信徒的靈有了一種感覺。當直覺覺得這種感覺時,它就知道聖靈所說的是甚麼了。

            信徒如果要遵行神的旨意,並不要他去問人,也不要他去問自己,只要他隨從直覺的指示就可以了。因恩膏要「在凡事上」教訓信徒,並沒有一次離開信徒,也沒有一次讓信徒自己作主揀選的,這就是每一個要隨靈而行的人,所不可不知道的。我們的責任沒有別的,就是受教訓。不必我們自己去定規一條道路,實在也是不許我們自己定規的。凡恩膏所沒有引導的,就不過是我們自己的作為。恩膏的工作是獨立的,不必人幫助的。它不必用心思去查考,用情感去激勵,它乃是獨立的表明祂自己的意思。它在靈中自己作工,叫人的直覺知道它的意思。然後,才使人執行它所指示的。

 

{\Section:TopicID=106}鑒別力】我們如果讀這一段聖經的上下文,我們就看見使徒在此是說到許多的假道,和許多敵基督的人。使徒的意思,以為信徒既然接受了聖者的恩膏,住在他們裏面,就這恩膏自然會教訓他們甚麼是真理,甚麼是謊言;甚麼人是為基督的,甚麼人是敵基督的。不必人來教訓,來說甚麼,住在裏面的恩膏自然會教訓。這就是屬靈的鑒別力。這是今日的一個大需要。並不是要我們去參考許多神學的書、用理性、說理由,比較、研究、觀察和思想,才會明白甚麼是謊言,甚麼是真理。因為若是這樣,就除了一些有學問、有腦力的信徒之外,都難免於受欺了。但是,神是絲毫不尊重人的舊造的;除了祂所新造的靈之外,祂看都是死的,都是應當除滅的。難道神所要除滅的智力,反能幫助人分別是非麼?不!斷不。神乃是叫祂的靈住在每一個信徒──無論他如何簡單、愚昧──的靈裏,教訓他們到底甚麼是出乎祂的,甚麼不是。因此,在許多的時候,對於一件道理,我們豈非沒有理由可以反對,但是,在我們全人最深的地方,好像發出一種抵抗的意思來麼?我們並不知道為甚麼緣故,但是裏面總是告訴我們,這是一個錯誤。在有的時候,我們聽見一個道理與我們平日所持守的完全不同,並且也是我們所不喜歡遵行的,但是,在我們的內衷裏豈非有一種微小的聲音在那裏繼續不斷的說,這是正道,你應當行在其中麼?我們雖然有許多的理由可以反對,但是,理由儘管被說得勝了,但這裏面微小的直覺總是對我們說,錯在我們。

            這些經歷,就是對我們說,我們的直覺──聖靈工作的機關──是能分別是非的,並且,用不心思觀察、考究的幫助。一個信徒只要他誠心、有心、忠心來跟從主,無論他天然的學識如何,他都能夠得恩膏這樣教訓他。在屬靈的事上,最通的博士,和最笨的鄉人是一樣愚昧的。並且,恐怕淵博的人,比愚昧的人更會錯誤。假冒的真理現在真是興盛。許多人會用詭詐的言詞,將謊言裝作真理。靈中的分別是非,是不可缺少的。最美好的教訓,最智慧的腦力,最老練的顧問,都是靠不住的;惟獨在直覺中跟從聖靈教訓的,才不會在今日神學意見紛爭,各種異端、神蹟、奇事繁興的時候受欺。我們應當多多的求主使我們的靈更活潑、更清潔;也應當更隨從直覺所發微小的聲音而行,不要因人的知識比我們更大而不理直覺的警告。不然,我們若非陷入異端,就會變成瘋狂。但是你若非安靜的來追隨這微小聲音的恩膏教訓,你就要被紛亂的情感,和喧嘩的心思所強拉。

            這恩膏也要教訓我們如何對付人。

 

{\Section:TopicID=107}對付人】我們不該批評人,但我們總應當知道人,才能知道如何與他來往,或者如何幫助他。照人平常的方法,就是查詢別人、觀察、細究,但是這些常是會引人到錯誤之途的。我們並不是說這些是絕對沒有用處的,不過,是居次的罷了。一個清潔的靈,常會有不錯誤的鑒別。我們記得我們中間有的當為孩提的時候,下了斷語講論我們當時所看見的人,豈非很是準確的麼?現今過了這麼久的時候,我們的知識加增了,經歷加增了,觀察力也加增了,但是我們知人的本事,好像反不如前。在那個時候我們那樣的斷語,也不知有甚麼理由,心中好像有,口裏卻說不出來。時過境遷之後,事實都是證明我們那時的「感覺」為不錯。我們並非慢慢的考查,或探問,而下這樣的斷語,我們並不說到底我們如此講論有何憑據,或是理由。這到底是甚麼呢?就是一個清潔的直覺所作的工。這自然不過還是屬乎血氣的。主要我們在神的事情上也是如此。我們的靈性應當回轉像一個小孩子,我們才能得神所賜給我們的「明知」。

            我們看主耶穌的生活。「耶穌靈裏知道他們心裏這樣議論,就說……(可二8)。在這裏我們看見直覺的工作。在這裏並非主耶穌心裏如此想,如此覺得,也非聖靈如此的告訴祂,乃是祂靈的機關顯出祂完全的技能而已。這位為人的耶穌基督,祂靈的知覺是非常清潔、銳利、崇高的;所以環圍祂的人如何議論,祂的靈就知道了。祂就依祂直覺所知道的,對他們說話。這就是每一個屬靈人靈的生活的常度。聖靈住在我們的靈裏,叫我們的靈能完全工作,能滿有知識的能力,以管理全人。主耶穌當日在世的人靈如何,聖靈住在我們靈裏叫我們的靈也會如何。

            這一種在直覺裏知道事物,就是聖經所謂的啟示。

 

{\Section:TopicID=108}啟示】啟示並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聖靈將一件事的真相,在信徒的靈中指示給他看,叫他知道而已。我們所有一切的知識,不論是對聖經,或是對神,惟有一種是有價值的,就是聖靈在我們靈中所啟示的真理。神不是一下子就將自己向人的理性解釋明白的。人並不會藉理智一下子就認識神。人的理智無論如何聰明,並且就是都明白神了,究竟他所明白的好像總有一重幕把他蓋過。他只能用理由推想幕後面的事情,他並沒有看見幕後面的實情。他還沒有「看見」,所以他只能「明白」,並不能「知道」。基督教如果不是一個啟示──個人的啟示──基督教就絲毫價值都沒有。每一個信神的人,總應當在他的靈裏得神的啟示,不然,就他所信的,不過是人的智慧、理想和言語,而非神的自己。這樣的信仰,在試探的時候是站立不住的。

            這一種的啟示,並非甚麼異象、甚麼從天來的聲音、甚麼夢兆、甚麼身外的能力震動人的軀體;這些事可以一一發生在一個人的身上,而他尚沒有得啟示。啟示是直覺裏面的事,是安靜的、不慢不急的、若有聲若無聲的。多少的人,他們自稱為基督徒,他們所相信的基督教,不過是一種的人生哲學,或倫理道德,或幾條的真理,或幾件超然的事實。相信這些並不會叫人重生,不會叫人得一個新的靈。今日這樣的「基督徒」雖然甚多,但是他們的屬靈用處,卻是全等於零。每一個接受基督的信徒,神施恩給他們,叫他們在靈中看見靈界的實在,好像有一層幔子從他們面前揭開了一般。他們現在所知道的,是比他們在心思中所明白的,不知道深了多少。信徒前所明白的、會意的,現在好像是有了新的意思。現在甚麼都是透明的,是切實知道的,因為已經在靈中「看見了」。「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約三11)。這是基督教。智力的推求,並不會拯救人;靈中的啟示,才會叫人真認識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