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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十七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禁戒吃血的条例】

   一、血与献祭有关(1~4)

   二、献给神的祭牲之血应当洒在神前(5~9)

   三、严禁吃血,因为血中有生命(10~16)

 

贰、灵训要义

 

【禁戒吃血的条例】

   一、血与献祭有关(1~4)

         1.「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3):这是指宰杀献祭用的祭牲。

         2.「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4):严禁私自宰杀祭牲,违者必被治流血的罪。

   二、献给神的祭牲之血应当洒在神前(5~9)

         1.「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田野里所献的祭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5):『平安祭』指个人为感谢、还愿或甘心献的祭;都必须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严禁私自献祭。

         2.「祭司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坛上」(6):祭牲的血只当献给神。

         3.「把脂油焚烧,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6):『脂油』是祭牲肥美上好的部分;只当焚烧成为馨香之气献给神。

         4.「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7):神的儿女只当献祭给神,不当献给鬼魔。

         5.「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那人必从民中剪除」(8~9):神的儿女若不献祭给神,就必被治死。

   三、严禁吃血,因为血中有生命(10~16)

         1.「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10):神的儿女严禁吃任何动物的血。

         2.「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11):人不可吃血的原因是血中有生命。

         3.「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11):血中的生命只当为献祭者的生命赎罪,故除用来献祭不可移作他用。

         4.「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12):不可吃血乃是神亲口对她的儿女所给的命令。

         5.「可吃的禽兽,必放出牠的血来,用土掩盖」(13):食用动物的血,必须放掉并土掩。

         6.「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14):凡违犯神的禁令而吃血的人,必被治死。

         7.「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必不洁净到晚上」(15):自死的和撕裂的,肉中的血并未流尽,故吃的人必不洁净,直到有新的起头(晚上)

         8.「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为洁净」(15):『洗衣服』表征洁净行为;『用水洗身』表征洁净自己;『晚上』表征新的起头。

         9.「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16):拒绝洗衣、洗身的人,必要担当罪责。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利未记注解》

 

叁、其他纲目

 

【总题:众民生命的品德——不可吃血】

讲题一:注意献祭的规矩

经文:17:1-9

   一、注意献祭的地点 1-4

“祭坛”是十字架的代表(13:10),这里的灵训表示是——凡愿意奉献给 神的人,必须要把自己摆在十字架死的祭坛上(14:27)

   二、注意献祭的对象 5-7

         1.只能献给真神: 5-6

表示我们基督徒在事奉工作上也同样要弄清楚对象。有些人弄不清楚对象,结果搞得一塌糊涂。注意啊注意!

         2.不可献给鬼魔:  7

   三、注意献祭的要求  8-9

这是 神对献祭的人的公义要求,也是亲近的人中显为圣。因此,保罗说自己“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

结论:(林前9:16-18

讲题二:不可吃血的规定

经文:17:10-16

   一、禁吃动物的血  10-14

         1.吃血是要剪除: 10

凡得罪基督宝血的人必受重罚(10:28-31)

         2.因血是为赎罪: 11-12

预表基督的宝血有赎罪之重大价值(彼前1:18-19;诗49:9;林前6:20;启5:9)

         3.牲血是要放出: 13-14

正如耶稣恐怕门徒犯杀人之罪,就连杀人之根源也禁止了(5:21-22,44;约壹3:15)

   二、禁吃自死的肉  15-16

在新约使徒行传1528-29节里又提到这事,并说明不犯的有平安。

结论:(11:44-45

── 毛南春阳

 

【敬拜的对象惟神(十七19)】

    一、宰牛羊规例(36

    二、公山羊鬼魔(7

——《新旧约辅读》

 

【献祭的两重点(十七116)】

    一、献祭只在一处地方

    二、上帝生命的恩赐

——《每日研经丛书》

 

【属灵生活原则(十七1016)】

    一、严禁食血

     1、救恩预表(11)

     2、道德教导(14)

     3、卫生因素

    二、知所效法

——《新旧约辅读》

 

【柒、禁戒「血」的条(第十七章)】

    一、「血」的严重

『耶和华对摩西:「你晓谕亚和他儿子并以色众人,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凡以色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拘宰于营内营外,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从民中剪除。』(V1~4

    (一)无营内营外,宰公牛,绵羊或山羊

    (二)未曾牵到会幕门口到主面前,血的罪必归给那人。流了血,必从民中剪除

    二、「血」与鬼魔的绝对对

『这是为要使以色人把他们在田野里所献的祭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祭司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坛上,把脂油焚烧,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他们可再献祭给他们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原文是公山羊];这要作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你要晓谕他们:凡以色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献燔祭或是平安祭,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那人必从民中剪除。』(V5~9

    (一)带到主面前献的平安祭

    (二)祭司要把血洒在坛上和会幕门口——脂油献给神为火祭

    (三)可再献祭给鬼魔——可由属的淫

    (四)无以色家或寄居的外人,犯此条的都要被剪除

    三、禁止吃「血」严重的命

『「凡以色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吃甚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因此,我对以色:你们都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可吃血。凡以色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可吃的禽兽,必放出牠的血,用土掩盖。「到一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无甚么活物的血,你们都可吃,因为一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血的,必被剪除。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的,无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洁净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晚上才为洁净。但他若不洗衣服,也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V10~16

    (一)严重禁止吃「血」

「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二)摩西特别爱戴的话

         1. 「因为活物的魂在血中」

         2. 「我把这血」赐给你们

         3. 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魂赎罪——以魂赎魂的原则

         4. 因血里有魂,所以能赎罪

    (三)再申可吃「血」

    (四)「血」只可用土掩盖

    (五)再申活的魂在血中,所以可吃血

    )自死的也可吃,必洁净,要洗衣服,洗身

── 史伯诚《利未记纲要》

 

【生活成圣远离罪孽  利未记17章】

   一丶未合神意就是罪17:1-4

   二丶依赖偶像就是罪17:5-7

   三丶行神以外就是罪17:8-9

   四丶吃血之事就是罪17:10-12

   五丶不听禁令就犯罪17:13-14

   六丶犯罪不认就担罪17:15-16

── 作者不详

 

【利未记第17  宰畜之例】

独一祭坛

远避偶像

一、宰杀牛羊条例

二、献祭应在地方

三、禁止吃血警诫

1.宰杀祭牲

2.只献给神

3.勿祭鬼魔

1.献燔祭处

2.会幕门口

3.不能自选

1.生命是血

2.为了赎罪

3.不可吃血

张志新《利未记查经分章大要》

 

【第十七章  宰畜之规】

1) 晓谕以色列众人、1/2

2) 宰牛羊须献给神、3/4

3) 交祭司为平安祭、5/6

4) 万不可献给假神、6/7

5) 献祭在会幕门口、8/9

6) 血可为生命赎罪、10/11

7) 所有人不可吃血、12/14

8) 自死的必不洁净!15/16

── 郭提多《利未记读经讲道辅导提纲》

 

提要:1 所有被杀动物的血必须在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7 绝不可献给鬼魔。10 禁止吃任何的血,15 和自死的或被撕裂的动物。 ──《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