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三十條
一,靈浸或聖靈充滿
〔真〕神的靈湧進人的靈,使其得釋放脫離魂(來四12),靈變柔順機關或聖靈的運河,在為基督作見證並在禱告上向黑暗權勢進攻時顯明出來。這是真實浸入身體,與各肢體合一。 特點是有能力見證基督,使人知罪歸向神。
聖靈充滿最高的表顯在於同時能運用自己的本能及管治自己(林前十四32)。
接受聖靈只有一次,由於重新運用信心或對真理的認識,發展新轉機被聖靈充滿的經歷會接連有幾次。同一聖靈的內充,隨著信徒各人情形不同有不同的程度。得能力作工是多人生命中所常有的確實經歷。
〔假〕使信徒放任心思,思想空白,或者身體被動降服超然的能力。邪靈假冒作為也可隨著真實接受被聖靈充滿同時俱來,因為空白心思和被動身體是違反聖靈作工的條件,反而是邪靈作工必須的首要條件。
邪靈超然的能力在感官上發生各種表現,似乎是聖靈進入人的靈所發生的效果。
假冒表顯結果如何隨人而異,變化不一,表現不外是龐大的,少有真實的果子,他的心思身體多少有被邪靈所附,產生分派不合一等等情形。
二,神的同在
〔真〕藉著聖靈在人的靈裏,心靈是知道的。當神的靈充滿裏面時,人的靈知覺祂的同在,不是用身體的感官來感覺。在這種情景下他們的本能都是敏銳而清楚,能保持動作自由,靈變得易於痛悔(詩三十四18)。意志柔和順服神的旨意,一切行動是受真正的同在感動而作出來,都與最高的旨意和諧,滿有恩惠。
〔假〕假冒神的同在大多在身體上和外體感官上感覺,如感覺「火」 ,「發抖」(嗅覺香味),「吹氣」,「風動」,「發麻」等,而心思都是被動不活潑,如同機械,被動身體作不願作的事,甚至忘了他在此同在的「權勢」下所作的,如同夢遊者不知自己在睡覺中起來行走一樣,不活動的心思可從呆視目光中看出來。
三,神是在人靈裏與人同在(約十四23)
〔真〕知道在天上的父是真實的父(加四6),子是真實的救主,聖靈是有真實位格的,三者藉著聖靈在信徒靈中顯為一,效果如羅八 9~11說的一樣。
〔假〕邪靈一有機會,即行假冒三一真神的每一位,因此能接近人體,給感官種種表現,藉此深入與人同居,靈覺官並無接觸到神。
四,基督的彰顯
〔真〕藉著祂的靈顯在信徒心裏,因此認識基督是一位永活者,坐在天上的寶座,信徒靈裏與祂彼此聯合(林前六17)。基督的生命和性情就分賜給他,在他裏面成形並建立「新造」(加一16, 四19; 西一27)」信徒就在凡事上長進,聯於元首基督,信靠並與榮耀的基督相交,吸引信徒脫離自己而生活(弗二6),叫他有更大的眼光,並與眾聖徒有更明亮的交通。
〔假〕基督彷彿有「位格」,顯在人裏面,使人在魂中與那彷彿「有位格的基督」禱告或交通,使人向裏面尋找主觀表現而不信靠在天上永活的基督,似乎與天上的基督相離很遠。假冒的作為集中歸結於「經歷」,使人向內注視,或以自己為中心,沒有實據表明神的性情,也沒有實際的長進。(抄者註:一位傳道藍正陽見證說:「有長久時日我曾一直與彷彿有『位格的基督』交通,向之禱告,如同有大碗的地方在胸膛前發出聲音,一字一句如同與人說話一樣,教我講道,如講『馬利亞踐踏香膏』。有一次一個教友外出,邪靈告訴我,他在廈門被捕。事實相符,最後邪靈露出說謊的本相(約八44),破綻被識破,我局部被附(如路十三11~13的女人),心思還存在也知道是邪靈,想趕牠走,牠對我說:『我住這麼久,你要趕我走,我要叫你死。』我就離開本縣,到廈門教會求救,蒙主大能的拯救,以後我在另一個地方教會傳道,直到五十年代初。」
五,知覺神
〔真〕在靈裏知覺神,非靠身體感官的感覺。
〔假〕在身體種種感覺上「知覺神」,會助長肉體並壓制真正靈覺官。
六,神的聖潔
〔真〕信徒深知神的聖潔,就對神產生崇拜和敬畏的心,恨惡罪惡。神因各各他的寶血與人親近,尋求他們的愛,祂的同在並不使人恐怖。
〔假〕邪靈假冒神的聖潔,以神為可畏懼的,驅人遠離神,強迫人如奴隸般做畏怯的動作,並不是使用心思意志,甘心樂意地順服神。
七,降服神
〔真〕把全人類的靈魂體單純地降服信託神,遵行祂的旨意,常服事祂,神要人在悟性中使用所有本能與祂完全合作。
〔假〕靈魂體被動地降服超然能力,人如機械盲從順服,不用意志心思,受邪靈控制欺騙。(合作與控制是相反的,「合作」是神在人裏面與人同工的真實工作,「控制」是邪靈欺騙人被動地降服其超然能力。)
八,與基督一同受苦
〔真〕是忠心為祂作見證的結果,在這種受苦中,聖靈的喜樂從靈裏發出(徒五41),真正效法基督的死,與祂一同受苦,結果能看見生在別人身上發動,靈變柔和,品性像基督(林後四10~12)。
〔假〕從邪靈來的受苦,具有兇殘,劇烈特性,毫無成就,受害者不因受苦變柔和,反成剛硬,魔鬼能使靈魂受苦,被鬼附者有非常痛苦的表現,原因是不知不覺中接受邪靈加給的苦楚,冒名是「神的旨意」。
九,信靠神
〔真〕從神來賜給人屬靈真實的信心,才是信靠神,不必費力去「算」神成就經上的話語,同時在悟性上充分運用我們的才能。「信心」是聖靈的果子,不是勉強得而來(加五22,「信實」原文是「信心」-林後四13)。
〔假〕「信靠邪靈」乃是由於盲然信靠超然的語言或啟示,設想這是從神來的,由此產生勉強的「信心」,超過信徒真實的界限,結果進入神未計劃的試煉道路中。
十,依賴神
〔真〕信靠依賴神是意志態度,照神的話來相信神,依賴神信實的品格。
〔假〕依賴邪靈是被動的依靠超然的經歷,引人離開信靠神的自己,不與神活潑合作。
十一,與神交通
〔真〕在聖靈裏與榮耀的基督相交,與祂成為一靈,這只有在靈裏知道(約四24),不是感官的感覺。與神真實交通的條件,可讀約壹一5~7。
〔假〕人退到裏面,享受感覺交通(參第四條),在「美妙」感覺事情上耗盡精力,使人不能盡日常本份,與邪靈發生交通,肉體受這樣虛偽的「靈交」供應,是與別的大罪養活肉體一樣實在。
十二,等候神
〔真〕在安息中與聖靈合作,等候神的時間工作,等候神成就祂的應許,有心思最敏銳的活動與負擔。
〔假〕長時間禱告中「等候聖靈降臨」,陷入被動狀態,達到「招神」的情形,說謊的靈就進來表顯。聖靈已經在五旬節降臨了。
十三,禱告神
〔真〕藉著寶血進入至聖所(來十19),在靈中透過諸天來到施恩座前(來四14~16),是奉子的名藉聖靈向天上的父祈求,並非向裏面的神禱告(弗二18;Throu, By to )。
〔假〕不按來十19到施恩座前,向著空氣中似乎在信徒裏面的神或心思中想像的「神」禱告。
十四,祈求神
〔真〕意志的行動用單純的信心,根據經上的話向天上神祈求,神答應禱告常無感覺,不明顯,使人認不出禱告的答應。
〔假〕向人裏面或四圍超凡的靈說話,他的答應常是戲劇性動人的耳目謀以攝服威嚇人,叫人自覺是特蒙恩的人,藉此邪靈控制了他。
十五,神說話
〔真〕憑聖經的話,藉神的靈在人靈與良心裏照明,使信徒能明白主的旨意。
〔假〕邪靈說話狂傲、控告、定罪,使人混亂、迷離分心,不能運用理智與判斷力,控告的靈「說話」好像人的「自思」,「自語」發的聲音,人聽不到。(註:例如約十三2 魔鬼把賣主耶穌的意思放在猶大心裏,不給人聽到是魔鬼「說話」,以為是自己的意思。)
十六,神的聲音
〔真〕在人的靈裏,得以聽見與知道。那裏是神的居所,神也藉人的良心和經上的話對人說話,祂決不混亂,呆鈍人的本能,或使人受窘,以致阻礙明晰的理智與判斷,神的聲音不要求無理的順服與不顧人的自由意志。
〔假〕假冒神的聲音常是響亮的,外面來的,若被附很重,聲音也可由裏面發生,常是威迫,固執催迫,突起動作,在提議上是混亂,響囂,狡猾。因著力持要求,使人懼怕,變為超凡權下的奴隸。它吩咐的有時是瑣碎的目標,且於順服後又毫無效果。
十七,神的指導
〔真〕都是在靈裏面,必須用心思一切本能而合作,用屬靈悟性(有意識吸收)正確解釋聖靈勸導,真實聖靈引導從無與神的話語相反。
〔假〕撒但「牽引」與衝動要身體降服,是強迫的,凡由超凡境界來的「勒令」、「強迫」是欺騙之靈的作為。
十八,神的異象
〔真〕神賜人異象:(1) 不是人尋求而來;(2) 有一定用意;(3) 有結果;(4) 同時運用心思與本能。
〔假〕撒但的異象:(1) 被動狀態;(2) 可以被思想動作中斷;(3) 常與真理相反;(4) 結果破壞依賴神的信心。
十九,順服神
〔真〕順服神乃是謹慎熟思的意志表現,當聖徒明白神的旨意時,他就揀選遵行。真實遵行常是先詳細查考命令的由來,然後有意識的決斷而遵行之。
〔假〕假冒的順服是被動的、機械性的,盲目降服超凡權勢或聲音,並不注意悟性瞭解其結果和關係,不敢考問或審查此命令的來源。
二十,神的力量
〔真〕靠聖靈在人的靈裏剛強他的靈,叫他的心思和一切機能加強起來,達到十足的用處,叫他能忍受那些離開神所不能忍受的,或做成功離了神就不能做的。
〔假〕邪靈在那超凡的力量上給人能力──多間歇靠不住──全賴人的靈魂體(全人)處於被動狀態中。這力量止息後,人覺得精神呆滯、體力疲憊,大多把這結果歸咎天然原因。
廿一,神的感力
〔真〕是屬神真實的感動力,聖徒能吸引人歸向神,並非歸向聖徒自己的意思,不是機械般的「控制」人,乃是激勵人回轉歸向神。
〔假〕邪靈給人感動,意即要「控制」人,或以權力加諸別人,叫他們不能由自己意志、理智而行。有人在不知不覺中行使此「權力」,被魔鬼利用,控制別的信徒。
廿二,神賜「印象」
〔真〕是在靈中一種溫和的感力,隨自己的意思自然自由行動,不強迫人行動。聖靈來的印象是在人靈的深處之內,並非外來的「能力」,例如身體上的「接觸」或外來的催逼力。
〔假〕邪靈的「印象」是由外面臨到人身上,此印象需要某種條件,如靜坐、等候等等,如果全人養成被動性,不知不覺能成功必須的條件。(註:一直呼喊,全人養成被動性,不知不覺中能成功局部被附必須的條件。)
廿三,屬靈的生命
〔真〕不是憑知覺而知道的,乃憑結果使信徒能擔當、忍受力所不能當的,很少有什麼不能當的,很少有什麼力量或生命的「感覺」。因為一有感覺(覺得有屬靈生命),就要吸引人離開信心道路,而依靠自己的經歷。
〔假〕震撼的「生命」,凡是由邪靈來的感覺發現在於感官上,給人愉快的感覺,無真實的能力;感覺消失後,人變呆滯、軟弱、麻木,陷入屬靈黑暗中,如石頭一樣。
廿四,神的愛
〔真〕藉著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人心裏, 對罪感覺敏銳,忠誠對付,極端恨惡罪與撒但,及一切不合公義的事,神的愛不是使人本能變遲鈍,反增強力量,成就一切行動。 這是神在創世前所企望的(弗二10,「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在神的愛裏無其他「戀慕」,這愛流到何人,也不會使他們軟弱。
〔假〕假冒神的愛接受的人遮掩罪惡,與罪妥協,對威嚴的公義變為遲鈍,不能真實恨惡神所恨惡的(愛的本能,是恨惡罪惡的本能。)假冒的愛凡來自邪靈的,對神對人都是強制的,緊緊抓住情感,並「切求」想望的目的。
廿五,由神來的火
〔真〕是一種經過苦難的煉淨(太三11~12),或在靈中焚燒的熱心,達到白熱化的強度來遵行神的旨意與神的工作,試煉與反對也不能熄滅之。由神來的火是屬靈的,不是按字面講解,是降在靈上,不是在身體上。
〔假〕邪靈來的火多在身體上發熱,信徒認為是「神附著」身上的一種表顯,結果是黑暗、呆滯、軟弱(被附現象)。
廿六,由神來的經句
〔真〕都是藉靈的官能賜給心思的,那時靈是:(1) 安靜, (2) 不緊張, (3) 自由, (4) 向神的靈開放。從不叫人混亂,當人照著經句實行時,可從神的安排得到證實,並且能敏銳地運用本能。全部聖經中廣泛的原則必須領悟知道,然後才能真正解釋那出現靈中的經句。
〔假〕來自邪靈的經句,勾人心思、強力衝進,由外面來可聽見的或在人心思領域裏,叫人得意或壓抑、定罪或過譽、淆亂或撲空,引那順從的人作虛妄行動或陷入殘破的環境中。
邪靈先給人一個假的「經歷」,後又用經句來證實,由神來的則相反,乃以人真實的經歷聖經上的真理。邪靈引用各種錯解聖經真理的異端來欺騙人,經常是斷章取義。
廿七,從墮落的性情而來的罪
〔真〕(註:參羅七15~23,信徒兩個性情)墮落性情來的罪是由裏面來, 屬肉體的信徒隨從罪性,罪的壓力強迫意志,人雖知道趨向罪就是犯罪,意志降服。羅六 6, 11~12是神的方法,以對付墮落性情和其一切的活動,只要信徒站在十字架地位上, 並運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站在同死的地位上。 聖靈是為十字架作見證的,信徒就能從敗壞性情所產生的罪惡得釋放。
〔假〕邪靈藉著人墮落性情引誘人意志趨向罪,還會違反人意志把罪強行射入人的靈、心裏、身體。這不是由於人墮落的性情與人的自己,例如褻瀆神的思想, 不能解明的「情緒」等等,若你把魔鬼所灌輸的罪,當作敗壞性情而來的罪處置,雖站在羅六11地位拒絕之,也得不到拯救,唯當你認清這是魔鬼邪靈的作為時, 站在十字架的地位上運用基督在各各他所成功的工作為武器,抵擋魔鬼,就立刻得著自由。(參雅四7, 順服神,抵擋魔鬼。)
廿八,在神的光中自省
〔真〕屬靈人在神的光中對自己行為審察時,沒有產生「絕望」、「失態」、「沮喪」,乃用速決行動與喜樂信心與聖靈同工,以拯救脫離一切神所不許可的。
〔假〕自己向內省察,會給邪靈利用,使信徒陷入自控與絕望,迫人向下到被壓無能,不信的地步。神從來不壓迫祂的兒女,祂叫人知罪為要顯明救恩,邪靈想調轉人的魂來為己,神卻感動人為別人生活,顧念別人。
廿九,知罪
〔真〕在安靜禱告中,由神的話和聖靈在良心裏直接作工,不是糢糊的、混亂的。人決定順服神的話,或來到神前得到基督寶血洗淨時,就立即停止一切心中的不平安(註:來十2 下)。這是漸深的經歷,因為神的光照在人良心和生命裏。
〔假〕邪靈的控告是知罪的假冒,來自外面,耳聽得到的聲音,或在心中「喋喋不休」,固執混亂的發言,無確定的意思,與明白的理由。此種控告非「認罪」、「實踐」、「順服」所能生效的。因控告不能消失,因此長久處在苦悶黑雲之下,自覺「老是錯誤」。
三十,認罪
〔真〕對神對人認罪,是意志中經過審量的行為,順服神的道和良心,必須有誠實的懊悔,離棄已認的罪,並有聖靈在良心的見證,因基督寶血的功效,罪惡已被除掉。
〔假〕強迫認罪,由邪靈所催動的力量在心思中控告或內心悔恨而來,有人因要止息控告聲音,被迫「認」無實在的罪。
〔概括之〕
一,聖靈的表顯應有以下表徵,無例外:
1. 有基督的愛心。
2. 清醒的屬靈眼光。
3. 靈敏的感覺。
4. 存心極謙卑,靈極柔和。又有獅子膽量反對罪惡與撒但。
5. 清晰的智力本能和「強健的心思」(提後一7),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神的旨意如何(弗五17)。
二,邪靈的表顯:
1. 從結果來判斷是欺騙的靈在「感官表顯」上,如定人罪,論斷的靈,一切不正常的「表顯」結果。
2. 屬靈眼光蒙蔽,不能看清神在別方面工作的表徵。
3. 沒有真實的靈力來叫人知罪,或叫魂得拯救,或叫罪人得救恩。
4. 或軟弱一方面來說:靈似溫和,心思晦昧不能明白的工作。
不但罪給魔鬼留地步,叫人被鬼附,若在不知不覺中接受邪靈假冒的作為,也會叫人被鬼附。因此當審慎查考神及邪靈方面的工作,細察自己曾否被欺騙,若信徒在某件事上或某種真理上被欺騙,當立即拒絕,就可脫離局部被附,得到自由。
回到自由之路:
一,信徒當承認
1. 自己有被欺騙的可能。
2. 為什麼被欺,給魔鬼留地步。
二,應有的態度與行動
1. 常宣告寶血的能力(啟十二11)。
2. 求神賜光,省察過去。
3. 靈不斷抵擋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