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明辨
【我們不能憑單面來斷定一項真理】聖經中任何一個真理,都不能單憑一處、單憑一面來斷定。如同這一所房子,你不能憑著一個角落、一個平面,來斷定它是甚麼樣子。你必須從各方面整體的來看,纔能有一個準確的斷定。
【異端道理不容易分清楚】那些似是而非的說法,就像煙幕彈一樣,若不是人靈裏清楚、亮光透澈,就很容易受迷惑。這就如『天』和『地』很容易分,『天』和『夭』就很難分。若再把『夭』字上面的一撇,寫得像一橫,那除非是專家才知道這不是天,而是夭。同樣,今天有些弟兄們對真理的說法也是魚目混珠,叫人不容易分清楚。
【毒液與清水】有些毒藥,外表看起來與清澈的泉水一樣。如果把一杯這種毒液與一杯清水並排在一起,沒人能分辨得出來,因為他們看起來都是一模一樣。然而,毒液帶著死亡,清水卻帶來生命。你必須找到方法,不是藉著試飲,來辨別這兩杯液體不同的本質。
照樣,在生活中我們會遇到許多致命的事物,外表看起來卻很美善。因此,我們對於某些娛樂、享受或行動,必須作適當的選擇,而且不可單憑外表來作這樣的選擇與決定。
【三副眼鏡】「教授,你有三副眼鏡?」「是的,一副為遠視,一副為近視,第三副是為我找這兩副而備的。」
我們對於各種的道理教訓,真該像這位教授一樣有三副眼鏡,多方面注意,多方面謹慎,以免被迷惑。
【誤認燈光】主後一九五三年二月底,有一艘法國一萬二千噸的巨輪遇險,擱淺在海底礁石之上,以致船身中部折斷。數十人因此喪生;其餘搭客雖然得慶生還,但卻被迫全都擠在黑暗的尾艙中,飽受驚慌;財物也損失不少。這艘巨輪是怎樣遇險的呢?據說是因為當時的天氣有霧,駕駛的人誤認岸上的燈光為燈塔的燈光,致招大禍。有人帶上有色的眼鏡讀聖經,憑著私意解釋聖經,自以為這就是神的光,結果反叫靈命受到虧損,甚至走上岔路。以賽亞書五十章十一節說:「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燄裏,並你們點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真理有兩方面】聖經裏面的真理,一方面是客觀的,一方面是主觀的。這兩方面的真理必須平衡,纔不會有危險。人有兩腳纔站得穩,有兩眼纔看得清楚,鳥有兩翅纔能飛在空中。我們一旦將這兩方面的真理都拿牢了,就聖經的軌道被我們拿牢了。火車是有兩條軌道的,若是單軌,就有出軌的危險。若是有兩條軌,火車在上頭可以一直跑。客觀的真理和主觀的真理,都要同樣的注重。
【殺人還要守齋戒】香港有一個計程車給人洗劫,司機被人一棍打死。事發後,抓到了那個冒充乘客的狠心強盜。法官問他:「幹什麼你做這種事?」他說:「我窮呀!我肚子餓,沒有辦法,只好轉這司機的念頭。」法官又問:「到底你搶了這個司機多少錢?」回說,他身上不過三、五塊錢。「那麼你還拿到什麼嗎?」回答:「麵包。」「還有什麼?」「幾片烤肉。」「你怎麼處理這麵包和烤肉呢?」「麵包我吃掉了,肉我扔掉了。」「肉又不壞,為什麼扔掉呢?」這個強盜說:「法官呀,你怎麼不曉得天主教的規矩嗎?我是天主教徒,那天是禮拜五,禮拜五是不能吃肉的呀!」你看見沒有?他殺人無所謂,搶劫無所謂,吃了人家麵包也無所謂,肉卻不能吃,因為他要守齋戒!本末顛倒,輕重倒置,以至於此。
【我對聖誕節的態度】我從一九二零年冬季明白了「聖誕節」不是主耶穌真實的誕辰,乃是與假神有關係的一種遺傳,我就立時停止過「聖誕節」。有些人沒有看見我所看見的,我不定他們的罪,也不去反對他們。但神既使我看見「聖誕節」是人編造的一個假的紀念日,我就絕不當隨從,也不當在這件事上有分。我在一切的事上追求「真實」,為甚麼還要慶祝人所捏造的這個假紀念日呢?─
王明道《靈食拾遺》
【無知】有個樂隊演出成功,樂隊指揮下臺之後,接到一封告密信,一面恭賀他的成功,一面卻指出「一個秘密」。信上說,你下次再演奏,一定要調整一下你的陣容,你們中間有一個人作弊,他懶惰,不忠心。在你那個一百多人的大樂隊裏面,我發現有一個吹大喇叭的,他不是一直在吹奏,他乃是當你眼睛看到他的時候,他才吹,當你手指向他時,他就奏,你眼睛瞧到別人,他就偷閑不吹奏了。這樣一個又惡又懶的人,你怎麼選他作同工呢?樂隊指揮看了,真是啼笑皆非。這個觀衆也許是善意的告密,可是他的外行,卻顯明瞭他的自作聰明,愚昧可笑。當然我們都知道,一個樂隊演出的時候,不是每一個樂器都同時在動,按著樂譜,隨著指揮,有規律的動,纔能演出名曲。參加樂隊的人,要看指揮,他要你動,就動,他不指揮你,你就不要動。沒有一個樂譜,是沒有休止符的。這個自以為是的人,只看見看得見的一面,還有他看不見的一面,他就不知道了。經上說:「若有人自以為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