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利未记第二十四章拾穗

 

【利廿四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神早已将造金灯台(出二十五31-40)并点灯的事晓谕摩西(出二十七20-21),也晓谕陈设饼之桌子的造法(出二十五23-30),并烤陈设饼的方法。因为摩西当会幕落成的时候就已经把桌子安在会幕内,将陈设饼摆在耶和华面前,又把灯台安在会幕内,把灯点在耶和华面前(出三十九36-37四十22-25)。但第二十三章既论特别敬拜神的节期,神就在本段中又重复这两件要紧的条例,使以色死人和祭司不但逢安息日和节期把灯点着,把饼摆在耶和华面前,乃是叫他们常常这样。

         本段是注段(10注,二十五1第二注)。──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章讲两件事,一是有关至圣管理的条例,一是有关亵渎的一个实例。这件事可能在神给了摩西有关圣油和陈设饼之后不久发生,因为按此书写法,实例总是随同条例一道出现。──《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利廿四1~4金灯台的油──《串珠圣经注释》

 

【利廿四1~9灯台和陈设饼桌的条例。会幕制度已在出埃及记25-40章里提过。利未记谈到会幕里举行的祭祀仪式。本章谈到灯台和陈设饼桌的条例,为了强调灯台使用的油、烤制陈设饼的面,应该由以色列百姓担当。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1~23圣所的条例及亵渎的罪──《串珠圣经注释》

 

【利廿四2「“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清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清橄榄油拿来给你”——(参二十七20-21),这油和陈设的饼(8),既是为会众的礼拜,归会众供给本是理所当然的,以色列人将橄榄捣烂泡在热水内,使油浮起,这样的油比醡出的更精。“使灯常常点着”——这是指着以色列人从安营到起营的时候说的,及至起营的时候,祭司就要熄灯,把灯台和灯盏、剪子、蜡花盘、并盛油的器皿先用蓝色毯子盖好,然后再用海狗皮包里起来,放在抬架上,预备抬着前行(民四9-10),安营的时候他们就再把台灯和灯安在会幕的圣所内,大概仍是用祭坛上的火又把灯点着的。──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灯台和陈设饼的桌子都放在会幕圣所内。灯台上有灯七盏(出二十五3140),在会幕内长燃不熄,用清橄榄油为燃料(出二十七2021)。圣所靠此灯照明。大祭司是最早点亮此灯的人,每天负责“经理这灯”,有其他祭司协助。有的解经家认为此灯台为以色列的代表,要他们成为古代中东各国的光。不过照亮外邦人的真光则是主基督,信徒有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彰显基督救恩之光。──《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橄榄油」:可用来点燃、膏抹和烹饪,在此只提及它点燃的功用。──《串珠圣经注释》

         橄榄:膏立所用的油(8:2;30:23-25)。清橄榄油:日常生活使用的油,用橄榄树的果子、叶子和枝子一同捣成。清橄榄油只用橄榄树的果子捣成。使灯常常点着:照亮圣所,方便祭司在圣所内活动。其属灵意义 :光象征福音,点着的灯象征神的救赎把福音赐给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为灯台所预备的“油”。参看出埃及记二十七章20节的脚注。──《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二十四24 油灯】只有最上等的橄榄油,才能用在点亮圣幕圣洁特区的圣灯之中。盛载灯油的金灯台(见:出二十五3139),位于会幕的证幔(the curtain of the testimony)外面(见:出二十七2021),要从晚上到早晨点着。亚伦及其后裔所受的圣托,就是在此后万代之中,保持这灯长明。油灯与会幕的很多 * 祭仪法器一样,也是象征 * 耶和华的同在和护佑,以及祭司无休止的事奉。──《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四3「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亚伦从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这幔子就是间隔圣所和至圣所的,灯台安在圣所的南边(出二十七9-19会幕院图)。“亚伦”——按例这经管灯和灯油的事是大祭司的职任,但众祭司也能代理(出二十五37,二十七20-21)。“从晚上到早晨……”——有注释家以为本句是解释11节的末句,也有人以为本句是要叫祭司特别J留心,免得台上的灯夜间熄灭了。因为从晚上到早晨,虽没有献祭的事(六9第三注),七盏灯都是须点着的,白日只是点着灯台杆子上的-盏(就是七盏里的中盏,下句4二十七20注),但按约瑟夫说,白日点着三盏灯。──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从晚上到早晨」:表明这些灯是彻夜点亮的。──《串珠圣经注释》

         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指圣所部分。圣所里有用金子作成的灯台、香炉及陈设饼桌。从晚上到早晨:从犹太人一天的开始——下午6点到第二天黎明。此时点亮灯象征耶稣基督来到黑暗的地上,用天上的光照亮黑暗。经理这灯:经理”意为“看管”(27:21),指很好地管理灯。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4「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精金 灯台上的灯。”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3注)。“精金灯台上的灯”——金字旁边或无三个圆点,因为在原文上有这个字(参文理译本),论金灯台可参出二十五31注。──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精金灯台:灯台用纯金制成,称为金灯台(25:31-40)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二十四4 金灯台的意义】构成金灯台那家喻户晓的印象的六个旁枝和中央灯盏,出自出埃及记二十五3140的形容,并且可能象征伊甸园中的生命树。然而二十四章4节对这灯台的形容只包括它是用金子造成的事实。灯盏的数目则没有说明。──《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四5「“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

         “你”——信你字就是指着摩西说的,摩西吩咐祭司和利未人所行的仿佛是摩西自己行的。“要取细面”——细面就是指着小麦面说的。“烤成十二个饼”——这大概是因为以色列人有十二支派。“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大约每饼重十磅有余(参出十六36注),这饼的材料和七七节指摇祭的饼所用的材料是-样的(二十三17),只是多一倍,也没有搀酵。当主耶稣在世的时候,陈设饼的作法如下:哥辖子孙中管理陈设饼的人(代上九32),用过了十一面罗的上好面(所用的罗,一面细似一面)和成面团,放在金模子里定规饼的大小,每饼长十掌(两头各迭回两掌,这样就长六掌),宽五掌,烤熟以后,在各饼上面的正中用油抹成十字,这些饼是在礼拜五日下午烤的(那-天若逢大赎罪日。参二十三28注,十六31注,他们就在礼拜四日下午烤),到了日落以后,就是安息日的起头,祭司就从耶和华面前撤下旧饼,摆上新饼,故此撒上二十一6节的“只有更换新饼”一句原文作“只有更换热饼”。──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陈设饼”虽在《出埃及记》二十五2330提及,但详细的记述则在本章59节。这十二个饼每隔七天更换一次,换饼在安息日举行(8节)。祭司可以在圣处吃换下来的饼,但他们家里的人不可以。有人说把净乳香放在饼上(7节)象征祈祷,求神给百姓日用的饮食(参太六11);有人说十二个饼代表以色列人十二支派,要他们纪念所得福气,来自供应丰富的神。──《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细面:用谷物制成的细面象征以色列百姓完全的奉献。十二个饼:象征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象征在耶稣基督里成为亚伯拉罕子孙(3:7)的属灵以色列。伊法十分之二:伊法是固体计量单位,12升。伊法十分之二是4.4升。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一个“饼”约需要四夸脱(4.5公升)的面粉来做成。参看第二十三章13节的脚注。──《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二十四5~9陈设饼──《串珠圣经注释》

         陈设饼的条例。陈设饼有12,每行6个摆成2行。每到安息日更换一次,撤下的陈设饼归给祭司。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二十四59 饼和香的陈设】十二个陈设饼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出二十五2330)。祭司每逢安息日要食用这饼,并且安放新饼。乳香代替细面烧在坛上,造成「献祭的香气」。饼是圣的,所以保留给祭司(但见:撒上二十一46)。──《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四6「要把饼摆列两行(或作:摞;下同),每行六个,在耶和华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要把饼摆列两行,每行六个”——“行”字或作“摞”(小字),原文包括行和摞的意思,但按桌子的尺寸和约瑟夫的史记并犹太人的风俗这些饼大概是摆列两摞的(参出二十五30第二注)。“在耶和华面前”——就是摆在陈设饼的桌子上,这样就是常在耶和华面前的,这陈设饼的桌子是安在圣所北边的。“精金的桌子上”——桌子的作法记在出二十五2330节(参出二十五23-30注)。──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摆列两行」:意思可能是分为两堆,每堆六个饼(因桌之面积很细,约一公尺乘半公尺(36×18英寸)。每堆旁边(7的「饼上」译作「饼旁」可能较适合)安放乳香,这乳香是要在燔祭坛上焚烧作为纪念的(见2:2, 15-16)。──《串珠圣经注释》

         精金的桌子:圣所内北边的桌子(4:7),用皂荚木制成,用精金包裹。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7「又要把净乳香放在每行饼上,作为纪念,就是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又要把净乳香放在每行饼上”————(参出三十34注),这乳香是盛在两个金杯内,放在两摞饼上(6注,出二十五30注)。但当主耶稣在世的时候,祭司是将乳香放在两摞饼的当中,这陈设饼的桌子长二肘,就是十二掌(出二十五23)每饼宽五掌,这样在两抓的当中可有二掌的空处可安放盛乳香的杯子。“作为纪念,就是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每逢安息日,祭司撤下旧饼的时候就把所撤下的乳香焚烧在祭坛上,献给神作为纪念(二2)。七十士译本在本节的“乳香”两个字下有“和盐”两个字(参二13)。──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乳香:从乳香树出来的天然橡胶,色泽乳白带有香气。这个词源于“成为洁白”、“洁净”。可能为使陈设饼在洁净状态下被神悦纳而使用。作为纪念……火祭:指纪念祭(memorial offering)。将乳香作为纪念祭,焚烧献给神。祭司在一周后食用陈设饼时,用乳香代替陈设饼,取一把乳香焚烧献给耶和华神,为的是使陈设饼在神面前蒙纪念。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乳香”大概是盛在碗里,放在饼的旁边,而不是与饼一起烘烤。──《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廿四8「每安息日要常摆在耶和华面前;这为以色列人作永远的约。」

         “每安息日要常摆在耶和华面前”——祭司每逢安息日就更换陈设的饼,当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更换的法子如:有八个祭司进入圣所,四个撤旧饼的祭司到练设饼桌子的南边,还有四个祭司(两个拿着新饼,两个拿着乳香)到桌子的北边,南边的祭司一撤下旧饼和乳香,北边的祭司随即把新饼和乳香摆上,他们这样行,特要按出二十五30节所吩咐的话使桌子上常有陈设的饼。──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作永远的约:把饼不断陈设在桌上,是以色列百姓在神面前要永远守的条例,是神与以色列百姓之间永远之约的记号(sign)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9「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他们要在圣处吃,为永远的定例,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

         “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这些饼从耶和华面前撤下以后就归与祭司和他的子孙,别人不得取吃。“他们要在圣处吃”——就是要祭司中的男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六16第二注)。犹太人有传说,必须当天(就是安息日)吃完。这大概是以色列人从巴比伦回来似后的规矩,因为神定这条例的时候亚伦家里的男丁不多,必须用好几天的功夫才能吃完这-百二十多磅饼(5第四注),因此神没有限定吃这饼的日期,大概也须在七天以内用尽。若有剩下的,就要用火焚烧。“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六23注)。──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永远的定例」 23-25章之间有些关于圣所的条例 ,叫人注意这些永久不变的仪式,不受上述每年一度的节期和特别的日子所影响。──《串珠圣经注释》

         要给亚伦……:神供给亚伦和他儿子食物。神给事奉自己的人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林前9:9,10)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10「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这妇人名叫示罗密(11),1023节的事记在此处,大概是因为神晓谕摩西19节的条例以后,就偶然发生这事。“她父亲是埃及人”——那妇人嫁与这埃及人的时候以色列人还在埃及,有人以为这埃及人大概巳经去了世或者没有离开埃及,她的儿子是列在那些与以色列人一同从埃及出来的闲杂人中(下句出十二38)。“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本句显明那些闲杂人与以色列人各自居住,大概他们是在营的边界那里居住的(参民十一1-4)。“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圣书里没有说明争斗的缘故,但按犹太人的传说,这以色列人是属但支派的,那埃及人的儿子因自己的母亲属但支派(11),想要在以色列人中居住,这以色列人却不让,因为儿子只可以在父亲本族的旗号那里居住(民二2),因此两个人就争斗起来,有人把他们送官(参出十八21-22),那埃及人的儿子因为输了官司,就亵渎圣名,咒诅了神(11)。──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这案件发生在西奈。一个未记下姓名的男子(埃及男子和以色列妇人所生)在营中与人口角,出言亵渎神名,当时尚无惩治亵渎的规律,所以把此人逮捕处决。这里特地记下母亲的名字和谱系(11节),是要让后来的人知道她是谁,要做母亲的注意:教养子女学习敬畏神是她们的责任。

         此人的父亲虽为埃及人,但在司法范围内,外国人与土生的以色列人同等对待(22节)。──《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他父亲是埃及人:有的以色列百姓在埃及为奴时,与埃及人通婚。这个埃及人那时与以色列女子结婚,在以色列百姓出埃及时一同出来(12:38;11:4)。这个人的儿子亵渎并咒诅神的圣名,从这件事情可以知道这人的家庭教育状况。这个人的行为告诉我们,他在自己家庭生活中并没有正确的信仰。摩西和提摩太从小就从母亲那里受到很好的信仰教育,才成为被神重用的器皿(2:8,9;提后1:5,6)<提后 绪论,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二十四10~1210-12节的历史事件 引致一些律例的成立。这罪的严重性乃在于犯者在咒诅中用了神的名字(11)。这混血儿(半个以色列人)明显地严重干犯了第三条诫命,但该诫命没有指定刑罚,故必须将犯罪者收监,等候神的指示(12)。这里的记载只提到他母亲的名字和世系(11),可能因为他是靠母亲的关系,才能进入营中。这件事也提醒以色列的母亲们,要教导子女敬畏神。──《串珠圣经注释》

 

【利二十四10~16对亵渎圣名之人的刑罚。处罚亵渎圣名之人的例子,这是严重的教训,所以在这里仔细谈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这段亵渎圣名的人显然是出埃及记十二章38节所指的其中一个“闲杂人”。百姓放手在他头上,把任何加诸以色列人的罪都转移给他。“必担当他的罪”(15节)。罪人要完全负起个人的责任。──《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二十四1016 亵渎的性质】神的名是圣的。经文警告百姓不可滥用神的名字(出二十7),同样,妄自用神的名字来咒诅,或指名咒骂神(出二十二28),都是亵渎的行为。这是可处以石刑的死罪。* 亚述文献对亵渎者的处罚,是切断舌头,并活活剥皮。──《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二十四10~23亵渎的罪──《串珠圣经注释》

 

【利廿四11「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

         “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16首句)以色列人隐讳神的圣名耶和华(参出二十7第二注)。“并且咒诅”——大概是咒诅神(15),这罪与叛逆的罪相同,因此就定这罪为该死的罪。“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争竞住营的权利乃是小事,有官长可以判断(10末句),但亵渎圣名,咒诅神,却是大罪,故此把他送到摩西那里(出十八22)。“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按圣书所记,除了这妇人以外还有五个示罗密,(一)所罗巴伯的女儿(代上三19),(二)以斯哈的长子(代上二十三18又名示罗摩,代上二十四22),(三)革顺子孙示每的儿子(代上二十三9),(四)细基利的儿子(代上二十六25),这是摩西的儿子以利谢的后裔(代上二十六23-25),他和他的弟兄是掌管府库圣物的(代上二十六26),(五)同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之约细斐的祖宗(拉八10)。“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10注),圣书提出这妇人的支派和父亲与自己的名字,无非是要人注意这事,在他身上受警诫,免得再有希伯来人将自己的女儿嫁与外邦人。──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圣名,并且咒诅:耶和华”意为“自有永有者”。这个名字的真正意思通过摩西启示给以色列百姓(3:14,15)。这个名字是彰显神自己的名字,所以以色列百姓不能妄称这名字,只能用意为“主”(Lord)的“阿多拿义”。名字代表着一个人的人格。所以作为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咒诅神的名字是应被治死。咒诅神,意味着咒诅所有权威根源之神,是对神之秩序的背叛和谋反。这样的行为属于魔鬼,是神最憎恨的(14:12-15)。示罗密:字面意思是“和平”、“充满和平”。但这个妇人在埃及地与埃及人结婚,犯了与外邦人通婚的罪。这个妇人没有用信仰教育好子女,造成儿子的悲剧。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12「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

         “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埃及人有监牢(创四十3,四十二17)。但摩西的律法上没有定什么坐监的罪,所以本句的“监”字作“看守所”解,是为未曾定案的犯人预备的(参民十五34)。非利士人也有监(士十六2125),但按圣书所记,以色列人的监牢是在他们立王以后才有的(王上二十二27),这些监牢多是在王的宫中,护卫兵的院内(耶三十二2,三十七21,尼三25),但他们有时也以别处为监牢(耶三十七15),希律安提帕王(路三20),亚基帕第-(徒十二410),和罗马人,在耶路撒冷都有监牢(徒二十三10),公会另外也有监牢(徒五18-23,八3,二十六10)。“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这人是犯了第三条诫命(出二十7),神虽然吩咐,总要治死咒骂父母的(二十9),却没有吩咐怎么处治咒骂神的,或者神要亲自刑罚这等抗逆祂的人,况且这人又不是以色列人(10第二注),摩西每遇不知道耶和华旨意的事,便等候求问主(出十八1519)。【比方】有人因死尸沾染不洁,不能守逾越节的事(民九6-8),有人犯安息日的事(民十五34-36),西罗非哈的女儿求产业的事(民二十七5,参二十六33),照样,信徒无论在什么事上,若不晓得神的旨意,也当效法摩西的榜样求问神,不可专靠自已的聪明智慧(箴三5-7),像约书亚(书九14-15,参18),和先知拿单-样(撒下七2-5),教会中的领袖更是这样。──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要得:当时以色列在神的直接统治下,他们在处理亵渎圣名之人时,在等候以色列的最高统治者——神的旨意。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13「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圣书上没有记摩西如何求问或在何处求问,耶和华既应许摩西在会幕里与他相会,从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间和他说话(出二十五22),就可料想神是在会幕中直接地晓谕摩西所要传与以色列人的事(民十二5-8,参九23注),约书亚和其余的首领却是凭大祭司的乌陵和土明求问主(民二十七21注,出二十八30注)。──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利廿四14「“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

         “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这是要免得营被污秽(民十五35)。【比方】长大痲疯的(十三46),患漏症的,因死尸沾染不洁的,都须出到营外(民五2-4),一切犯死罪的人,也是在营外治死的(来十三12-13)。“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这样就显明这罪原是那人的,也表示作见证的人在这罪上是无份的,这是和洗手的表意相似(申二十-6),【比方】彼拉多(太二十七24)。“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作见证的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申十七7,十三6-10),见证人既要先下手,他们就必格外小心,不作假见证,民众既然也得下手,他们就也必越发害怕,不敢犯罪,众人有时也在犯人的尸有上堆成一大堆石头(书七26,八26,撒下十八17)。

         圣书上有七回记载用石头所打死的人:(-)亵渎主名的人(本节),(二)犯安息日的人(民十五36),(三)亚干(或者连他的儿女,书七24-25注),(四)亚多兰(王上十二18,代下十18),(五)拿伯(王上二十-13),(六)撒迦利亚(代下二十四21),(七)司提反(徒七58)。──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要将犯罪者「带到营外」:避免会幕被沾污。「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听见的人因受连累而有罪,现今按手在犯罪者头上,藉他的死而获赦罪。──《串珠圣经注释》

 

【利二十四1416 石刑处死】石刑是团体性的处死方法,也是圣经最常提及的一种。其功用是制裁侵犯整个社群的罪行(二十2的叛道,二十27之行巫术),每个被得罪之人都必须参与。由于要断定哪块石头导致罪犯死亡是不可能的,故此没有一个人需要为这死亡负责。美索不达米亚的文献没有提及石刑,只提及淹死、刺刑(插在尖柱上)、砍头、火烧为处死的方法。──《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四15「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

         “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摩西既求问神,当如何处治这亵渎圣名咒诅神的人,神就不但指示他当时所该行的,也给了以色列人-个定例,总要治死-切犯道等罪的人(16)。──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凡咒诅神的:是废弃与神所立之约,被神定罪是应当的。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16「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

         “不曾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寄居的虽是不信靠耶和华,但他们也不得亵渎圣名。“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15节记这条例的要略,本节又重复这条例的细节,是特要使人注意。──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是亵渎创造宇宙万物的创造主、无视神的宇宙秩序和权威,所以被治死是应当的。但是后来犹太人错误地应用这个律法,用石头打死了司提反(7:1-60)。寄居的:居住在以色列百姓中的外邦人,指以色列百姓之外的所有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17「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参出二十一12,民三十五30-31,申十九11-12),本节的条例列在此处,或者是要使人注意,会众虽可按律法用石头打死人(16),但个人却不可私自打死人,1722节重复神先前所晓谕的几条律例,特要使以色列人注意,不论是寄居的,是本地人,都是同归-例(22)。──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20:13)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二十四17~22加插一段有关强暴的罪行,而这类律例同样应用在寄居者和陌生人身上(16, 22)。──《串珠圣经注释》

 

【利二十四1722 同态复仇法】同态复仇,即「以眼还眼」的法律观念,在圣经(出二十一2325;申十九21)和美索不达米亚法典之中都可以找到。* 汉摩拉比法典(主前十八世纪 * 巴比伦)则稍加变化,刑罚随犯人和被害者的社会地位(贵族、公民、奴隶)有所不同。设定价钱在死罪的案件中赎命,或取代同等的伤害(打断臂骨、剜出眼睛等)的必要,也是可能的。这些法律的根据,是要保证合法的赔偿,从而避免私自寻仇对文化所造成的危害。从理想的角度看,一个人受了伤害,真正公平的作法是对犯人作出同样的伤害。这作法骤看似乎极端,其实际功用却是规限对于被告所能作出的惩罚。──《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二十四17~23同害报复法。已在出埃及记21:23-25提过。这个法规的根本精神是让人尊重生命,报复不要超过需要<19:21,同害报复法>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18「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本节是推广出二十-33-34节的条例。──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利廿四19「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

 

【利廿四19~20“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出二十一22-25注)。“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神的律法,是十分公平的,不太严,也不太松,是合乎中道的,必须凭两三个人的见证,才可实行定案(申十九15,十七6,民三十五30)。──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节呈现公义的原则。公义的特点在于所有一切都按神的律法而行。暗示将来必有神对不义的审判。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20「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本节提出了一个刑罚的原则:“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也就是刑罚与所犯的罪相抵,不可过分。杀人的人应处死,打死牲畜的要赔偿。此例适用一切人,不分种族,不分外人与本地人(22节)。“同归一例”,神的律法前,人人平等。

         不过,以命偿命的原则应避免用在报私仇上。主基督教训信徒,不仅不要报复,而且要加倍让步和多给(太五3841)。参十九18注。──《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原意是要订定正确而公平的刑罚条例,强调赔偿应与损毁相称,要避免过分的报复或抵赖。在犹太人历史中,通常都没有按字面来执行这些有关报复的律例;伤人的可用适当的财物作补偿,但谋杀别人却不能以赎价代替填命(民35:31 亵渎的罪与这些罪行同时记述,可见亵渎之罪的严重性。──《串珠圣经注释》

         “伤” 指破裂。复仇法( l e xtalionis)的目的是为了公正,而不是报仇,更且是关乎公众的正义,而不是私人恩怨。参看马太福音五章38节的脚注。──《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廿四21「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本节重复16-17节的条例,是特要使人注意。──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利廿四22「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出十二49,民十五16)。“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十八2注)。──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寄居的:与一般意义上的外邦人不同,是指与以色列人生活在一起、虽不是本地人,但被以色列的风俗,文化同化。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廿四23「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于是摩西跷谕以色列人”——摩西把神所回答自已的-切话,晓谕以色列众人(13-22),也吩咐他们照神所命定的,处治那咒诅圣名的人(14)。“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13-14)。──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思想问题(第24章)】

1 24章提及「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刑罚措施,新约的审判原则与旧约的有出入吗?参罗13:4; 彼前2:14, 20。你对太5:38-39耶稣的话作怎样的解释?

2 本章一方面列举伤害人畜该受的处罚,另一方面指示祭司要每天理灯、每周摆设陈设饼,规定百姓要治死咒诅神、亵渎神名的人。今人重视人权、防止虐畜,但蔑视神,视神的名字和律例为儿戏。你有否受社会这种风气同化?本章给你什么提醒?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