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全書綜合
【一五七、耶利米書有何重要表記? (耶十三1~14)】
答:耶利米先知他所傳的信息中,常用一些美好比喻的表記,來說明神對待祂的選民以色列人之態度,及其所施行的教訓或審判。下面可以列舉九種的表記,讓我們明白其重要而豐富的涵意。
1 麻布帶子——喻以色列和猶大本為神的腰帶,因他們驕傲行惡,不聽神的話,頑梗悖逆,離開真神,去事奉別神。必像這腰帶,本是榮耀,美麗,但已變壞無用,將被丟棄。(耶十三1—11)。
2 盛酒滿缸——喻君王、先知、祭司,並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都酩酊大醉,彼此相碰。神不憐恤他們,以致滅亡。(耶十三12—14)。
3 禁止結婚——喻神命先知耶利米不要娶妻,守獨身。象徵與他所傳的苦難預言相配合,而指猶大將要遭受嚴厲的審判和滅亡。(耶十三1—4)。
4 窯匠泥土——喻以色列全是耶和華手中的泥土,用以說明神有改變他們命運的能力。其所含的教訓,是勸告眾民轉離惡道,但終成敗壞的器皿,竟歸徒然。(耶十八1—10;賽六四8)。
5 擊毀瓦瓶——喻神命先知耶利米買窯匠的瓦瓶,在君王、長老、祭司和百姓面前把它打碎。作為一個動人的方法,來重新宣告這驕傲崇奉別神之民和耶路撒冷,即已臨近毀滅。(耶十九1—5,10,11)。
6 無花果樹——喻好無花果表示百姓有專長才智的人,在約雅敬王的時候被擄至巴比倫(約B.C.597年),仍得返回故土。壞無花果表示猶大王西底家,首領,以及在耶路撒冷剩下的餘民,並住在埃及的猶大人都要交出來,在天下萬國拋來拋去,遭遇災禍,甚至滅絕。(耶廿四1—10)。
7 忿怒杯酒——喻以忿怒杯的酒,給以色列,猶大,及各國的民喝,預言神的審判災禍臨到他們及外邦列國。(耶廿五15—38)。
8 繩索與軛——喻耶利米作繩與軛放在自己的頸項上,在城中各處行走宣告,以示對列國與西底家王,必要事奉巴比倫王。但假先知哈拿尼雅妄言推斷此軛,不信此預言,以致死亡。(耶廿七1—15,廿八1—17)。
9 購買田地——喻耶利米當眾置買田地,並將契約妥為保存,以加強他所傳的信息,乃是表示被擄之民重歸故土,田地被耕種。(耶卅二6—15,43,44)。——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一六〇、耶利米有何重要預表? (耶廿三5~ 6)】
答:在本書中題及彌賽亞的預表或預言,雖所論不多,但其意義確很明顯,而極為寶貴,例如:
1 先知耶利米—預表基督在母腹中蒙召分別為聖(耶一5;賽四九1 5;太一18)。在世為人盡忠傳道,勸人悔改(耶一7,9,18,四16,六26,七3—7,十八11;約十二49;路八1,2,十三1—5)。為神的子民罪惡憂傷,悲痛流淚,(耶十三27,十四17,20,卅7;太廿三37;路廿二44)。為神的工作受盡人間羞辱、逼迫與苦難,(耶廿1—3,廿六8,9,卅七11—21,卅八1—28;賽五三3;太廿六50,57—68,廿七1,2—26)。
2 大衛公義的苗裔—預言基督是出自大衛的後裔,祂有君尊的身分,「大衛的約」完全應驗在祂身上。在國度的時代中,祂要作王掌權,施行公義,神的子民因祂得蒙拯救。(耶廿三5,6,卅三15,21;撒下七8—17;路一31—33;約七24;羅一3)。
3 耶和華齊根努Jehovah Tsidkenu是耶和華我們的義—預言基督無罪之名作了我們的義,祂擔負了我們的罪,以祂的義代替我們的不義,使神的公義得到滿足。(耶廿三6,林後六21)。——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耶利米當日的環境與今日相同之處】
一、宗教有外表的發展
二、信仰似乎有了復興然而沒有神的能力
三、人民依靠宗教的儀式卻失了宗教的精意
四、人民呼喚平安卻不向神哭泣
五、人民依靠與別國的盟約,不倚靠神,不追求道德
六、人民依靠勢力錢財,不顧仁愛公義
七、許多牧人使耶和華美好的份變為荒涼
── 包忠傑《耶利米書十四講》
【耶利米的信息】
一、最大的信息——神慈愛中的威嚴
1、慈愛
2、嚴責
3、勸誨(三12-14,四1,六26,七3,八4-6)
4、警告(一11,13,十三4-10)
5、懲罰(十七1-4)
二、最要的信息——神威嚴中的慈愛
1、被擄到巴比倫
2、被擄七十年為滿(廿五11)
3、滿七十年即返歸(廿五12)
4、立地契為保證(卅二6-15,17,27,43-44)
5、為選民復仇(四六10)
三、最深的信息——威嚴慈愛之互相效力
1、活泉與水池(二13)
2、記罪與洗罪(十七1,二22)
3、黑心與黑皮(十七9,十三23)
4、麥秋過夏令完(八20)
5、陶人與陶器(十八1-6)
6、大事與難事
7、古道與滑道(六16,十八15,廿三12)
8、荒地與荊棘地(四3)
9、主的義與我的義(廿三6)
10、硬臉與變臉(五3,四四11,廿一10)
11、一件事與兩件事(七23,二13)
12、生命路與死亡路(廿一8)
13、樹植水旁根紮河邊(十七7-8)
14、指路碑與引路柱(卅一21)
15、分別之靈代主之口(十五19)
16、木軛與鐵軛(廿八13)
17、有女子護男子(卅一22)
18、罪無所有罪無所見(五十20)
——賈玉銘《聖經要義》
【為國人痛傷——哀痛國人之罪(一章至十九章)】
一、直責國人的罪行
1、辜恩(三14,19,二2,5-8,32)
2、背道(二17-19,三6,11-12,22,六16,十八15)
3、拜偶像(San24-25,十一13,十8,14,七18,十九13,十八13-15)
4、心耳未受割禮(四4,六10)
5、對神失了信仰
二、喻言國人之罪行
1、言其如淫婦(二2, 32,三1,3,9)
2、如壞葡萄(二21,六9)
3、如被棄的銀渣(六29-30)
4、如荒地(四3,6-7)
5、斥其昏庸不如飛鳥(八7)
6、使神殿如賊窩(七4,8-11)
7、如漏水池(二13,24,26,五8)
三、表演國人之罪行
1、以爛麻帶表演失了效用(十三1-11)
2、以破瓦瓶表演不能再囫圇(十九1-2,10-11,4-6)
3、以壞無花果表明國人的敗壞(廿四1-10)
4、以不娶妻生子表此地必滅(十六1-4)
——賈玉銘《聖經要義》
【耶利米的神】
一、是唯一的神(二13,11,8)
二、是造化的神(十11-13,廿三24,五20-24)
三、是以色列的神(一5-10,七22-25,卅二20-22,卅一20,十16,十二7-9卅18-22)
四、仁愛的神(二2,卅一3-20,十四17)
五、是個人的神(五1,十五4,廿八16,卅三21)
六、是又真又活的神
七、是拯救的神(十四8)
八、是無所不在的神(廿九12-14)
九、是要人有道德責任的神(十一20,卅一30,33-34)
十、是不喜悅人表明崇拜的神(六20,七21-23,十四12)
十一、是諸事有預定計劃的神
十二、是常與愛他的人對語的神
——賈玉銘《聖經要義》
【耶利米有價值的人生——為主耶穌的預表】
一、所處的時代相同
二、擔負的職務相同(一5又四六至五一章)
三、同為本鄉所迫逐(十一21,路四28-28)
四、生平多悲觀(十二章,廿章)
五、為眾人多戲侮
六、為惡待之城眾哀哭(參路十九41)
七、直責人的過錯(廿三9-40)
八、在難中得安慰(廿五12,廿七21-22,四八47,四九6,來十二2)
九、如羊羔就死地(十一19,賽五三7)
——賈玉銘《聖經要義》
【耶利米有價值的人生——為靈界的勇士】
一、為銅牆鐵柱
二、心慈面硬(參結三8-9)
三、勇遵神命(十九10,廿七2)
四、言所當言(廿六2)
五、拔出拆毀毀壞傾覆
六、任苦任怨
七、不計成敗
——賈玉銘《聖經要義》
【痛論聖城傾覆(廿四章至廿九章,卅四至卅九章,五二章)】
一、傾覆前的預告
1、從早起來警告他們(七13)
2、自出埃及即從早起來告誡他們(十一7)
3、耶利米從早起來傳說(廿五3)
4、不如利甲族從早起來聽話(卅五14)
5、從早起來差先知(卅五15)
6、被擄因沒聽我從早起來所說的話(廿九18-19)
7、他們以背向我不聽我從早起來的教訓(卅二33-34)
8、不聽我從早起來所差僕人的話(廿五4,廿六5,四四4)
二、傾覆時的經過
1、首次被擄(代下卅六5-8,王下廿四1-7)
2、二次被擄(五二28,王下廿四8-17)
3、三次被擄(卅九1-10,五二4-12,又28-30,王下廿五1-7)
三、傾覆中的事序
1、先有不可見之殿被焚
2、先有無形之國傾覆再有有行之國傾覆
3、先有靈被擄再有身被擄
4、先有猶大被擄再有列國被擄
——賈玉銘《聖經要義》
【預言聖城復興(卅章至卅三章,又五十章)】
一、巴比倫歸回之復興
1、神既定之旨(廿五10-12)
2、不變的愛(卅一3-4,20,卅10-11)
3、暴風轉向(卅23,16)
4、掠物歸還(卅二37,卅18-19,廿七19-22)
5、重修聖城(卅二44)
6、重建聖殿(卅三11)
7、生活恢復(卅一17,卅三7,11,卅二37-38)
二、自萬國歸回之復興
1、實踐約言(卅三20-26)
2、大幫歸來(卅一6,10-12,8,12,21,賽二2)
3、悔改歸主(卅一9,五十4,卅一22,卅三15-16)
4、種播聖地(卅一23-27)
5、城界放寬(三一38-40)
6、另立新約(三一31-34,卅二39)
7、住喜樂城(卅三9,五十20)
三、屬靈子民歸回之復興
——賈玉銘《聖經要義》
【陪耶利米同下埃及(四十至四五章)】
一、下埃及(四十至四三章)
二、在埃及(四三8至45章)
——賈玉銘《聖經要義》
【審判列國(四六至五二章)】
一、對於列國之報復(四六至四九章)
1、審判先從神家開始
2、列國皆曾苦待神民(五十17-18)
3、神向列國實行報應
二、對於巴比倫的報復(五十至五一章)
1、巴比倫是神所用的器具
(1)是神手中的金杯(五一7,6)
(2)是神手中的怒杖(五一20-24)
2、巴比倫要得的報復(卅11)
(1)為其民實行報復(五十11-13,33-34)
(2)為神殿施行報復(五十28,五一11)
(3)神為自己的名施行報復(五十29,23-24)
3、巴比倫受報復的結局(五一41-43,五十39-40)
三、對於選民的報復(五十4-5又20)
——賈玉銘《聖經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