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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十章拾穗

 

【罗十1本节至13节承接9章末继续讨论义和称义。保罗引用了多处旧约律法书和先知书的经文,用“珠串”的写作方法来证明以色列人“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九32),以致被神弃绝(参三10注)。

保罗重申他巴不得以色列人都能得救,也总不忘记为此向神祈求(参一8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十1~21清晰地表露保罗热切盼望以色列得救的心境。犹太人的最大问题是虽然有机会接受福音却将它拒之门外,反而顽固地坚持藉行律法得救。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2「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

    我可以证明他们。“我为他们作见证。”另一次这样的见证可参使徒行传廿二3,“热心事奉神,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丁道尔圣经注释》

         有热心,可惜不按着真知识!今天多少人按着真知识,但没有热心,实在可哀!―― 谢模善

         本节所题的『真知识』,照原文直译就是『完全的认识』,乃专指对丰满基督的完全认识说的。以色列人缺少这对基督的知识,不认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想要在基督之外『立自己的义』,所以虽『向神有热心』,也是枉然。哦,今天在神的儿女中最大的难处,最抵挡神永远旨意的,岂非也是这种缺少真知识的热心么?但愿神可怜我们,叫我们一直以『对基督的知识为至宝』(腓三8另译),一直以对基督的完全认识为一切的根基。――《读经指引》

 

【罗十2以色列人向神热心不是按着真知识何意?】

答:使徒保罗论到不信基督的以色列人时,表现极为忧伤关爱(罗九23),他曾向主恳求,是要以色列人得救,因深知他们没有得救的缘故,是只知向神热心,但不是由真知识来的,所谓热之不得其道,因为他们不知道神的义,而想要立自己的义,靠自己的力量,所以就不服神的义了(罗十1-3)。如此他们虽有热心,却是无知,是因他们尚未领会判断真伪之要点,即是神的义超过了律法的义,且不明白基督是代替了律法控制人心,而达到成全了律法的目标,基督就是律法的总结,真义就是基督(罗十4),就保罗从前个人的经历而言,他也不明白这个道理,而发生了错误热心的事,他曾说:「我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加一14)又说:「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三56;徒廿六9-11),所以可知热心于律法的人,不是领受圣经的真知识,终是归于徒然,不但于自己无益,而且是有害他人,当保罗蒙恩以后,更坦白的承认说:「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蒙了怜悯,因我是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提前一13;腓三7),这样看来,就显示了以色列人是犯了同样的毛病,他们不按真知识去接受信靠神,反而藐视神的义,仍然是想以肉身去行律法的义,定无一人可以得救,真是愚昧到极点了。——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罗十23“不是按着真知识”,就是不按着得称义的正确途径去认识主,以致他们的宗教热诚变成了盲目的热衷。保罗未信主时逼害基督徒,正是这种错误的例证。“不知道神的义”指不知道神所设立的因信称义的方法。“立自己的义”就是为了满足自义的需要,宁愿靠自己的行为而不靠信主来得救。人所走的道路因此离神越远,和神更加对立。──《启导本圣经注释》

         人生面临任何事时,冷静的理性与燃烧的激情应协调,信仰生活亦然。基于盲目的自我主张或歪曲真理,容易走向异端邪说。同样,不冷不热的信仰是失去了生命力,丢弃了信仰的核心之一 —— 实践能力。犹太人虽有“热心”,却缺乏拥有救恩的“知识”(1:17),在神面前坚持自己的愚顽。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3「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

    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在腓立比书三9保罗也作了同样的对比,即“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与“因信神而来的义”。——《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4「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总结”(telos)一字有双重意义:可以指“目标”或指“终点”。从一方面而言,基督是律法所指向的目标,因为律法所定规完全的义都具体在祂里面。马太福音五17的含意便是如此:“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而律法的要求也实现在那些“在基督耶稣里”之人的生命里(八34,参三31)。从另一方面而言,既然基督是律法的目标,既然在祂里面律法已经全然实现,相信祂的人可以在神面前立于义的地位,那么律法的功用──即作为获得义的途径(不论是真实的或是假想的)──便告终止了。在祂里面,那律法所属的旧秩序已经废止了,而以圣灵的新秩序来代替。参哥林多后书三618——《丁道尔圣经注释》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被翻作『总结』的西腊文有两个含意:可能是指终结,或是指目标。对这段经文来说,两个意思都是合适的。基督的确是律法的目标,正如祂自己所说,祂成全了律法(太五17);但另一方面,祂终结了以行律法作为得救恩的说法。

         “总结”希腊原文作telos,含有两个意思:一为终点,一为完成或达到目标。用在这里,属第二义。《马太福音》五17说明了基督与律法(旧约中神所启示的典章法则)的关系。祂完全遵守了律法,满足了律法上对人的一切要求,叫人可以因祂得救(得着律法上的义)。祂因此是律法发展的极致。本节再说明“信”是得着“义”的方法,所信的对象是基督自己。──《启导本圣经注释》

         律法的总结:总结”意指“总归”、“果效”、“目的”等(提前1:5;彼前1:9)。①根据保罗的教导:律法只是引人到基督那里的训蒙的师傅,基督就是律法的目的(3:24);②律法只是成就神旨意的一个特殊途径,基督为律法划上了休止符(8:14;9:31;2:15;西2:14),是成就律法者(太五17;13:10;提前1:5)。即随着基督的降临,律法的功用就告结束。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5「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

    引自利未记十八5(参路十28,“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保罗在加拉太书三12引这节来证明“律法原不本乎信”;他在那里将之与哈巴谷书二4下(参罗一17)作对比。根据利未记十八5,那遵守神诫命与典章的人必然能得着生命──对保罗而言,这一词可与称义交互使用(参五1821;加三21)。有人或许会问:“这有什么不对?”保罗会回答说,问题是没有人能完全遵守律法,因此没有人能从这条途径得着生命。(根据巴特,有一个案则为例外;那唯一全守神的律法的“人”是基督。)虽然保罗可以自称,自己早年的经历“就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他现在知道,他只是在人面前无可指摘,在神面前则不然。——《丁道尔圣经注释》

         本节引自《利未记》十八5,又见于《申命记》六25,是旧约教训的中心,和摩西律法的精义:人如果能够完全遵守律法,就能蒙神喜悦。但是问题是,人不能完全遵守,因此需要救赎。保罗引用此语,似在说明律法的良善本意,同时证明基督已经达到律法所要求的一切,凡信祂的都能得救。──《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十5~7请注意5节所说的“律法”的要求和6,7节所说的“信心”之要求的相异点。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6~7藉比喻指出试图靠意志、努力或功绩成就义和救恩之人的愚拙。在此“天”暗示人为了成就义而行善。“阴间”具有悖论性意义,意指为了成就义,人为自己所犯的罪负责任。然而,人的这种想法及努力根本就是错误的,这出自否认神的骄傲。本节藉此再次教训了:①靠着人的能力或努力决不可能达到救恩,因为这属于神的主权领域;②只有借着信心才能得到救恩。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6~7{\Section:TopicID=324}信即得救

问:罗马书十章六至七节:「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

答:「升天领下基督来。」(6)意即基督降生来受死。「下阴间领基督上来。」(7)意即基督从死复活。这两节意思就是:基督的降生和受死,和祂从死里复活,都是神的工夫。这些工作已经作成功了。主耶稣已经降生、钉死,复活了;罪人不必自己预备救主,神已径替人预备好了。「耶和华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人不为此挂心。你现在若肯相信所已成功的,就能称义。「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下来。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 倪柝声

 

【罗十68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亦即,将基督带下来(彷佛祂从未道成肉身,活在世上)。

“谁要下到阴间去呢?”亦即,将祂从死亡境界,无尽的深渊中带回来(彷佛祂未曾复活得着新生命)。

    不然;称义的福音如此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亦即,我们所传信心的信息。对这个信息要有得救的响应,就必须借着口和心。——《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里说人因信称义是轻而易举的事,不必费太大的力气到天上酣阴间里去寻找基督。你只要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就够了。──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本节的经文引自《申命记》三十1214。原文是说神所颁布的律法不是难守的。以色列人不需要攀山越岭去寻找,就在他们内心,就在他们嘴里,只要人信服、承认,就能行出律法来。保罗将比喻的重心转到基督的福音(信主的道)上;人不需要登到天上请求基督降世,也不需要下落阴间叫祂从死里复活。基督道成肉身、死而复活,已是事实,救恩的预备也已完成,白白赏给人。“这道”和“所传信主的道”都是指福音。──《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十6~7913基督已经道成肉身,所以不须人升天去领祂下来;基督也已死而复活,所以不须人下到阴府去领祂上来(6~7)。这是说出基督已经丰丰满满完全祂的救恩,任何人工无需加上。我们只要承认祂优越的主权――『口里认耶稣为主』,接受祂复活的荣耀事实――『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并且按祂的名所包含的丰满意义而求告祂――『求告主名』,就必有分于祂奇妙的救恩――『就必得救』(913)――《读经指引》

 

【罗十7基督受死后是从阴间领上来的么?】

答:保罗说:「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要领下基督来,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罗十67;申卅1213)这里的意思是讲到人由信得称为义之法,是因基督耶稣已经从天上降下来,替罪人受死(约六38;提前一15),所以说,不要谁升到天上去领下基督来,而且主又曾为我们从死里复活了,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所以说,不用谁下到阴间去领基督从死里上来,总意就是说,基督救赎恩功已经完备,我们罪人不再行律法的事,乃是因信称义,因信得救了(罗三28,五12 910),至于基督死后,祂是下了阴间的乐园里(路廿三34),并且当他复活升天的时候,曾将得救人的灵魂都带到天上去了(参九五题)。——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罗十8「我们所传信的道,」我们所传的道是信的道,不是行的道。人不必升天领下基督来,也不必下阴间领上基督来,这些事神都已为我们成就了,没有留下甚么叫我们再去作;今天我们得救不但不必升天,不必下阴间,因为这道离我们不远,正在我们口里,在我们心里;就是我们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我们若如此认、如此信,就得救了。―― 谢模善

 

【罗十8~10我们或许会奇怪为甚么『口里承认』会写在『心里相信』之先?因为在实际经验中,信心必先于悔改。但当我们仔细研读这些经文,并留意上文下理时,便知道保罗只是沿用申命记卅14的次序,『在你口里,在你心里』。但在罗十10他澄清了任何意思含糊的话。那儿,他将『心里相信』写在『口里承认』之前。

 

【罗十8~11若我们的生活正确地指向神,“口”和“心”都会离神的旨意不远。口是传讲神的话语,借着祈祷和赞美敬拜神的器官;心是凭着信心取悦耶和华的存在的中心。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9「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比较好的译法,是将信仰告白当作直接讲述的话:“如果你的口里承认:‘耶稣是主’”(NEB)。(参林前十二3;腓二11)有些注释家认为,这是特别指在官府面前承认祂的名(参路廿一1215;彼前三1316);但是当我们思想,作这一类信仰告白最特殊的场合为何,很可能我们会想到基督徒洗礼时第一次的信仰告白──“这洗礼是在神面前有无亏良心的凭据”(彼前三21,按NIV)。

  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得救的信心是相信复活(参林前十五17:“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为主”是圣经中最早的教会信仰宣言,可能也是信徒受洗时作的宣告。比较《林前》十二3。“主”字在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出现六千多次,用来翻译希伯来文圣经中“耶和华”的名字(犹太人尊神的名“耶和华”为圣,不敢直呼或直译,而用“主”字代替)。保罗将“主”字用在基督身上,承认了祂的神性。基督“从死里复活”是耶稣为主信仰的根据,为一件历史事实,也说明了基督身分的超然性(罗一3)。──《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十9~13本段说出人得救的途径:(1)口里认耶稣为主,而不是仅仅认祂为宗教家或圣人;(2)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3)求告主名。因此我们对人传福音也必须在这三方面帮助他们,才能透澈得救。――《读经指引》

 

【罗十10「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相信—承认的顺序,在逻辑上和经验上都是如此。这两个子句基本上意义相同:相信和承认是不可分的,称义和救恩──在此指末世(“就可以〔unto〕称义……就可以〔unto〕得救”)──亦无法区分。——《丁道尔圣经注释》

         「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那么,难道只要口里承认一下,就能上天堂吗?难道必须口里承认,才能上天堂吗?不,哑吧上天堂的多得很。口的承认,不过是叫世人看见你和他们不同,乃是从世人中被救出来的罢了。

         「称义」是得救的地位和原因;「得救」是称义的结果。―― 谢模善

         「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相信是在心中信主作救主,承认是在口里认主为主。心中相信是重在在神面前,口里承认是重在在人面前。光心中相信,不口里承认,不要说在人面前有问题,就是在神面前也有问题。要透彻得救,就必须心中相信,口里承认。

         得救包括内在的相信和外在的承认。心里相信建立起与神的关系,口里公开承认自己的相信,把人带到救恩里。──《启导本圣经注释》

         承认:心里相信”和“口里承认”可以说是信仰的基础和“全部”。在人面前亲口承认主耶稣,等于毫无畏惧地公开宣告自己的信仰(太十32;8:38;12:8b)。这是信仰告白,当作为生活中的价值标准,而不仅是理性上的确认。尤其当圣徒被强迫、逼迫否认基督时,依然承认主耶稣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教会在历史中扩展神国度时,对逼迫和苦难,应当不屈不挠,且正直的体现神的公义与慈爱,而“承认”在这一层面和个人层面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12众人同有一位主:即使两个团体(犹太人与希腊人)有若干方面的差距,但在需要借着基督得救的必要性与救恩的功效上却无差别。属灵生命的源泉在于“同一位主”,借着基督的祝福公平而丰盛地临到他们(3:8)。为说明这一点引用了珥2:32<比较,2:21;8:28-30>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13本节引自旧约《约珥书》二32,原指以色列余民呼求神,向神效忠,就可得到神的拯救。今天,无论是犹太人或非犹太人,只要承认是属基督的,一样可以得救。──《启导本圣经注释》

         凡求告主名的:不是指盲目机械地背诵主名,就像一些宗教的咒文(7:21),而是指切慕主的名,正如十8的告白一样。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1415有人提出,犹太人是要是没有听过福音,不明白福音的意义,不可以要他们负担拒不接受神的责任。保罗引用《申命记》和《诗篇》的话来驳斥,并且提出一个人求告主名的先决条件:1,要有奉差遣传道的人;2;要有福音的传扬;3,人须听到福音;4,要相信这福音。

犹太人不只有机会听到福音,也明白福音的普世意义(19节)。摩西预告了以色列人会因“不成子民的人”有得救的机会而生嫉妒(19节);以赛亚也预告以色列人的被拒和“没有寻找神”的人(外邦人)的被召(20节)。“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引自《以赛亚书》五十二7,原指向被掳在巴比伦的以色列人传得释放佳美的人。保罗用来描写传道者,他们把福音传给为罪所捆绑的世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保罗从追求救恩者的义务转移视线,强调圣徒在神寻找失丧之人的计划中所担当的作用。有人解释保罗之所以写这节经文,是为了强调虽然许多人传扬神,以色列人却不肯悔改的事实。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15「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保罗此处似乎是自己翻译希伯来圣经以赛亚书五十二7的要义,而没有采用七十士译本,该处对本节的翻译并不正确。

  以赛亚书从四十章开始,整段都被新约用来指福音的世代。在古列王手下从被掳之巴比伦得归回,和在摩西的日子从为奴之埃及地得脱离,都被视为预表,象征基督所成就的那更伟大、更完全的释放。以赛亚书四十3的“声音”喊着说,要在旷野中铲平一条道路,让神带领祂得释放的子民归回锡安之家,这声音成了施洗约翰之声,他在犹大的旷野地召聚为主所预备的子民(可一3;路一17;约一23);“耶和华的恩年”(赛六十一2),耶稣在加利利事工伊始便如此宣告(路四1821);随保罗论证的发展,福音在这些篇章中应验的情形,还会出现更多的例子。——《丁道尔圣经注释》

         「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这说出神多么喜悦我们对人传福音。我们得救以前的脚踪,正如本书三章十五至十七节所说,『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那是多么丑恶。现在得救了,到处为主作见证,向人传福音,脚踪变得何等佳美!――《读经指引》

         奉差遣:暗示两个事实:人存在于更高的权威之下,奉差遣的人所传讲的信息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基于差遣者的权威。我们要铭记,奉差遣的人并不一定指使徒或特殊的牧会者,整本圣经都在教导我们,所有圣徒皆被差遣到世界上。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16「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

    “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主啊!”此呼格为七十士译本所添加。在以赛亚书五十二1,这个问题是由那些听见了受苦的仆人将被高举之宣告的人所发的(参以下十五21,对赛五十二15引文的批注;该节为此处引文的前一节)。他们想到仆人卑微的景况,便诧异地问道:“谁会相信我们所听见的宣告?”保罗说,这项宣告已经蕴含在福音中,而仍然被人怀疑──现在不是君王与国民不信(如以赛亚书五十二15所记),而是大部份犹太人不信。约翰福音十二38引用以赛亚书五十三1,说明人们不信耶稣在耶路撒冷的工作;那里又加上以赛亚书六910,该段经文在基督教初期也被广泛使用,作为预言犹太人不信的见证(参罗十一8)。——《丁道尔圣经注释》

         只要信便可以得救(11节),但不是人人都能听信福音。先知以赛亚的话说明不信福音的现象是普世性的。──《启导本圣经注释》

         没有都听从福音:意指没有接受福音。初期教会常用赛52:15;53:1预言犹太人的不信(11:8)。顺服与否(罗五19;帖前2:13;3:2)所导致的不同结果常见于圣经。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16~21引用旧约经文指出以色列民族不顺服神所要负的责任。尤其强烈指出信心是从听道而来,神为以色列差遣了许多先知,但他们却不肯听从,故丝毫也没有为自己辩护的余地。18节至21节按着顺序引用旧约经文:17:4;32:21;611;62,表明旧约预言的复合性成就,具有非常深远的历史性意义。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17「可见通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

    通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所翻译的希腊名词(akoe),与16节所译“所听的”(译注:和合本意译作“我们所传的”)为同一个字;参14节,“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

    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话”(rhema,与第8节的“道”(英文作utterance)相同,引自申三十14)是关于基督的“道”,是“信心之道”,因为它能在听众心中唤起信心,所以如此称之。——《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里说信是从听来的,听是从基督的话来的,没有话,就不能信。如果一个人没有抓住一句话,他并没有信。没有神的话,你的信就没有凭据,不过是心理的作用而已。心理作用是并没有说有而以为有,信心是因为说了。没有神的话就不能信。信心是信神的话。

         「信是由于传,传是凭基督的话」(另译)。对于基督的认识――『信』,是由于基督的见证――『传』;而真实基督的见证,乃凭神对基督的启示――『话』。但愿我们肯一面无限的接受出于启示的基督的见证,而更多认识基督;一面也仰望神更多向我们说话,启示祂的儿子,好叫我们能更多传扬祂、见证祂,叫更多的人相信祂、认识祂。――《读经指引》

         “基督的话”指传道的人所传的主基督的信息,也就是福音。本节为1416节的一个小结。──《启导本圣经注释》

         本节的“话”是rjma,不是logovrjma更多地强调话语的关系性,logov指作为客观的真理体系或权威体系的真理之道。话语原以两者之间的交流为前提。rjma强调话语作为能力的一面,即直接与圣徒的生命撞击而带来更新变化的能力。 ──《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十18「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

    “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引自诗篇十九4(七十士译本用phthongos“声音”,采用希伯来文golam,而非希伯来圣经的gawwam,“他们的量带”)。这些字原出处是指宇宙天体的见证。我们不需要假定说,保罗认为诗篇十九4预言福音将在普世宣扬;他的意思是,福音的宣扬正遍及普世,好像天上的星光一般。这句话可能听来夸大了些;当时福音并未遍传世界各地,甚至远没有遍及希罗世界之居民所知道的地区。保罗对这一点十分清楚;当时他正打算将福音带到西班牙,这个省份还没有听到基督之名(参十五1824)。但是到目前为止,福音已经传遍了地中海大部份地区,就是犹太人所到之处;这儿的论证只需要这一点就够了。诗篇十九4的引言含有“代表性的宇宙观”,可参歌罗西书一56(“这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也传到普天之下,并且结果增长”)及一23(“这福音……也是传与普天下万人听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诗篇》十九4预告神的道要传遍天下。保罗指出福音早已传了给犹太人听(“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向犹太人传的工作已经完成;现在是向普世去传的时候。犹太人怎末能说没有听见呢?──《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十19「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

    摩西说。引文取自申命记三十二21(属摩西之歌),摩西在该处代表神发言。摩西之歌为初期基督徒提供了为数可观的见证,其内容不仅只限于论犹太人的不信而已(参林前十2022,回应申三十二1617;腓二15,回应申三十二5;来一6,引申三十二43,七十士译本)。

  “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因为他们以敬拜那“不算为神的”(希伯来文lo∼-∼el),所以祂要以“不成子民的”(希伯来文lo∼-∼am)惹动他们的愤恨。换言之,神在历史中曾用某些外邦国家作为工具,来审判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认为这些国家“不成子民”,意即他们的国家不像以色列蒙神拣选。但是保罗根据前面所引用的何西阿书(参九2526),重新解释这段话,使其符合福音所带来的新状况。对于像保罗一样熟悉希伯来圣经的人而言,摩西的“不成子民”(lo∼-∼am)与何西阿的“非我民”(lo∼-∼ammi)两者既十分类似,便可如此解释,(一个只依据七十士译本的人,则比较看不出这一点)。至于保罗认为外邦人如何惹动犹太人的愤恨,在以下十一11将论及。

  “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从犹太人的角度看,外邦人是“无知的民”,因为他们没有领受从神而来的认识(参二20,犹太人认为自己是“蠢笨人的师傅”──那里所用的形容词aphron与这里的asynetos是同义字)。——《丁道尔圣经注释》

         经文引自《申命记》三十二21。“那不成子民的“、”那无知的民“都是指外邦人。本节证明连外邦人也有机会听福音,犹太人更是不能说不知道、不明白,因为福音是从他们传出来的。──《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十20「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

    又有以赛亚放胆说。亦即,他放开胆量,甚至超越摩西所达的地步,进一步肯定一件似非而是的事:神将祂的怜悯之约,赐给那些原非祂子民,无权享用这怜悯的人。

  “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这些话的原出处为以赛亚书六十五1(“素来没有访问我的,现在求问我……”),其上下文似乎是指背逆的以色列人;但是,保罗也像对何西阿书的应用一样,认为这里蕴含一项原则,在他的时代可以应用于外邦人身上,而七十士译本的用语(此处所引的)也可支持这个应用。外邦人过去的世代都落在不认识真神的状况中,现在他们回转过来寻求祂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20~21神向那愚昧无知的,就主动的施恩――「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神向那悖逆顶撞的,就以慈爱召唤――「我整天申出双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原文)。这说出了父神的心,也说出基督的灵。――《读经指引》

         两处经文都引自《以赛亚书》六十五12,说明以色列民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福音已传了给他们,但是他们不相信。──《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十21「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这段话引自以赛亚书六十五2,原出处的上下文与保罗的应用均指以色列人而言。保罗认为,这句话对犹太人整体拒绝福音的描述,与以赛亚书六十五1,对外邦人饥渴接纳福音的描述,同样有力。——《丁道尔圣经注释》

         「伸手」乃取喻母亲呼喊而要怀抱孩子的姿式。―― 牛述光

         引用赛62,虽然神以真理教导劝勉以色列,他们却始终未能领悟而且悖逆神,保罗为此而发出叹息。 ──《圣经精读本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