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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二十四章拾穗

 

【徒二十四1「过了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长老和一个辩士帖土罗下来,向巡抚控告保罗。」

         保罗到达该撒利亚后五天,犹太人已准备好向他采取攻击,他们没料到这人竟一时逃脱了他们控制之下。来到巡抚面前控告保罗的,有大祭司亚拿尼亚(廿三2),和几个公会的成员。他们由一位辩士帖土罗代表发言,像今日的律师一样。他大概是个犹太人,熟习犹太及罗马律法;当然也不一定如此:由于他代表犹太人,所以就好像属于他们一方,为他们说话。──《丁道尔圣经注释》

         辨士是能言善辩的律师,为犹太人所请,代表他们控告保罗。帖土罗可能是罗马人,更可能是希利尼人,熟悉罗马法制。──《启导本圣经注释》

         过了五天:意味着保罗在圣殿被捕后的第五天。参考本书的记录,从保罗到达耶路撒冷,直至在腓力斯巡抚面前受审,所发生的事件大概如下:①到达耶路撒冷(二十一17);②第二天见雅各(二十一18);③第三日开始洁净礼(二十一26);④守洁净礼的期间被捕(二十一27);⑤第8日在公会出现(22:30-23:10);⑥第101112日停留在该撒利亚(23:25);⑦第13日站在审判庭(二十四1)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1~9辩士帖土罗简略的诉讼,表现出修辞学的才能。他提出三条诉讼: ①保罗对抗罗马帝国,图谋政治煸动(5,“生乱的”)。腓力斯统治犹太期间,把许多引起骚乱的主谋钉死在十字架上,以破坏和平的罪名屠杀其追随者。帖土罗非常了解腓力斯的性格,所以把“叛乱的阴谋”列为第一罪状;②当时,巴勒斯坦地区时而出现假弥赛亚,迷惑人心,为此罗马官吏非常苦恼。因此帖土罗把保罗当作鼓动民心的异端势力的罪魁(5);③最后,帖土罗把亵渎圣殿之罪加在保罗身上。虽然这一罪行并没有直接牵涉罗马法律,但是在罗马帝国内各民族的宗教条例都可以适用。所以帖土罗坚决把应判死刑的“亵渎圣殿之罪”强加给保罗(6)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24保罗被提了来(这是正确的法律辞句),帖土罗就替犹太人发言,记载很简短,我们看这是路加的撮要。讲辞中的开场白,竟占了一半篇幅,且对保罗的控辞如此无力,就是这个原因。路加要表示这控案不堪一击,就用一番没有层次的虚话来显示出来;第五节隐藏了粗糙的破格文体(译文看不出来)表示帕土罗语无伦次。他一开始就依惯例奉承一番,为讨巡抚欢心。他颂扬腓力斯带来通省的太平,又推行革新。不错,罗马政府的银币中,的确有这样的宣称,但其实只是宣传而已,实际上腓力斯的政绩充满动乱不安,罗马和犹太人的关系也日益破裂,无论如何,帖土罗是按他的职责发言,同时也为攻击保罗铺路,说他搞乱罗马太平。此外,法庭上发言通常都求简短,向法官呼求从宽发落,也必简短。──《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3腓力斯用相当凶狠的手段维持了犹太地几年的平静。本节下半节可译为“因着你的远见,在国中兴起了改革。”帖土罗所说也不都是阿谀之词。不过后来腓力斯终因处理不当而遭罗马当局罢官。──《启导本圣经注释》

         帖土罗的诉讼始于阿谀奉承。犹太人无人完全同意帖土罗“感谢不尽” 的表达。因为腓力斯巡抚的残忍行为,早已闻名。据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的记述,腓力斯巡抚利用特权,行了行贿和贪女色等各种恶行,尤其在暗杀反对者的事上毫不犹豫。尽管如此,帖土罗作出如此可笑的赞美,理由为:①腓力斯对犹太人有相当深的敌意,所以帖土罗想借此平息其敌意;②通过奉承和虚假的赞美,诱使腓力斯对自己的诉讼产生好感。历史证明政事常常被奸臣奸商祸乱。一般在愚蠢而不义的领袖手下,必有邪恶的奸人。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5「我们看这个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又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

         “拿撒勒教党”:耶稣被称为“拿撒勒人耶稣”(二22),最早归信主基督的人因此被犹太人统称作“拿撒勒教党”。──《启导本圣经注释》

         异端:由希腊语单词“选择”,“更喜欢”派生而来。选择偏离正统教义的人及党派被称为“异端”<约壹4:1-6,异端的概念>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67帕土罗开头的话完了,就作正式的指控:保罗连圣殿也想要玷污,圣殿是犹太人敬拜的中心,是犹太民族的标志,犹太人捉拿他就未遂其愿了。他的指控表示,保罗的企图因这样的讲法,是犹太人在巡抚面前最有利的了。另有一个译本帕土罗继续说犹太人本想自己审查保罗,但吕西亚来把他硬抢过去了(AVRSV译本)。虽然译本的证据不强,且对修葺者把经文澄清。一事会有争论,但这译本可能是正确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8「你自己究问他,就可以知道我们告他的一切事了。

    讲词结束得相当突兀,末了请巡抚亲自审查证据。RSV译本的意思是他要审问保罗,等他自己招供控罪。这程序实在不大合理,因为犯人必然否认控罪的。若依 RSV译本,巡抚就要查问吕西亚,证实所提的控诉。这看法的困难,在究问一字,一般用在查问犯人(十二19,廿八18),而不是对见证人的,当然也并非不可能。后来,腓力斯把案件押后,等他有机会与吕西亚谈论,因吕西亚当时并不在场。──《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9「众犹太人也随着告他说:事情诚然是这样。

    在场的犹太人同声应和帖土罗的话,但当时似乎并没有正式召见证人出来;这叫人希奇,犹太人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怎会指望成立控状呢?──《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10「巡抚点头叫保罗说话。他就说:我知道你在这国里断事多年,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

    巡抚没有查问保罗(看这是他该作的),反而叫他自己申诉;点头是合宜的做法,因为巡抚的身份不需要开口吩咐的。保罗就自己作答了;他没有别的发言人,反而犹太人有代言人,这似乎是有意的对比,路加一意要渲染保罗的口才;不过,帖土罗作发言人,是由于这么一大群人,自然需要一个代表发言的人了。保罗像控方一样,先来一番好话,为得巡抚好感。他说巡抚多年在国中断事,他乐于在他面前分诉。多年可能只是言辞的修饰,不必考究;腓力斯在犹大约两三年(见廿三24{\LinkToBook:TopicID=185,Name=五 保羅解往該撒利亞(廿三1135}与廿四27注)。──《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是本书所记保罗第二篇申辩词。参二十二1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保罗向巡抚表示的敬意与帖土罗的奉承相对应。保罗的敬意不是针对腓力斯的治理和人格,而是表明他期待执行罗马法律的审判官公正。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10~21保罗的辩护表现出他根据情况随机应变的出色才能。保罗意识到控诉自己的人学识渊博、能言善辩,所以有条不紊地为自己的立场抗辩。保罗也了解罗马法庭,所以绝不口出带有情绪的怨恨的话,也没有表现出自我怜悯,只是根据事实不卑不亢地反驳了敌对者的诉讼。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1112保罗一开始就针对帕土罗最后的指控,说他到来耶路撒冷不过十二天。这样短的日子,不足以煽动多少骚动,而且事过不久,找证人并不困难,人们记忆犹新。

  保罗宣称这段日子里,并没有任何扰乱耶路撒冷太平的行径。他们控告他鼓动普天下(廿四5)的话,实不对证他在耶路撒冷的活动。他到那里去是要敬拜,不是去传福音;依加二79的协议,他不会在耶路撒冷传福音,除非耶路撒冷教会邀请他。敬拜的意思,是在圣殿向神献上感恩。前面的记载说得很清楚,不必引起什么历史神学的疑难;耶路撒冷教会似乎继续用圣殿事奉,正如基督徒一般都仍在会堂敬拜,直到真不受欢迎为止。──《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11~13保罗以四点根据,表明自己从未企图在罗马帝国发动暴乱:①他访问耶路撒冷是为了宗教,而不是谋划阴谋;②他停留在耶路撒冷的时间不过十二天,其中5天被囚禁。因此,这短暂的期间内策划暴乱的可能性非常小;③被捕之前,由于行洁净礼一直在圣殿里度过(二十一26)。因此,控诉他煽动暴乱只是一种谋害;④帖土罗的诉讼是编造的,没有任何证据作后盾(13)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13「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

    至于指控他污秽圣殿,他直截否认了,说根本拿不出证据来。可是,腓力斯并没有宣告他无罪且释放他,他收到了吕西亚的详细报告后(假设他终于做好了),也没有放他。保罗仍是个囚犯,问题是他为什么仍被拘留呢?答案可能是腓力斯怀疑,他的罪名不单是圣殿和平的破坏者,可能保罗是个危害公众太平的危险份子。罗马政府对于任何犹太人动乱反叛的线索,都必会十分警觉。因为当时正是形势日趋紧张的年日,至终引致犹太叛变爆发;因此罗马巡抚对于这个可疑的危险囚犯,自然采取保险的措施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

    保罗下面的话也许更加强这个印象,他承认他敬拜神与其它大部份犹太人不同,他们视他为犹太教中的一派;但保罗及同道的信徒,却喜欢自称为按那道事奉的人(见九1{\LinkToBook:TopicID=148,Name=八 保羅悔改的蒙召(九119a})。路加在此带点反讽意味,因罗马当初会逼迫行这道的人。也许可以这样说:这道就是真正事奉敬拜神的途径。基督徒相信他们敬拜犹太人祖宗的神,是按正规的。他们对于真正信仰的观念,是根据旧约圣经的。认为其中蕴涵基督教信仰与实践的要素。教会在此宣称,旧约是基督教的经典。──《丁道尔圣经注释》

         犹太人把基督信仰当作“异端”,即背离犹太教的信仰。但保罗说,他所侍奉的也是控告他的人所侍奉的同一真神。他所盼望的普遍复活也是基督徒与法利赛人都有的盼望。善人恶人都要复活(善者得奖赏,恶者受惩罚)。复活后面对的审判是根据人平日的行为。保罗不只要对控告他的人无愧,对神和对一切的人都要尽力做到无愧。──《启导本圣经注释》

         在法庭上,保罗始终表现出毅然的态度。他依然主张若说自己有错,就是传扬耶稣的复活,而这是教义问题,不该在法庭上审判。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15「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

    保罗特别指出,由于对神的盼望,他深信死人复活,包括义人恶人在内。这个盼望与犹太人是共通的,至少与法利赛人如此,有旧约经文如(但十二2f)为根据。保罗明白地宣告人人都有复活,这是唯一的一处经文;其它地方说及义人的复活,或信基督的人的复活(林前十五22f;帖前四1416)。这些经文中,复活的观念包括了更新和最后福份的意味。不过,新约其它经文提及万人都要起来,面对神的审判(太廿五31ff;约五28f;启二十12;参路十12;罗二5;林后五10;提后四1)。保罗在此是指这个意思,为后来保罗向腓力斯谈将来审判铺路(廿四25)。──《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17过了几年:他第二次布道旅行时,曾短暂地访问过耶路撒冷(18:22),再次访问耶路撒冷,已是4-5年之后的事情。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18「正献的时候,他们看见我在殿里已经洁净了,并没有聚众,也没有吵嚷,惟有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

    保罗既行了这些敬虔的礼仪,又行了洁净之礼,才被反对他的人发现。其实,一个人在行这些宗教礼仪──从圣殿当事人就可以轻易证实的了──决不可能同时又玷污圣殿的。事实上当时并没有找到什么错处,没有群众聚集,也没有引起骚动。──《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18~20如果亚细亚犹太人为了谋害保罗而闹事,想正式诉讼保罗,就应该出现在审判庭上。但他们似乎自觉理亏所以没有出现。当时罗马法律规定对作假的诉讼人给予严厉的刑罚,而且诉讼人不来,就等于撤诉。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19保罗指出:当日那几个在圣殿里要拿他的亚西亚来的犹太人(二十一2730),现在并没有来作证。这是保罗自辩词中十分有力的一点反驳。──《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2021不过,还有一个可能性。公会已经举行过审询,在场的长老大可以将当时对保罗的判定说出来。只是保罗知道,当时并没有成立任何罪状。那次审询突发的一件事,就是保罗宣称他是为相信复活而受审的。正如布鲁斯(Book p.47)说,这是个神学问题,犹太人各集团见解纷纭,且罗马法庭无能判断人的宗教邪正。无论如何,这是案情中引发的疑点,已不是原先逮捕他的原因了。不过保罗末了的话把焦点带入真正的根本问题,就是他对复活的信念(见廿五19,廿六23,就是耶稣的复活)。这样就为下次的审查,铺好了路,再讨论这个问题。──《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22「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就支吾他们说:且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我要审断你们的事。

         腓力斯的反应,就是把案件押后,有两个原因:腓力斯宣布他要等吕西亚进一步的报告,他对巡抚的疑问,必能作更详尽的事态阐析。腓力斯另一个押后的原因,是他本是详细晓得这道的。他从何认识这道,不得而知,布鲁斯认为可能是从他妻子土西拉来的。依记载上看来,他似乎是偏护基督徒,或至少不想他们被犹太当局恶待。可是他后来的行动却未证实印象。他本该释放保罗的。不过,他也没有代犹太当事人处决保罗。──《丁道尔圣经注释》

         腓力斯很可能从他的犹太籍妻子那里知道很多有关基督信仰的内容。──《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22~27力斯好象赞同保罗的辩护,事实上是为了圆满完成自己的任期,满足自己的贪婪(26),以及讨犹太人的欢喜,用谋略囚禁了保罗。他的处理方法是,先听吕西亚的证言,后宣布审判结果,最后解散了群众。但这只不过是一种骗局。因为在千夫长吕西亚的信中有充分的证言(23:25-30)。保罗在约两年的囚禁生活中(23),因受到宽待而比较自由(23),而且只要有机会就会见证福音(24)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23「于是吩咐百夫长看守保罗,并且宽待他,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

    保罗受着罗马公民该得的待遇,是个未经证实犯案的公民。他也许并未十足享受亚基帕在罗马的优待,亚基帕曾被手镣与一个心地仁慈的兵士扣在一起,每天沐浴,有舒服的床,朋友可以探望他,供他各种食物和日用所需(见 Jos., Ant.十八204);不过这经文的描述,也表示保罗的待遇从优。他的亲友当然是指信徒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24土西拉:腓力斯的妻子,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小女儿,原是依子撒王阿瑟索(Azizus of Emesad)的妻子。腓力斯被她的美貌迷惑,诱骗她成为第三个妻子。犹太人出身的土西拉很关心基督教,而且想给丈夫介绍基督教(22)。所以她想听福音见证者保罗的讲道,是理所当然的。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廿四24~27腓力斯对保罗并非不好,只是保罗一些教训却使他心中发生恐惧。他的妻子土西拉本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女儿。她原来是嫁给以麦撒王亚西撒,但是腓力斯借着术士阿陶摩司(Atomos)的帮助,勾引了她,并且劝服她嫁他。当保罗向他提出上帝所要求的高度道德时,他当然害怕起来。

         保罗在狱中有两年之久。后来腓力斯多次做事越份,便被撤职。该撒利亚究竟是犹太城市还是希腊城市是长期的争辩,而犹太人与希腊人则是势不两立的。一场暴乱爆发了,结果是犹太人占了上风。腓力斯派了他的部队去帮助外邦人,杀害了上千的犹太人,而他的部队得了腓力斯的同意和鼓励,把城中最有钱的犹太人家洗劫一空。

         犹太人像所有罗马地方的人样,有权把他们的巡抚告到罗马去。这就是腓力斯虽然明知保罗应当得到释放,却仍要留他在监里的原因。他要设法讨好犹太人,可惜徒劳无功。他丢了巡抚的官职,还好他的弟兄巴拉斯的势力救他免掉死刑。──《每日研经丛书》

 

【徒二十四25「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甚觉恐惧,说: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

    可是他从保罗口中所听的道理,却决不肤浅。保罗不留余地的议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正是他和妻子需要听的道理。他的良心:足以使他对基督的讯息产生警觉,但很快就受不了,把保罗押解出去,留待日后再谈。他没有悔改的意愿。──《丁道尔圣经注释》

         「恐惧」而推得救问题于来日,失去机会了!现今最便;现今不便,永无「得便」。非今即永不。―― 倪柝声

讲论 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显然保罗讲了基督教真理的核心。因为福音要使罪人悔改,所以对每个人而言都无差别(9:13)。在此,保罗特别把信息的焦点放在节制和将来的审判上。 原因可能有三点:①保罗怀疑腓力斯夫妇对福音的态度。若他们真的尊重和渴慕福音,就不可能被浅薄的理解蒙蔽,更不可能软禁福音见证者。 其实他们并不想把耶稣的真理作为生活的中心,只为满足理性好奇心; 保罗提醒腓力斯和土西拉败坏的私生活;③对腓力斯的暴政,可能也有委婉的警告。保罗没有把基督教当作与生活分离的、只存在于头脑中的宗教,而认为它能改变所有的生活领域,是有能力的宗教(13:2)。可能腓力斯和土西拉听了保罗的讲道,受到了一些刺激。因为以下再也没有关于他们认真听保罗讲道的记录。可以看见保罗不是为了讨人欢喜,而是为讨主喜欢才见证福音(帖前2:4)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2526腓力斯娶了犹太分封王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幼女土西拉为第三任妻(二十四24,是个再嫁妇;参《路加》<参考资料>。此人凶残贪婪,公开向保罗索取贿赂。保罗讲公义、节制,可能涉及到腓力斯的私德,以致他“甚绝恐惧”。──《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26「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

    事实上,他想保罗会得暗示而贿赂他求释放。罗马巡抚有权置留像这样未确定的案件,使他也可以使司法的轮子急转事成,只要他立心如此。可是保罗没有供给他眼见的有利动机,足叫他采取行动,屡次谈论都没有结果。受贿赂固然为罗马律法所禁,但巡抚犯规难以查控,这风气已习以为常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前日不爱纳主话,今则望得银钱了!他真再叫保罗来,然而求道之心已死了。―― 倪柝声

         指望……送他银钱:罗马法律禁止从罪犯手中收取钱财。但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腐败的官吏诡诈地避开法律聚敛钱财。可能腓力斯认为保罗有丰厚的“资金”(17),所以指望保罗送他钱财。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二十四27「过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保罗并未得释放。罗马巡抚离职之前,当然该清理积压的案件才是,但也并不尽然。腓力斯必然不想触犯犹太人,把保罗放了(这是他唯一合法的行动)。他若放保罗,会使自己更加不受欢迎,更会招致被控告上罗马去。这个可能就是他一直不对保罗采取行动的背后主要因由。他对这个不受欢迎的人物,施以稍为不合法的措施,为的是讨犹太人的欢心(看他的其它举动,实在不能不这样做呢!);他离开该省,的确是为了免受犹太人的弹劾(除了该撒利亚一集团,但他们的投诉也撤销了)。

  路加似乎指两年是保罗坐监的年日,但也有学者认为是指腓力斯在任的年日。两者孰是孰非,则要看腓力斯当巡抚的任期了。主张前者的,接受他任期很长,直至公元五八;主张后者的,认为他公元五五年已不再任巡抚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波求非斯都约在主后60年继 腓力斯任犹太总督,任内曾极力谋求恢复犹太地的秩序,徒劳无功,后死于任内。

照法律,未判罪而拘留最长不可超过二年。这里说“过了两年”,指出保罗本应获释,但腓力斯卸任前却留他在监里,是不合法的。保罗后来到罗马,被拘禁也是二年(二十八30)。──《启导本圣经注释》

         过了两年:意味着对保罗的审判延期了两年。腓力斯在A.D.52-58年任犹太巡抚,从本节可知在58年由续任巡抚非斯都审判保罗。要讨犹太人的喜欢:腓力斯的卸任起因于当时居住在该撒利亚的犹太人和希腊人之间的敌对冲突。犹太人不仅人口众多 ,还具有经济主导权,并且因着该撒利亚城是由犹太人希律王重建的事实,犹太人主张应当由他们掌握领导权。腓力斯介入这一事件,动员属下的叙利亚军队,屠杀、囚禁、掠夺了许多犹太人。因此,犹太人派代表到罗马政府,呼吁为他们伸冤。于是腓力斯被调回罗马,由他的哥哥保勒士(Pallas)求情才免受重刑。如此看来,腓力斯被召回罗马前,一直千方百计讨犹太人的欢心。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廿四27波求非斯都是何等人?】

答:波求非斯都——是猪的快乐意思,他约于主后五十九年接腓力斯的职务,其行事为人教腓力斯公义。到任三天以后,便从省府所在地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会晤大祭司长和犹太公会,犹太人欲求将保罗从该撒利亚提到耶路撒冷来,好在中途埋伏将之杀害,非斯都没有允诺,住了八天十天,就回该撒利亚去,次日坐堂提讯保罗,对犹太人所控告之罪都不能证实,保罗逐一予以驳斥,非斯都为讨犹太人的喜欢,即问保罗愿否上耶路撒冷去,保罗深知此中诡异,即恐怕非斯都愿从犹太人之请,而任他们谋害之,是以作了一次远大的决定,利用自己以罗马公民的特权身份,向非斯都请求上诉于该撒(参七十题),非斯都为免左右为难,就有这个理由允许保罗所请了(徒廿四27-廿五12)。未几,亚基帕王偕百尼基来到该撒利亚,非斯都据情以告,遂提审保罗于王之法庭,使王听讼,藉此得了真相,于解往罗马时有所陈奏,此番庭案审讯,经过保罗有力的分诉,被非斯都称为他学问太大,斥为癫狂,总因亚基帕与他所讯查明保罗未犯有该死之罪,于是就决定要把保罗释放了(徒廿五13-廿六32),非斯都巡抚任期非常短促,不过两年死于他的任所,其时约在主后六十一年。——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