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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第一章

 

逐节详解

 

【加一1「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祂从死里复活的父神,)

  ﹝原文直译﹞「保罗,一个使徒──不是由于人们(复数),也不是借着人(单数),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祂从死人中复活的父神,」

  ﹝原文字义﹞「使徒」奉差遣的人,使者;「保罗」微小;「由于」从,来自,出自;「借着」经过,透过,因为;「死里」死人;「复活」起来,醒。

  ﹝背景注解﹞初期的教会,素来尊重「使徒」,并遵守其教训(徒二42),故使徒具有代表基督说话的属灵权柄。当时有人在加拉太各教会中毁谤保罗,指控他并非真正的使徒,因此他所传的教训不足信服。他们说,十二使徒是直接受了基督的召命,而保罗的职分是借着人的召。

  ﹝文意注解﹞保罗为他的使徒资格辩护,说明他作使徒:

     ()「不是由于人,」指非直接由任何团体(例如十二使徒同工团)所差派的。

     ()「也不是借着人,」指非间接透过任何人(例如巴拿巴)的介绍而促成的。

     ()乃是那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亲自向他显现并拣选的(徒九15)

     ()并且也是出于父神恩典的呼召和启示(加一15~16)

  ﹝话中之光﹞()作者得救后即改名自称「保罗」,自甘「微小」(保罗的字义);神的仆人不可自高自大,乃要自己卑微的来服事人(参太廿26~28)

     ()传道人的地位,不是出自才干或圣经知识,乃因神的呼召并差遣。

     ()没有人能使另外一个人成为主的工人,只有神能这样做。

     ()每一个传道人必须确信,他的传道职分乃是从神来的托付。

     ()本节在说到使徒的证据时,特别提及主从死里复活之事,意味着传扬基督的福音,使人成为新造,完全是在复活领域里的事。

 

【加一2「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原文字义﹞「同在」...带;「教会」呼召出来。

  ﹝背景注解﹞加拉太是当时古罗马帝国的一个省分,包括以哥念、彼西底的安提阿、路司得、特庇等城,保罗曾在那一带传福音设立许多教会(徒十三、十六章)

  ﹝文意注解﹞「与我同在的众弟兄,」或指和保罗一起旅行布道的众同工(腓四21~22)。本书虽系保罗一人所写,但他加上此句,以表明本书的内容,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意思,也是他众同工的意思;此外,保罗也藉此间接指出,他的众同工都接纳和认可他的使徒职分。

 

【加一3「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原文直译﹞...从神我们的父与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原文字义﹞「恩惠」恩典,施惠;「平安」和睦,安息,无敌意。

  ﹝文意解说﹞「恩惠,」即恩典,指神将祂自己和祂的一切白白给人的赏赐,是人所不配受的。

    「平安,」指神人和好,随之而来的有福状态,也包含平和安详的心境,此乃人享受恩典后所产生的情形与结果。恩典是地位上的,平安是实质上的。

  ﹝话中之光﹞()在冲突及争斗中,在灵里的痛苦中,保罗的最大关注依然集中在教会的好处、福音的宣扬,以及神的荣耀上。这些岂不是保罗的使徒职分乃是从神而来的最佳证明!

     ()基督徒乃是得享神「恩惠」的人,故其人生必然有它可悦的地方;没有吸引力的基督教,不是真的基督教。

     ()「恩惠」乃是一件礼物,人凭着自己,没有方法可以获得,因为人没有甚么功绩配得恩惠。

     ()「恩惠」「平安」之源,「平安」「恩惠」之果;人不先求神的恩惠,而想得到神的平安,这是不可能的。

     ()信徒的「平安」,与客观的环境无关,也不受外界事物的影响。

 

【加一4「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原文直译﹞「祂照我们神和父的旨意,为我们的众罪给了祂自己,要把我们从现今这邪恶的世代救出来;」

  ﹝原文字义﹞「旨意」意愿,决心;「罪」未射中目标;「舍己」将自己给了;「救」救出,拔出,剜出;「世代」世界,一个时代。

  ﹝文意注解﹞本节指出恩典福音的四方面:

     ()根源:「照我们父神的旨意,」包括时候、方法和计划(约七6830;八30;徒二23)

     ()缘由:「为我们的罪」

     ()本质:基督「舍己」,祂本是无罪的,却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

     ()目的:「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祂死的目的是要救我们脱离这世界的败坏体制和势力。

    「世代,」指我们所处这个短暂的、撒但目前统治的、在改变中、没有价值的世界。它是撒但系统的一部分,用来篡夺人并霸占人,使他们离开神和神的旨意,故称为「现今这邪恶的世代」(原文)。基督徒虽活在这个世界里,但不再属于这个世界的体制。

  ﹝话中之光﹞()不能认识基督「舍己」大爱的人,不配得祂的救恩。

    ()基督耶稣的跟从者,他们所走的,也是一条「舍己」和背十字架的道路(太十六24)

    ()我们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必须遵照神的旨意;若非神的旨意,我们就算是舍己身叫人焚烧,仍然与我们无益(参林前十三3)

    ()耶稣基督的救恩,不只救我们免去罪恶的刑罚,并且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权势。

 

【加一5「但愿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原文字义﹞「荣耀」神临在所显出的光景;「永永远远」世世代代,永世无穷,永无止息;「阿们」诚信真实,但愿如此。

  ﹝文意注解﹞恩典福音的结果,是归荣耀给神。

  ﹝话中之光﹞()人的最大荣耀是短暂的,转瞬便要过去,惟有神的荣耀存到永世。

     ()主的工人全是为荣耀神,但假工人却为荣耀自己。

 

【加一6「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原文字义﹞「希奇」十分惊讶、骇异;「离开」转移,变节,倒戈,逃兵,背弃信仰;「召」原文是有效之召,是不可能被拒绝的召;「别的」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福音」好消息,喜信,佳音。

  ﹝背景注解﹞加拉太的众教会受了犹太主义者的迷惑,正在离弃基督的恩典,去接受另一套道理教训,这是促使保罗写这封书信的主要原因。因此保罗在这里未像他所写别的书信一样,题到感谢神的话,却说到他的忧愁。犹太主义者扬言他们所讲的福音,比保罗所传的更好、更完全。

  ﹝文意注解﹞「这么快,」一指时间相隔之快,另指心思转变之快。

    「别的福音,」意指那是不同种类的福音,根本不是基督的福音。

  ﹝话中之光﹞()注意保罗没有说加拉太的信徒离开了他所讲的道理,而是说离弃「那...召你们的」神。基督徒接受异端教训,乃是背弃神。

     ()撒但除了引诱人肉体的情欲之外,牠最拿手的伎俩,乃是混淆真理,使人不知不觉地随从别的福音。

     ()加拉太的信徒,离弃了神,他们仍自称为基督徒;注意,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也有可能是背道的。

     ()保罗刻意使用「恩」字以表明与「别的福音」相对照;前者是白白承受,后者是凭着自己的功绩的。

 

【加一7「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原文直译﹞「那并不是另一个,不过...

  ﹝原文字义﹞「搅扰」叫人心中扰乱、困惑、烦恼、不安;「要」急欲,切想,有目的与计划的;「更改」扭曲,曲解,转移重点使成别物。

  ﹝文意注解﹞「别的福音,」并不是福音;它不过是犹太主义者的诡计,把它伪装成福音的样子。他们也传基督的死和复活,可是他们在开始时加了割礼,在最后加了守律法,福音的中心却没有改变。这种福音完全不是福音,只是真理的扭曲。

  ﹝话中之光﹞()魔鬼的诡计,常不是把神的真道完全推翻,而是稍予增减或更动,使人虽感到困惑,却难于分辨真伪,只好姑且接受其异端教训。

     ()欲分辨道理的真伪,非得用标准尺度(圣经里纯正的话)来量,才能看出其扭曲之处。

     ()基督的福音是完美的,若加更改,只能变坏,不能变得更好。

     ()在保罗时代,是福音加上律法;今天则是福音加上科学、哲理、神迹、属灵伟人、宗派组织、社会慈善...等等。

 

【加一8「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原文直译﹞「但即使是我们,或是从天上来的使者,若在我们所传给你们的福音之外,另传一个福音给你们,就让他成为被咒诅者。」

  ﹝原文字义﹞「不同」在旁边,在那一边,越过;「咒诅」指因被神憎恶,把他与神隔绝,使之毁灭,此字后来被用于宣布逐出教会。

  ﹝文意注解﹞在新约里,神特别咒诅假师傅,因他们充满了诡诈,是魔鬼之子,公义的仇敌,又是曲解神之道的。

  ﹝话中之光﹞()恩典福音的原则永世不渝;其真假不在乎传者的权威与资格,乃在乎其内容如何。

     ()保罗把他自己也包括在内,表明任何人都有改变的可能,我们不可过度的信任属灵人物。可惜许多人容易相信人的名望过于相信神的话。

     ()撒但也会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14)

     ()保罗将自己列入若否定福音所应受的咒诅中,这是使徒的品格。他们虽具权柄,并不将自己放在福音之上。

     ()天使与使徒虽都是传福音信息的使者,但无权改变福音。

     ()今天我们接受道理,不是看谁或哪个团体在传,乃是看所传的信息是否正确。

 

【加一9「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原文直译﹞「正如我们先前所说过的,现在我再说,若有人在你们所领受的以外,另传一个福音给你们,他就该受咒诅。」

  ﹝原文字义﹞「领受」接待,如主人欢迎客人一般。

  ﹝问题改正﹞有些人把本节圣经应用于一切有关圣经真理的解释上,而以自己原先所领受的见解为绝对的正确,其它的见解则视为应当被咒诅;这样的应用是相当危险的。

  ﹝话中之光﹞()福音只有一个,若是「不同」于那一个福音,就不是福音了。

     ()若是我们所信的和所传的,不同于恩典的福音,那可怕的咒诅也要临到我们身上来。

 

【加一10「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原文直译﹞「我现在是要说服人呢?还是要说服神呢?...

  ﹝原文字义﹞「得...的心」劝服;「讨」寻求,渴望;「仆人」奴仆,卖身为奴隶。

  ﹝背景注解﹞本节应是对犹太主义者如下指控的答复:他们大概是指控保罗,说他所以不讲律法和割礼,是因怕外邦人难于接受,为迎合人心起见,故意隐而不宣,讨人的喜欢过于讨神的喜欢。

  ﹝文意注解﹞本节原文在开头有『因此』一词,将本节和先前的话连接起来。

    「若仍旧,」表明保罗在成为基督的仆人之前,曾以讨人的喜欢为他说话行事的准则。

  ﹝话中之光﹞()异端者所以传别的福音,是因为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神的荣耀。

     ()作为基督的仆人,不必刻意求人的赞同和喜欢;当然也不要故意去引起人的憎恶,但当人的喜欢和神的喜欢不能兼得时,宁求神的喜欢。

     ()一个神仆人的基本态度,就是要讨神的喜欢。

 

【加一11「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原文直译﹞「弟兄们,因为我要你们晓得,我所传的福音,不是按照人。」

  ﹝原文字义﹞「告诉」解明,表明;「出于」按照,照着。

  ﹝文意注解﹞「不是出于人的意思,」既不是出于人的授意或附从人的主张,也不是从人间的各种哲理或学说中领悟出来的一种新道理。

  ﹝话中之光﹞()保罗在本书痛责加拉太信徒背道之余,仍称他们为「弟兄们」(全书共享八次),显示他的责备乃是出乎主里弟兄相爱之情。

     ()在教会中行事,不要照人的意思,只要照神的意思(太廿六39);我们若去注意『众人的意见』,往往会置基督于死地(太廿六66)

 

【加一12「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原文直译﹞...也不是被教导的,乃是借着耶稣基督的启示。」

  ﹝原文字义﹞「从人」站在人的边上;「启示」掀开覆盖,揭开幕。

  ﹝背景注解﹞犹太人接受拉比的教导,教师说一句,学生重复一句。保罗曾在犹太教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徒廿二3)。本节末一句,可能是指基督在大马色城外向他显现(徒九3~8)。他从前以为死了的耶稣,居然是活着的。他一看见活的基督,对于福音的奥秘,也就恍然大悟了。

  ﹝文意注解﹞「不是从人领受的,」指人不是他所得福音的来源。

    「也不是人教导我的,」指人的教导不是他获得福音的管道。

    「耶稣基督的启示」(原文),耶稣基督既是启示者,祂自己又是启示的内容。

    保罗在此强调他所传的福音,既不是从他过去所受的宗教教育而得的,也不是从主的门徒那里领教来的,而是直接从主领受的启示。

  ﹝问题改正﹞有人根据这节圣经,就认为基督徒不应该接受别人的教导,也不应该从人领受甚么真理的认识,甚至不必读属灵书报。这是错误的解释。福音的开头,固然是出于神的启示,但福音的传扬,则须借助人的教导(参西一28)。所以我们不可藐视先知的讲论,但要凡事察验(帖前五20~21)

  ﹝话中之光﹞()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是出于人意的宗教;只有基督教才出于神的启示。

     ()凡我们从人所领受的,一切出于人所教导的,都要带到神的光中,求神使我们能分别是非(参腓一10)

 

【加一13「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

  ﹝原文直译﹞「因为你们听见我...

  ﹝原文字义﹞「所行的事」指行事为人,生活方式;「极力」竭尽心思、才能;「逼迫」怀着敌意的追赶;「残害」军队的蹂躏、歼灭。

  ﹝背景注解﹞保罗从前在犹太教中,极力逼迫残害教会,为的是要拥护律法,因为神的教会是不注重遵行律法的(徒八1;九1~2;廿六5;腓三5~6)。由此看来,保罗与犹太教有密切的关系,对于律法非常忠心,若非主向他显现,他毕竟是律法的奴隶。

  ﹝文意注解﹞本节是说保罗从前的生活为人,是以摧残、夷平教会为职志。他在此以自己生命的大改变,证明他所传的福音是从神来的。

  ﹝话中之光﹞保罗在不信不明白的时候,是「极力」的逼迫残害教会,但信了主之后,他就为教会「尽心竭力」(西二1)。凡我们当作的事,都要尽力去作(传九10);不冷不热的行为,最不讨主喜悦(启三15)

 

【加一14「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原文字义﹞「同岁」同辈;「长进」开路先锋;「遗传」传统。

  ﹝背景注解﹞犹太教除了重视神所颁赐的律法和其礼仪外,也十分重视「祖宗的遗传」──犹太人历代传下来的口授法规,是摩西律法的解释与应用,以补成文法的不足,具有与律法同样的效力。保罗原属犹太教中热心于祖宗传统的法利赛一党(徒廿三6)

  ﹝文意注解﹞保罗在本节形容自己未信主前,是一个宗教狂热和谨守律法礼仪的人。他要藉此证明一件事,他如今所传讲的福音绝不是从人领受的,没有人可以劝服他,使他改变过来。

  ﹝话中之光﹞()没有神启示的宗教狂热,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一件事──杀人还以为是事奉神(约十六2)

     ()我们不可看重祖宗的遗传,过于神的吩咐(太十五6);基督教历世历代有许多属灵的著作,它们虽然非常宝贵,但千万不要让它们取代了神的话。

 

【加一15「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

  ﹝原文直译﹞「然而,当我还在母腹中就将我分别出来,又借着祂的恩典呼召我的那一位,」

  ﹝原文字义﹞「分别」定界限,分开,标出。

  ﹝文意注解﹞「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在出生以前就被标明出来。

    「召,」不单论到蒙召作基督徒,特指保罗使徒职分的「恩召」(罗一1)

  ﹝话中之光﹞()狂热的宗教徒往往以自己手所作的工为荣,真正的基督徒却以神在他身上的作为和神的恩典为荣。

     ()恩典和呼召是并行的;神施恩给我们,是为要呼召我们作流通并彰显神恩典的器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