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羅馬天主教』
【『羅馬天主教』簡介】「羅馬天主教」(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簡稱「天主教」,它的的正式名稱是「大公教會」(Ecclesia
Catholica);這名稱的含意表明了他們的主張,就是自認為他們才是惟一真正的普世教會。他們也採用「羅馬教會」(Ecclesia
Romana)的名稱,而梵諦岡議會之教義諭令則自稱為「聖潔大公使徒的羅馬教會」(Santa
Catholica Apostolica Romana Ecclesia)。
「羅馬天主教」分佈於世界各地,約佔歐洲總人口的三分之一,北美洲的四分之一,南美洲人口中的絕大多數是屬於天主教徒,亞洲則除菲律賓大半是天主教徒外,其餘僅零星分散於各國中,而非洲則約有三至四千萬。
「羅馬天主教」以正統的基督教自居。從表面看,「羅馬天主教」與基督教一樣,敬拜同一位神(God),相信同一位救主耶穌基督(Jesus
Christ),領受同一位聖靈(Holy
Spirit),甚至誦讀同一本聖經(Bible)。在它已過一千多年的歷史中,有一個無可否認的事實,就是曾經產生過許多真實的基督信徒,以及一些知名的屬靈偉人,例如:極力衛護「大公教會」的奧古斯丁(Augustine)、愛人如己的法蘭西斯(Franciscus)、《馨香的沒藥》的主人翁蓋恩夫人(Madam
Guyon)等位。然而,這一個事實並不能叫我們據以推斷:「羅馬天主教」是一個正宗的基督教。
【『羅馬天主教』是變了質的基督教】聖經裏面只有「基督徒」(徒十一26),而沒有「基督教」三個字。一般人所謂的「基督教」,乃是指信仰基督的宗教。從這一個觀點來說,「羅馬天主教」也可算是基督教;它不是一個異教,而是基督教的一個異端。廣義的基督教包括基督教、羅馬天主教、東正教等。至於狹義的基督教,僅指信仰純正的更正教(新教)說的,並不包括「羅馬天主教」,因為它是一個變了質的基督教。
【基督教在先,『羅馬天主教』在後】不懂得歷史的人會說,「羅馬天主教」在先,基督教在後。「羅馬天主教」的人也說,基督教開始於馬丁路德的叛教,所以是新教,而他們才是舊教。但真正的史實乃是:「羅馬天主教」偏離了純正的基督信仰,從原始正統的基督教走岔出去;馬丁路德勇敢地站起來,定罪他們的不是,號召一班基督的信徒脫離「羅馬天主教」,恢復原有古教會的光景。所以現在的基督教又稱作「更正教」或「復原教」。
【基督教如何變成羅馬帝國的國教】信仰基督的教會,開始時並無統一的名稱,僅按各地地名而稱呼「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等;後來才出現「神的教會」(林前一2)、「基督的教會」(羅十六16)、「聖徒的教會」(林前十四34)等三種稱呼。
教會在初期時,為著持守信仰,備受羅馬帝國的迫害,無數的信徒為信仰而殉道。直至主後第四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306~339年)皈依基督,才停止迫害教會。主後313年,君士坦丁頒佈了有名的米蘭諭旨(Edict
of Milan),給予基督徒及其他人民有宗教信仰上的完全自由。這乃是基督教歷史上的轉捩點,使基督徒免再受到政治的迫害。主後325年,君士坦丁進一步頒佈了一大告示,諭令全國臣民都要皈依基督教;又因當時的貴族仍頑信外邦神的緣故,就將他的京都遷到拜占庭(Byzantium),改名為君士坦丁堡。
雖然君士坦丁諭令羅馬帝國所有的臣民都要皈依基督教,卻是提阿多修(Theodosius,378~395年)正式立基督教為國教;他不遺餘力的壓制其他宗教,並禁止偶像的崇拜。
【羅馬大主教的興起】本來各地的教會都是平等的,並且在一個教會中所有長老的地位也都是同等的,但漸漸地發展出由其中一位長老負起帶頭之責,他成了長老團的主席,帶領崇拜並講道。在新約聖經裏,「長老」(Presbyter)與「監督」(Episcopos)原係同義詞,長老指其身份,監督指其職務。等到某一長老形成長老團的領導者後,為了使他與其他的長老們有所區別,竟不知不覺稱他作「監督」。如此一來,形成了一種有異於初期教會的觀念,即監督高於長老,主教(Bishop)的頭銜便是由此而來。
我們無法得知到底教會何時開始有主教,因為主教制的產生是逐漸的,而且各地教會的情形也不一致。主教又稱「教長」(Patriarch),被認為是使徒的繼承人,這種觀念賦予他們無比的權威,在各地教會中獨攬大權。希臘文稱獨裁為
"Monarch",因此在教會中獨攬大權的主教便稱為「專制主教」(Monarchical
bishop)。
在羅馬帝國內,基督教分成了五個教區:羅馬教區、君士坦丁教區、安提阿教區、耶路撒冷教區和亞歷山大教區,每教區立一教長(或稱大主教)治理。起先,所有的大主教是平等的,沒有一位大主教高於另一位。當時,各教區大主教相爭。惟獨羅馬大主教才智過人,再加上羅馬是帝國的第一大城,所以他的教區很興旺。其他教區的大主教們請他主持公道,因而逐漸地,羅馬教區大主教的勢力日益漲大,其權位遂超過其他地區的大主教。
【教皇制度的產生】教皇的理論,是由利歐一世(Leo I,440~461年)提出的。利歐曾聲稱他乃是奉神委派為眾監督的大主教,是全教會的主宰,擁有普世性教皇的專權;並在主後445年獲得羅馬皇帝的承認,因此有部分歷史家認為他是第一任教皇。但在主後451年所召開的迦克墩會議(Council
of Chalcedon),從各地來赴會的監督,仍給予君士坦丁堡的教長以與羅馬的教長相等的特權。
真正被人公認的第一任教皇,乃是貴鉤利一世(Gregory
I,590~604年),他在主後590年宣佈自己為第一任教皇,以教干政,政教聯合。「教皇」(Pope)源自拉丁文
PaPa,是「爸爸」的意思。在教皇管轄下的眾教會,總稱為「羅馬天主教會」(Roman Catholic Church)。因此,正式有所謂「羅馬教皇」是從貴鉤利一世開始的。換言之,在主後590年以前是沒有「羅馬天主教」的。
【『羅馬天主教』的錯謬】「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大大地乖離了聖經的真理,在聖經之外加進了許多屬人的遺傳、教訓和作法,因此有很多謬誤,茲舉其犖犖大者如下:
(一)奉行教皇專權制度:他們為了使教皇制度合法化,就追溯至使徒彼得,稱他是羅馬城首任的主教,就是第一位教皇。他們的理論根據是在《馬太福音》第十六章,主耶穌曾應許要把教會建造在彼得這塊磐石身上,並賜給他權柄,可以在地上捆綁和釋放任何人(太十六17~19)。其實這是曲解聖經。
要知道「彼得」二字,原文是petros,小石的意思,而磐石(大石),原文是petra,就是基督(林前十4)。耶穌對彼得說,祂要把教會建立在彼得所承認的基督(磐石)上,而不是要建立在彼得身上。並且不止彼得有權柄(鑰匙)可以施行捆綁與釋放,其他眾門徒也同樣有這個權柄(太十八18)。
聖經說:基督是房角石(為首的基石)(弗二20)。彼得自己也承認我們信徒不過是活石,惟耶穌基督才是房角石(彼前二5~6)。
「羅馬天主教」高舉教皇,明令教徒必須服從教皇,因為教皇在地上代表神權。他們為了壓抑群眾的思想,以建立教皇絕對專制的權威,就在主後1870年宣佈「教皇無誤論」。他們說教皇絕不會有錯誤,彼得也沒有錯誤。但歷史告訴我們,多少任天主教的教皇,人品敗壞邪惡,生活腐化,姦淫、賄賂、殺人之事層出不窮;聖經也給我們看見,彼得曾經犯過大錯,三次不認主(太廿六69~75),後來也犯過錯(加二11~14)。
(二)神化馬利亞,奉她為神母:馬利亞是主耶穌的生身母親,信徒固當敬重她犧牲奉獻的存心(路一38,46~47),但她是人,不是神。「羅馬天主教」卻將她神化,說她無原罪,是「聖母」;又說她終身守童貞,後來升天。如今在天上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人可以求她吩咐耶穌赦人的罪,耶穌不能不聽從她。
聖經說,只有神的兒子耶穌,祂沒有犯罪(來四14~15),「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馬利亞不可能沒有罪。聖經也給我們看見,耶穌是馬利亞「頭胎的兒子」(太一25小字),馬利亞除了生耶穌以外,還生了許多兒女(太十三55~56),她並未終身守童貞。聖經除了記載以諾、以利亞和耶穌升天以外(創五24;王下二11;徒一9),從未記載過馬利亞升天。聖經又說:「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怎麼還有另一位中保呢?
(三)隨意刪改並加添聖經:「羅馬天主教」認為《聖經》是由教會確定的,因此教會有權刪改或加添聖經。他們除了刪改十條誡命的第二條之外,又將「次經」加添在聖經之內。直到二十世紀初期,他們還禁止一般信徒讀聖經,為此也多次搜查聖經、燒毀聖經。此外,他們也認為聖經並不完全,就把教皇的諭旨和教會的遺傳,置於和聖經具有同等的地位,以它們來補聖經的不足。
《聖經》之所以成為聖經,早就流傳在初期教會之間,而為信徒所誦讀,直到主後397年的迦太基會議(Council
of Carthage),全部新約廿七卷書才被無異議接受為正典。那次的會議,只不過是接受三百多年來的事實,說明大家的共識而已。神的話就是神的話,它的價值並不因教會的確定與否而有所改變。換句話說,聖經的權威高過教會,聖經有權威審判教會。但「羅馬天主教」卻認為教會的權威高過聖經,教會有權定奪聖經並解釋聖經。這是以人意來支配神意,這種態度是任何忠實的基督徒所不能接受的。
(四)教皇與神甫有赦罪的權柄:他們公認彼得為聖經中的教皇,說他有赦罪的權柄(太十六19),因此歷任的教皇也有赦罪的權柄;而神甫是由於教皇授權給他們,他們也有赦罪的權柄。凡教徒犯罪,就必須跪在神甫面前認罪求赦,並且奉獻金錢,使罪得赦。這就是「告解」。每人每年最少行一次告解。
主後700年,教皇因為經濟的需要,竟然發行起「贖罪票」。誰犯了罪,只要他花錢買贖罪票,他的罪就可以得到赦免。贖罪票分為好幾等,你犯的罪越大,所需買的贖罪票等級就越高,金額就越多。不過,自從馬丁路德改教之後,贖罪票似乎已經銷聲匿跡了。
聖經告訴我們,信徒若跌倒犯罪,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向祂認罪,祂就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來四15~16;約壹一9)。
(五)封立聖人,敬拜偶像與聖蹟:「羅馬天主教」封立許多古聖徒,稱他們為聖人;又在他們的日曆裏,每一位聖人分派一日,該日專向那位聖人祈禱。
天主教堂內有很多石像與畫像。他們不但拜馬利亞的聖像,也拜十二使徒的聖像。他們把舊約十條誡命更改了,把第二誡(出廿2~6)刪去,因為第二條是禁止拜偶像的;同時為了十條誡命的完整數字,他們把第十誡一分為二(出廿17)。他們為了要拜偶像,就膽敢刪改聖經!
他們甚至拜遺物及古聖徒。他們盡量搜集「聖物」,如耶穌在馬槽中的遺物,或一塊十字架的朽木。本來把耶穌釘十字架只用幾枚釘子,但他們竟然找出了十四枚釘子;刺耶穌肋旁只用一個槍頭,但他們找到了四個槍頭;他們又保存了施浸約翰的兩根骨頭,一根在羅馬,一根在阿米安。他們認為這一切「聖物」都可以護身與降福,所以偽造了很多「遺物」。
(六)誇大洗禮的功效,改浸水為點水:他們認為一個人單單相信耶穌基督仍不能得救,必須加上受洗才能得救;這就碰上一個難題,比方說臨死的病人無法受洗怎麼辦?他們就想出一個「妙法」,在病人頭上點水三次,表明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予施洗。由此,點水禮就取代了洗禮。有一次,有一個神父將樹枝浸在水中,拿起來向士兵一揚,揚了幾次之後,幾十萬士兵都受洗了。他們也為嬰兒施點水禮。
其實,一個人得救的條件不在乎受洗;試看十字架上的強盜並沒有受洗,但耶穌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廿三43)。施洗的聖經原文是受浸,是將全身浸在水裏。
(七)望彌撒:「彌撒」(Mass)是天主教的特產,它的拉丁文意思是「遣散」,原來是用在領聖餐之前遣走那些尚未領受洗禮的人,並在聖餐結束後遣散全體參禮的人;後來成為在禮儀最後給予祝福的用語。天主教把望彌撒看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信仰儀式,他們稱彌撒是十字架犧牲的繼續。教徒參加彌撒,具有贖罪和積功德的功效。每一個天主教徒在臨離世前要作最後一次彌撒,但只許吃餅,不能喝葡萄汁。
他們認為彌撒聖禮中的餅與葡萄汁一經祝謝,就變成了耶穌的肉和血,因此具有贖罪和賜幅的功效。他們在領「聖體」時,在胸前畫十字。
基督徒擘餅喝杯,是為著記念主,直等到祂回來(林前十一24~26)。 (八)守齋日:每星期五,他們要守小齋一次;復活節前要守大齋一次,計四十天。守齋就不能吃肉。但聖經說,禁戒食物(或作叫人戒葷),乃是鬼魔的道理(參提前四1~3)。
(九)不許神甫和修女結婚:他們不許神甫和修女結婚,須守童身。但聖經說,禁止嫁娶也是鬼魔的道理(參提前四1~3)。
(十)數念珠:他們在祈禱時要念「聖母馬利亞」若干次。每人有一串念珠,不斷地數念,以修功德;念的數目越多則功越大。這都是沒有聖經根據的。
(十一)死後須下煉獄說:他們又發明「煉獄說」。據他們說,煉獄是在天堂和地獄之間;所有死了的天主教徒,先到煉獄受煉。因為他們有小罪,不能上天堂,又因他們沒有大罪,所以又不用下地獄。他們只得到煉獄裏受火煉。如果他們的親友為他們念經祈禱、獻金錢、望彌撒,這樣就可以幫助他們早些出煉獄;否則他們就要下地獄了。這不是聖經的真理,而是天主教為了要金錢而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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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慎思明辨──慎防基督教的異端邪派》
混亂的異端──羅馬教
今天要提起一個題目,可稱它作混亂的異端。每一個讀預言的人,都知道羅馬教要一天比一天進步,更正教要一天比一天衰敗。啟示錄說,女人先是騎在獸上面,後來要被獸殺死。所以,所有神真實的兒女,在末了的時候,要完全預備好,來應付這一個危機。今天,我們不知道,或者五年、十年、二十年之後,也許我們還在這裏,或者我們已經走了,那時羅馬教的問題要發生。所以我們自己要清楚,也必須給弟兄姊妹們認識這一個異端。若是等到難處來了再去應付,那就太遲了!所以在這一件事沒有發生之先,我們作教會守望的人,要早注意,早對付。
讀經:
「祂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裏。這原是百種裏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祂又對他們講個比喻說:天國好像麵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麵裏,直等全團都發起來。」(太十三31~33)
「拿七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前來對我說:你到這裏來,我將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所要受的刑罰指給你看。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亂的酒。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帶我到曠野去,我就看見一個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那女人穿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手拿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亂的污穢。在她額上有名寫說:奧祕哉!大巴比倫,作世上的淫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我又看見那女人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我看見她,就大大的希奇。天使對我說:你為甚麼希奇呢?我要將這女人和馱她的那七頭十角獸的奧秘告訴你。你所看見的獸,先前有,如今沒有,將要從無底坑裏上來,又要歸於沉淪。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見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獸,就必希奇。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那七頭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一位還沒有來到;他來的時候,必須暫時存留。那先前有,如今沒有的獸,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並且歸於沉淪。你所看見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們還沒有得國,但他們一時之間要和獸同得權柄,與王一樣。他們同心合意,將自己的能力權柄給那獸。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天使人對我說:你所看見那淫婦坐的眾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國、多方。你所看見的那十角與獸必恨這淫婦,使她冷落赤身,人要吃她的肉,用火將她燒盡。因為神使諸王同心合意,遵行他的旨意,把自己的國給那獸,直等到神的話都應驗了。你所看見的那女人就是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啟十七)
「此後,我看見另有一位有大權柄的天使從天降下,比就因他的榮耀發光。他大聲喊說:巴比倫大城傾倒了!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並各樣污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因為列國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就發了財。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因她的罪惡滔天,她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了。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的報應她;用她調酒的杯加倍的調給她喝。她怎樣榮耀自己,怎樣奢華,也當叫她照樣痛苦悲哀,因她心裏說:我坐了皇后的位,並不是寡婦,決不至於悲哀。所以在一天之內,她的災殃要一齊來到,就是死亡、悲哀、饑荒。她人要被火燒盡了,因為審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地上的君王,素來與她行淫、一同奢莘的,看見燒她的煙,就必為她哭泣哀號;因怕她的痛苦,就遠遠的站說;哀哉!哀哉!巴比倫大城,堅固的城啊,一時之間你的刑罰就來到了。地上的客商也都為她哭泣悲哀,因為沒有人再買他們的貨物了;這貨物就是金、銀、寶石、珍珠、細麻布、紫色料、綢子、朱紅色料、各樣香木、各樣象牙的器皿,各樣極寶貴的木頭和銅、鐵、漢白玉的器皿,並肉桂、荳蔻、香料、香膏、乳香、酒、油、細麵、麥子、牛、羊、車、馬、和奴僕、人口。巴比倫哪!你所貪愛的果子離開了你;你一切的珍饈美味和華美的物件也從你中間毀滅,決不能再見了。販賣這些貨物,藉她發了財的客商,因怕她的痛苦,就遠遠的站哭泣悲哀,說:哀哉!哀哉!這大城啊,素常穿細麻,紫色,朱紅色的衣服,又用金子、寶石、和珍珠為妝飾;一時之間,這麼大的富厚就歸於無有了。凡船主和坐船往各處去的,並眾水手,連所有靠海為業的,都遠遠的站,看見燒她的煙,就喊說:有何城能比這大城呢?他們又把塵土撒在頭上,哭泣悲哀,喊說:哀哉!哀哉!這大城啊。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珍寶成了富足,她在一時之間就成了荒場。天哪!眾聖徒,眾使徒,眾先知何!你們都要因她歡喜,因為神已經在她身上伸了你們的冤。有一位大力的天使舉起一塊石頭,好像大磨石,扔在海裏,說:巴比倫大城也必這樣猛力的被扔下去,決不能再見了。彈琴、作樂、吹笛、吹號的聲音,在你中間決不能再聽見;各行手藝人在你中間決不能再遇見;推磨的聲音在你中間決不能再聽見;燈光在你中間決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在你中間決不能再聽見。你的客商原來是地上的尊貴人,萬國也被你的邪術迷惑了。先知和聖徒,並地上一切被殺之人的血,都在這城裏看見了。」(啟十八)
【天國在地上的歷史】在馬太福音十三章,主耶穌說了七個比喻。這七個比喻乃是給我們看見,天國在地上的歷史。就是當祂來撒種之後,天國在地上所要經過的各種情形,一直等到祂再來為止。在這七個比喻裏,從祂第一次的來,從人子來到地上撒種起,一直等到祂第二次來審判,把麥子收到倉裏為止。你看見說,有各方面的情形,在這兩個來的當中發生。主在這裏,用七個比喻來解釋,預言那各種的情形。
好像一粒芥菜種:其中有兩個比喻告訴我們,天國在地上走了樣子。這兩個比喻,第一個是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你們要特別注意這裏所說的「天國好像」,都是指整個比喻說的,都不是指第一句話說的。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裏。這原是百種裏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這一個叫作「天國好像」。「天國也好像麵酵,有婦人會來,藏在三斗麵裏,直等全團都發起來。」這一個叫作「天國好像」。換一句話說,「天國好像」,不是好像第一句話,乃是好像整個比喻。
祂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這一粒芥菜種是祂的道,像前頭的種子,是祂的道一樣。這一粒芥菜種,完全是出乎神的。這一粒芥菜種裏面的生命,一切都是出乎神的。「有人掌去種在田裏。」上面的聖經已經告訴我們,田乃是世界,上面也給我們看見這一個人就是祂自己。這就是說,主要把祂的道種在世界裏。是主自己拿神的道種在世界裏。
按神所定規的,「這原是百種裏最小的」。芥菜種非常小,是比其他的種子都小。神的目的是;將祂自己的話種在世界裏,長出來的時候,芥菜乃是菜蔬。要各從其類的長出菜蔬來,這是神從創世以來所定規的律。一切的東西都要各從其煩。很小的芥菜種,如果長出芥菜來,就沒有錯。這力是神本來的目的。神差祂自己的兒子到世界來,把自己的道種在世界裏,然後在這世界上就生出教會來。神乃是盼望說,這一個教會在地上是充滿了生命,可以作糧食,有結果。但是要像菜蔬一樣,不是永遠的,也不是偉大的,不是受人注意的,也不是可以蔭庇別人的。
神的目的是:這一次種下去,這一次長出來,這一次收回去。下一次再種下去,下一次再長起來,下一次再收回去。像麥子一樣,是一直下種,一直收成。一成功菜蔬就要挪去,留地位,下次再種。留地位,給別人再來信;留地位,給別人再來生;留地位,給別人再來長;留地位,給別人再來收回去。給別人再信、再生長、再收到神面前去。教會在地上一面是繼續下去的;另一面,神的目的,是要一批一批的,把教會裏的人,收到祂面前去。可以作人的糧食,可以餵養別人,但是一批一批的要過去像菜蔬那樣。
菜蔬不是為好看,不是為偉大,乃是為糧食。在創世記裏,當人犯罪之後,神給人作糧食的,第一樣就是菜蔬。神是將菜蔬給人作糧食。這不是花,所以不是為好看的。這也不是樹,所以也不是為偉大。這乃是菜蔬,在人面前是較弱的,是沒有力量的,是不剛強的。
卻長成一棵樹:但是,有一件意外的事發生。雖然是意外的事,可是是在主的預言裏。祂把芥菜種種在田裏面的時候,它本來是百種裏最小的,但是「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蔬都大,且成了樹」。主沒有意思,讓教會在地上成功作一棵樹,根很深的扎在地裏面。現在卻不是一批一批的生長,一批一批的收成,而變作一個長久的,繼續生活的,高大廣瀾能吸引人注意,給人尊重,給人看見,並且能蔭庇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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