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方言』
【從聖經原文看方言的意義】「說方言」的「說」字原文是 laleo,聖經另一個常用的希臘文「說」字是
lego;「靈恩派」的人認為前者(laleo)是指沒有組織,沒有邏輯的「說」,而後者(lego)是指有組織,有邏輯的「說」。因此他們就主張,說「方言」就是發出沒有組織,沒有邏輯,混雜不清的「舌音」。但是這種主張,在聖經裏站不住腳,因為保羅也用
laleo 在傳講福音(腓一14;西四3),講智慧(林前二6),講造就、安慰、勸勉人的話(林前十四3)上,可見
laleo 並不是沒有組織,沒有邏輯的「說」。
至於「方言」本身,它的希臘文是
glossa,這個字含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舌頭」,另一個是「語言」。《使徒行傳》三次記載了說「方言」的事例(徒二4,十46,十九6),三處經文中「方言」的原文都是用
glossa,旁觀的人都能清清楚楚地聽出來他們在說甚麼話:「講說神的大作為」、「稱讚神為大」等,可見
glossa 就是指「別國的話」並不是指「舌頭」。
【從聖經的內容看方言的意義】究竟聖經所謂的「方言」是指甚麼說的?我們可以從新約聖經的記載來推論:
(一)新方言(可十六17):此處是接續15節主耶穌的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既然要向萬民傳福音,就必須會說他們的話。因此,這裏的「新方言」並不是指非人間的言語,而是指從來沒有說過的方言,亦即「別國的話」。有人認為新方言的「新」字,在原文是指性質上的新,故不能指五旬節時所說的「別國的話」,因為它們對聽眾並不是新的;但要知道,主所謂「新方言」這話是對門徒說的;對他們而言,「別國的話」是他們從來沒有認識過的,在語言的結構、音色、音調上,是新的。
(二)別國的話和鄉談(徒二4,8):當時門徒們所說的方言,是帕提亞等十五處地方的人「生來所用的鄉談」(8~11節),是別人所聽得懂的話。
(三)沒有人聽出來的方言(林前十四2):許多人根據這裏的經文就推論說,有一種方言是:(1)「沒有人聽出來」的(2節);(2)「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2節);(3)不是用悟性說,乃是用靈說(2,14節)。但我們若仔細讀林前十四章全文,就知道整章都在講同一種方言,而這種方言是能夠繙出來的(5,13,26~27節);並且不是沒有意思的聲音,而「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2,14節)。因此所謂「沒有人聽出來的」,是指「若沒有通方言的人在場把它繙出來,就沒有人聽出來」的意思。這種話若沒有人繙出來,當然就「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並且說方言的人被靈感動說出方言來,不一定自己明白其中的意思,所以只用靈,並不用悟性。可見林前十四章「沒有人聽出來」的方言,還是指別國的話。
(四)萬人的方言(林前十三1):當然這就是地上各國的話。
(五)天使的話語(林前十三1):既是天使的話語,故應不是給人說的,雖然此節聖經提到「我若能說...天使的話語」,但此乃假設語態和誇張表達法,並不就真的能說天使的話語,正如後文的「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2節)一樣,並不就表示甚麼人能達到此種地步。因此,天使的話語不應包括在方言之內。
(六)隱秘的言語(林後十二4):照理,此處應係指言語的內容性質(參啟十4),而非指言語的種類。即便是指一種新的言語,而這種言語既是「人不可說的」(同節),當然也就不包括在方言之內。
綜合上述各點,我們可以歸結為:聖經中的「方言」,就是指「別國的話」。
【從聖經歷史看方言的屬靈意義】萬人的「方言」起因於造巴別塔。耶和華神不願意人在離開神、向神獨立的情形下,同心作事,無往不利。因此,是神「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創十一1~9)。如今,在恩典的時代,神既已使從前遠離神的人,在基督耶穌裏,靠著祂的血,得以親近神,也就藉祂兒子的身體,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使我們和睦,合而為一(弗二11~22),因此,神也賜下說「方言」的異能,使我們言語相通。「說方言」就是在世人面前見證:在基督裏合一,纔能得到神的祝福;在基督之外,只有分裂,只有咒詛。
【說方言的功用】第一,乃為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但「說方言」並不是造就自己唯一的方法,其他如:真道、靈奶、禱告、先知講道、服事主,甚至是日常生活的環境和苦難,也都能造就信徒。當時在哥林多教會中,「說方言」是相當普遍的,但保羅卻對他們說:「我...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林前三1),可見「說方言」對信徒屬靈的造就極其有限。
第二,乃在為不信的人作證據(林前十四22),使不信的人納悶、驚訝、希奇,轉而認真聽取福音的話,受感歸主(參徒二章)。須知,不是「說方言」使人相信主,乃是「作先知講道」使不信的人歸服主(林前十四24~25)。「方言」的功用乃在證明講的人是屬神的。
【方言在聖靈恩賜中的地位】聖經幾處列論屬靈恩賜的重要經文中,除了林前十二28提到「方言」的恩賜,並且把它排在最末後之外,其餘的兩處:羅十二3~8和弗四11,根本沒有提到「方言」。由此可見,「方言」的恩賜在聖經中不但不佔重要的地位,反倒比其他恩賜為小。
【說新方言並不是每個信徒必須有的經歷】主耶穌在馬可福音的末了曾對祂的門徒應許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十六17~18)。主在這裏的應許,並不是說信的人都「必須有」上列的五種神蹟表現,乃是說信的人在需要時「必會有」這些神蹟隨著他們。我們不能引用本處聖經,作為必須會「說方言」纔是真信徒的根據。況且,若要引用本處聖經來斷定一個人是不是信徒的話,那麼他不只必須會「說方言」,而且也必須有其他幾項神奇的經歷纔對;我們不能從一處聖經中,單獨挑出一項來加以強調。
【說方言並不是被聖靈充滿的必有現象】聖經中僅有一處提到門徒被聖靈充滿時,以及兩處提到當聖靈降(或稱「澆」)在門徒身上時,他們曾說起「方言」的事例(徒二4;十45~46;十九6),而更多處記載當人被聖靈充滿時,他們並沒有說過任何「方言」(路一15,41,67;四1;徒四8,31;六3;七55~56;九17~18;十一24;十三52),所以,人被聖靈充滿不一定要「說方言」。換句話說,「說方言」不能用來作為證明人是否被聖靈充滿的條件。並且全部新約聖經,沒有一處預告說,被聖靈充滿的人必要「說方言」;包括主耶穌吩咐祂的門徒要等候聖靈(路廿四49,徒一8),以及保羅吩咐信徒要被聖靈充滿(弗五18),並沒有提及當他們得著聖靈或被聖靈充滿時,要以「說方言」為證。
【有人認為說方言的恩賜已經終止了】他們引用林前十三章:「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8節),主張聖靈的恩賜有其時代性,當時代一過去,有些恩賜也就隨之停止了,方言就是其中之一。但是林前十三章的「停止」,很明顯的是指這些恩賜會隨著得恩賜者的死亡,或指待主再來時而停止,並不是指恩賜的本身將不再在教會中存在。在恩典時代(包括今日)還未過去之前,聖靈仍有可能在某種場合賜下「說方言」的恩賜,以遂行祂的目的。所以我們要小心,凡是聖經沒有明言的,切莫自己貿然斷言。
【說方言不用別人教導】「方言」既是聖靈的恩賜,故應是「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0~11)。如果需要別人來教導,由人自己學習纔能得到,那麼所得的,就不是聖靈所賜的,此理至淺。一般靈恩派的人教導人「說方言」,是教你不要思索,只說簡單的幾個字,由慢而快,越說越快,快到一個地步,舌頭就會自動的轉動,說出一些連你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聲音來,這就是他們所謂的「方言」了。這種「方言」不說也罷,因為絕不是聖靈所賜給的。
【邪靈也會教人說方言】茲舉一實例:從前在上海某處聚會中,有人「說方言」,無人聽得懂,大家以為是出於聖靈,就用感謝讚美與他同心。後來另有一個人來參加聚會,他聽得懂,就說:「不對!這靈所說的是非洲某地的話,並且他說的乃是褻瀆侮慢的話。」這時大家纔知道上當,奉主名把那邪靈趕逐出去。
【信徒對說方言該有的態度】下列三點是我們信徒所該有的態度:
(一)要慎思明辨:由於靈恩派的人過度地高舉方言的恩賜,致使許多人或有意或無意地墜入假冒的情形中,甚或被邪靈欺弄,因此我們不能不持一種審慎的態度:不要藐視,但要凡察驗(參帖前五20~21)。
(二)禁止與否的問題:有人引用保羅的話說:「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39),就對「說方言」採取放任的態度,深怕得罪聖靈。其實保羅在同一章聖經裏已經明言:(1)真「方言」是有意思的,是講說各樣的奧秘;因此若有人在那裏說些「滴滴咑咑」之類無意義的舌音,必是假「方言」無疑,即或有人替他繙出來,也是造假的繙。(2)甚至是真「方言」,「若沒有人繙,就當在會中閉口」(林前十四28);因此若有人不肯守聚會的秩序,在那裏表演「說方言」,也要予以禁止。(3)真「方言」經繙出來後,就能使教會得著造就,所以也可視同先知講道,不單是要「一個一個的講」,並且也須遵守「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林前十四29~33)的規矩,否則便須禁止了。
(三)追求與否的問題:聖經只說我們應當切慕或羨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林前十四1);聖經並不鼓勵我們追求「說方言」,而是鼓勵我們追求那最大的恩賜──就是「愛」(林前十二31~十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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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慎防基督教的極端》
(附錄一)我不追求說方言的理由
【方言是聖靈隨己意所賜的恩賜】使徒行傳記錄了三次說方言的情景(徒二4;十46;十九6),然而領受的人都不是刻意地追求或等候方言的賜下。聖經明說:「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二4)。又說:「方言與一切恩賜都是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0~11)。請注意:聖經並無任何的命令,吩咐人必要得著說方言的恩賜。
【方言只歸類為最小的恩賜】方言在新約的教會裏只佔著微乎其微的地位。聖經僅提及既屬肉體又不長進的哥林多信徒纔趨之若騖去追求說方言的本領。其實,除了方言以外,神更樂意賜下百般寶貴的恩賜(彼前四10),叫愛神的人同得益處。而信徒的責任,就是去認識所領受的恩賜,好用來成全聖徒,建立基督的身體。
【方言是真正的語言】我確信新約中的真正方言都是實在而可譯的語言,絕非時下流行的吱吱呀呀、反反覆覆的聲音。「方言」一字原文為(glossa),在新約出現過三十三次,而每一次都指明是一種真正的語言,例如:「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方言來的」(啟七9原文直譯)。五旬節的時候,群眾曾說:「怎麼聽見他們說我們生來所用的鄉談呢」(徒二8)?
【方言並非等同天使的話語】使徒保羅談論過:「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林前十三1),他的意思並不是把方言與天使的話語等同起來,乃在顯明任何語言都遠遠不如弟兄相愛的寶貴。神從來沒有把方言作為賜喜樂、賞歡欣的工具。
【方言並一切靈恩經驗絕非得救表記】救恩全是神的恩典,這白白的禮物藉著信而被接受過來(弗二8),而信徒蒙神悅納亦全視乎他們在基督裏的地位及位置。因為基督就是信徒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在基督裏面,我們都得了豐盛(西二10)。救恩既已完全,試問人還要甚麼呢?
在救恩裏,人自會享受平安與喜樂,然而人蒙神悅納與個人的感覺或經歷卻全無關係。救恩的確據來自經上的話,絕不是起伏無定的感受。
【方言並非靈浸的表記】當人悔改回轉時,聖靈就將他浸入基督的身體裏,又將人引領到肢體的相交與團契裏(林前十二13)。因此聖靈的浸,乃是人在一得救時就已得到,是為著要把一切真信徒聯絡在一起,使教會成形。聖靈的浸,包括在救恩的裏面;而這救恩由始至終,完全因信而得,絕不附帶任何徵兆、感覺、行為、證明...等條件。
相對而言,新約聖經裏說方言的信徒並不多,但全體信徒,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倘若只有說方言的人纔算受過聖靈的浸,那麼不曉得方言的人,豈不成為與基督身體無關的異族嗎?
【方言並非個人屬靈境況的溫度計】「先接受主耶穌基督,隨後再接受聖靈。」這是怪異的謬論。贊成這說法的人,其實正在顛覆分裂神三位合一的位格,因為聖靈乃是「基督的靈」(羅八9),而信徒也靠這靈住在主裏面(約十四17~19;約壹四13)。
「聖靈自人悔改回轉時就住在信徒裏面,但僅在說方言之時纔與人同在。」這也是另一類的悖謬。聖靈不單住在信徒裏面,也常與他們同在(約十四17)。縱然個人靈裏的光景會構成不同的屬靈體會,但不論信徒與保惠師聖靈之間的關係如何,方言總不能成為個人屬靈境況的溫度計。
【方言等異能並非屬靈、聖潔的記號】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與節制,既是聖潔性情的外顯表記,也是聖靈的果子,凡屬基督的人都能享用,與說方言全無關係(加五23)。昔日哥林多信徒曾高舉他們的恩賜(包括說方言),但使徒保羅卻不把他們當作屬靈,只把他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林前三1)。
真正的屬靈總不能取決於過去的經歷和某時某刻的感覺。因為個人的經驗千差萬異,極可能穿鑿附會而成騙人的道理。信徒們可貴之處,就是他們在主裏的生命性情,而不在於外面的表情和舉動。
【說方言並非蒙神保守的條件】許多靈恩運動的領袖們,都不約而同地將持續的靈恩經驗(如說方言),視為蒙神保守的憑據。因此,當有人被煽動、激發而有所謂「方言」的經驗之後,便竭力要將這經驗維持下去,他們就像一團繃緊的發條,終日憂心忡忡,唯恐因得罪聖靈以致無法維持方言的恩賜。他們這種心態,實際上已否定了信靠基督而得救恩的道理。
任何的道理,若不表明惟獨基督是完全的救主,又或要求人以善行、律例、禮儀、聖潔、屬靈經驗...去賺取神的看顧與保守,這無疑是另一個福音,另一位耶穌,更是另一個靈的工作(林後十一4;加一6)。
【方言並非公禱、敬拜或讚美的語言】「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林前十四2),意思並不是教導我們用方言禱告,神既明白我們的話,何用外語來輔助呢?經文直接指出哥林多信徒又再一次濫用方言恩賜,須知道方言原是對不信的猶太人說的(賽廿八11~12;林前十四21)。
用方言禱告唱詩的人,只是向自己述說深奧難明之理,悟性上根本一無所得,聽眾也毫無得著,更遑論神得著榮耀呢?因此保羅明言,禱告唱詩必須用會眾能明白的話(林前十四14~16),好叫聽者都同得益處。
【今日所謂的『方言』反成了不信者的笑柄】在新約時代初期,使徒與教師傳講福音時,一般都以當地的語言作為媒介。今天的宣教士都要學習外語。但靈恩派所謂的「方言」,在不信的外邦人眼中只不過是可笑的癲狂,娛樂性豐富的把戲(林前十四23),他們總不會因此被吸引到基督面前。當今五旬節運動的收穫,主要是基督教中饑不擇食、既開放又無知的會友,未信的人反倒精明,不易陷入其中。
先祖建巴別塔的罪行,招惹了神的忿怒,語言隔閡從此形成(創十一6~10)。五旬節當天,神賜下外邦言語,將這道障礙拆去。可是現今的五旬節運動,卻在重建這道圍牆,製造紛亂怪異的語言,以致地上列國都不明白他們的說話。
【方言對教會毫無教導造就之效】地方聚會的「造就、安慰、勸勉人」,本是作先知講道者的責任,他要用會眾明白的語言,叫眾人學道理、得勸勉(林前十四3,31)。
「說方言是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意思並不是說個人的聖潔要透過說方言纔能達致。反過來說,這節經文正針對哥林多人的自私所為:他們當眾表演「方言」,單為滿足肉體的要求,既沒有造就教會,也不能堅固自己。不明白的語言,在教會中總不能教導、造就、警戒信徒,也萬萬不能鞏固個人的見證與靈性。
個別信徒或教會的靈命長進,全由悟性的職事並透過神話語的教導而得。藉「方言」而得的「聖潔」,純屬捕風捉影、膚淺浮誇的舉動,因為它的基礎只是人的感覺,而非神的啟示。
時下的「方言」、「預言」,並沒有絲毫增添點滴的聖經真理。倘若有人聲稱領受了新的預言、異象或啟示,毫無疑問,他就是可棄絕的假先知(啟廿二19;彼後二1;提前四1;太七22)。
【追求說方言,可能陷入迷惑】新約時代確有真正的方言恩賜,但與此同時,說方言的人也可能正被牽引或受迷惑。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二節,描述到外邦的信徒在不信的日子,曾被邪靈牽引、迷惑,而當時拜偶像的希利尼女祭司,亦能說出不明來歷的語言來。因此神賜下辨別諸靈、繙方言的恩賜,並明令聚會中一切的方言,必須要繙譯、分辨並驗明,其餘的人更有責任慎思明辨(林前十二2~3,10;十四27~29)。
撒但時刻都在對抗神的工作,而所有的信徒更是牠的攻擊對象(弗六12;林後二11;十二7)。須知道我們的敵人乃是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牠擅於偽裝成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去施行迷惑與顛覆。追求「方言」的哥林多信徒,既不能倖免於古蛇的大迷惑(林後十一3~4),而今日際此末後之期,鬼魔活動必日益猖獗,必更竭力冒充聖靈的工作,我們若追求說方言,必更可能重蹈哥林多人的覆轍,陷於迷惑而不自知。――
J. Foster Crane
(附錄二)『方言運動』的真面目
名人對「方言運動」的評論簡介:
(一)被稱為時代先知的叨雷博士(R.A.
Torrey),他是慕迪的同工,曾在慕迪聖經學院任教。他認為靈恩運動顯然不是出於神的,而是所多瑪所建立的(參叨雷著的《Is
the Present Tongues Movement of God?》)。他指出:說方言根本與靈洗無關,以說方言為重要恩賜與聖經的真理明顯牴觸;靈恩派的聚會極端混亂,這分明違反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聖經的教訓。而且從許多的個案顯示,說方言的人其實是邪靈附身所致。從摩門教由開始之時就常說方言來看,靈恩運動一定不是出於神的。
(二)二十世紀最受歡迎,稱為「解經王子」的摩根博士(G.
Campbell Morgan),也是反對靈恩運動的,他稱之為「撒但末後的詭計」。
(三)宣道會的創辦人宣信博士(A.B.
Simpson),雖然主張神醫教義,但他也反對靈恩運動的思想,他認為不可能以說方言為受靈洗的憑據。他曾經寫過一封公開信給宣道會,指出靈恩派的說方言運動必須立即禁止。而且,到了一九七四年,有宣道會牧師麥格羅(Dr.
Gerald E. McGraw)在宣道會的刊物《The
Alliance Witness》中報導:他和一些牧師們成立了一個「分辨說方言的靈」的特別聚會,專事替那些有說方言經驗而願意接受試驗的人來分辨他們的靈。經過多年的試驗之後,他指出,他本來也贊成有一些方言是真的,但事實上,試驗出來的結果顯示:有百分之九十以上說方言的人,證實是邪靈附身所致。他又指出,有一些弟兄靈性非常好,作聖工也有能力,而且他們從來不在公開的場合說方言,只在私下靈修之時纔說;但是經過試驗之後,他們的靈在奉主耶穌的名所吩咐之下,竟然說出自己是鬼。
(四)賓路易師母(Jessie
Penn-Lewis)乃一代屬靈偉人,著有許多有關屬靈豐盛生命的書。她有一個分別諸靈的特別恩賜,長期出版《勝利報》,專事講論如何分辨被鬼附和如何趕鬼的真理。在她所寫著名的《聖徒爭戰》(War
On The Saints)一書中,她極詳細地教導如何分辨諸靈,指出靈恩運動的方言現象,其實是被邪靈附身所致。――
林獻羔
(附錄三)今天的『方言運動』是從神來的嗎?
不是的,這可從下列事實清楚看見:
(一)今日的「方言運動」者說:「說方言」是被聖靈充滿的惟一決定性證據。然而主耶穌的先鋒,施洗約翰從未說過方言,聖經卻記載說:他「從母腹裏就被聖靈充滿了」(路一15)。甚至我們的主耶穌,一生也從未說過方言,但誰能說主耶穌從未被聖靈充滿呢?
另一方面,說方言者更斷言:若一個人沒有說過方言,就是沒有受過聖靈的洗。他們常常堅持這樣的宣言,明顯與聖經最清楚和基本的教訓相悖。任何誠實愛慕明白神藉自己話語所啟示的真理,是不可能誤解神的心意的。這種說法並非堅持一條理論。因為聖靈只有一位,靈洗也只有一次(參林前十二13;弗四4)。當你細心閱讀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四至十一節,你自己都可看見,聖靈的洗可從很多不同方面表明出來的。神的靈藉使徒保羅在這章聖經問那些自稱受過聖靈的洗的人說:「豈都是說方言的麼」(參林前十二13,30)?其簡單含意就是並非全體都說方言,所以這章聖經明確地說出受聖靈的洗,卻不一定都說方言。那麼說方言者所論:不說方言就未受聖靈的洗,很明顯地與聖經真理相違了。
(二)方言運動的教訓實際影響是使「說方言」成為所有聖靈同在和能力最重要的彰顯。這又一次明顯地與神真理教導相衝突,神的話明明地宣告:「說方言」是聖靈顯明同在和能力最不重要的一點。在林前十二10表列聖靈所給的恩賜時,特別將「說方言」放在末後;說方言也在本章29至30節被同樣置於末後。就是在以弗所書中,升天的基督透過聖靈賜給教會的諸般恩賜,根本沒有提到說方言(參弗四7~12)。並且在林前十四5清楚地告訴我們,作先知講道的強過說方言,使徒保羅在19節也自己聲明,他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
(三)雖然聖經清楚教導我們,應當追求其他更多的恩賜,但「方言運動」卻使它的跟從者追求說方言勝過其他任何的恩賜。林前十二31說:「要切切的求(切慕)那更大的恩賜。」經文內容(即上下文)清楚顯示「這更大的恩賜」與說方言無關。在林前十四1說:「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保羅在下面的經文告訴我們,為甚麼揀選作先知講道過於說方言。所以「方言運動」中最突出的追求和等候說方言之能是全沒有聖經支持,這與聖經一致明顯的教訓直接相違背。
(四)「方言運動」的領袖們繼續頑梗地不服從聖經有關說方言在公眾聚會的一貫教訓。神的話在林前十四章清楚教導:私下說方言比在公眾說更好。保羅在林前十四19說:「但在教會中(即公眾聚會),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他繼續說在聚會中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不可兩個人或以上同時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林前十四27~28)。現在「說方言」者的聚會中,經常在一處聚會中有很多人同時說,並且是在沒有人翻譯之下說。在這些事上,他們顯然違背了神;而這運動也顯然繼續違背了神那明顯的吩咐,因而肯定不是從神來的。
(五)「方言運動」同時帶著最嚴重的混亂和最不道德的行為。神的話在林前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